索 引 号: | WC1301000-2022-1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2-06-22 |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奖励基金会关于评选嘉定区第十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 ||
文 号: | 嘉教〔2022〕18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科研工作,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科研的积极性,结合嘉定区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决定开展嘉定区第十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和教育局直属单位。
2.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教育局直属单位的教师、教育情报资料人员和直接分管教育科研的领导;教育局机关直接参与教育科研的管理人员、教育情报资料人员和其他为本区教育科研建设与发展提供服务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申报条件
1.领导重视科研工作。学校把教育科研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讨论全校性的科研工作;学校领导能带头参加教育科研,承担课题研究任务。
2.有健全的科研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科研工作领导小组,有主要领导分管科研工作;学校设立科研室(幼儿园可为科研组,成人学校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灵活安排),有专人负责。
3.有完善的科研制度和规范的管理。有科研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到位;有课题申报、评审、成果奖励等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课题过程管理规范、高效,科研档案完整、有序。
4.有计划有组织地举办各类科研活动,定期编印科研信息资料,及时反映本地或本校的科研动态。
5.有一支热爱教育科研的教师群体,有一批有较强研究能力的科研骨干力量和科研带头人。
6.重视科研投入,有必备的办公设施、图书资料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条件;有固定的科研经费,并逐年有所增长。
7.有显著的科研成效
(1)近三年来,有较高层次的教育科研课题立项,并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
(2)群众性科研蓬勃开展,学校科研气氛浓厚,大多数教师能参与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3)课题研究很好地发挥了引领改革、变革实践的重要作用,切实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促进了教师成长和学生、学校的发展。
(4)有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获较高层次的科研奖项。
(5)重视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并取得显著成绩。
(二)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科研事业,在教育科研管理、普及教育科研方法、培训科研骨干、提供科研信息服务、指导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推广教育科研成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近五年来主持过区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科研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区重点及以上级别的本单位或教育局、教育学院龙头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并较好地完成研究任务(需有课题负责人提供的证明);近三年来有研究成果在区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获区级及以上科研奖项(必须是第一作者)。
3.在教育科研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了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影响。
三、先进个人申报名额
教育学院可推荐2-3名,其它单位可推荐1名。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报单位参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按要求填写申报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和附件2),申报表一式3份。各单位请派专人于2022年9月5-6日下午五点之前将评审材料报送嘉定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学院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安排如下:
中学:蒯义峰老师(办公地点:B307, 电话:39902115)
小学:周艳老师(办公地点:B317, 电话:39902175)
幼儿园:郭文霞老师(办公地点:B305, 电话:39902116)
其它教育单位:刘颖老师(办公地点:B309, 电话:39902114)
五、组织领导
1.评选工作由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的具体事务工作。
2.区教育局和教育奖励基金会对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评定结果进行审批、公布。
六、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均可在嘉定教育网上下载。
3.申报嘉定区第十届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xls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奖励基金会
2022年6月17日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奖励基金会关于评选嘉定区第十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