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1301000-2022-27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30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嘉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文 号: | 嘉教〔2022〕3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嘉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加以落实。
附件:嘉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5日
附件: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教督〔2021〕3号),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沪府教督办[2022]10号),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作用,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幼儿园评价改革,强化校(园)长职责和使命担当,激发办学活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本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以下简称“任期结束督导”)工作制度,探索并不断完善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统筹协调,一体化开展任期结束督导的工作机制,引导校(园)长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学校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发挥督导评估诊断、指导、激励作用,引导广大校(园)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遵循教育规律,落实“五育”融合,发展素质教育,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
(二)坚持发展评价。将任期结束督导鉴定性评价与学校办学评估发展性评价相结合。既评价校(园)长任期结束时事业发展的绩效,也评价任期内学校发展规划的达成度,科学评判校(园)长任期内的努力程度。注重学校的差异性,引导督促校(园)长重视培育学校发展的内驱力和生长点,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统筹协调。将任期结束督导与学校发展性综合督导评估统筹安排。加强任期结束督导与任期内学校工作年度绩效考核、校(园)长任期内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校(园)长任期结束自评报告、学校发展性督导报告、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的专项巡检报告、校(园)长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评估工作的协调和衔接,共享相关数据信息。
四、督导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含民办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中,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包括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五、督导周期
任期结束督导原则上5年为一个周期,覆盖周期内所有任期结束的校(园)长。
六、督导要求
1.形成工作机制。区教育工作党委和区教育局加强条件保障,统筹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联动工作机制。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本区任期结束督导实施方案,制定并落实年度计划,安排年度工作经费,组建由督学、区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行政干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督导评估组。
2.科学安排计划。党群科、督导室联合建设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情况区级数据库,动态掌握校(园)长任期情况,做好年度督导安排。年度计划安排及时向区教育工作党委和区教育局通报。
3.规范实施督导。督导室严格规范督导实施程序,确立工作规程。督导进行前,做好督导准备工作,制定具体督导方案操作流程,组建督导评估组,下达督导通知,与学校及离任校(园)长充分沟通;督导过程中,结合学校发展性综合督导要求,合理设计督导环节,主动公开程序性安排,提高督导工作实效。
4.强化督导闭环。督导完成后,督导评估组形成校(园)长任期结束督导报告,向区教育工作党委和区教育局通报,重点针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向学校(幼儿园)及继任者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每年年底,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形成校(园)长任期结束督导评估工作的“一校(园)长一报告”,完成任期结束督导评估工作的年度情况工作报告,按时提交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七、督导方式
1.强化统筹实施。一是统筹安排任期结束督导与学校发展性综合督导的一体实施方式,参考一个周期内学校发展性综合督导结果对校(园)长任期结束作出评价,不再重复进行任期结束督导,减轻学校及校(园)长负担,提高工作实效。二是统筹安排任期结束督导与校(园)长任职期间的学校年度绩效考核、校(园)长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校(园)长任期结束自评报告、全面从严治党的专项巡检报告、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情况的有机整合。三是校(园)长离任当年,纳入任期结束督导年度计划。校(园)长因学校发生重大事故离任的,在当年组织离任督导。四是一个周期内,一所学校(幼儿园)如多次出现校(园)长离任的,可结合本轮学校发展性综合督导结果对校(园)长任期结束作出评价,合理减少督导频次。
2.强化数据实证。逐步探索构建专业高效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建立校(园)长任期情况数据库和任期结束督导区域工作年度监测系统,拓宽督导数据采集渠道,以数据实证为支撑,以过程性资料为依据,定性定量相结合,初态与结果相比较,客观分析与评价校(园)长履职情况,提高任期结束督导工作效能。
3.强化结果应用。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教育工作党委及区教育局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办学情况诊断、重大决策、校(园)长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校(园)长,依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严肃问责。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以适当的方式公开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八、督导指标及年度安排
(一)任期结束督导指标
任期结束督导将《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指标参考要点》与《上海市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价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普通高中发展性督导评价的指导意见》中的督导评价指标相结合,形成本区任期结束综合督导指标体系,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1.关注不同学段校(园)长履职统一性要求。主要包括党的建设、立德树人、学校治理、教师工作、规范办学、安全卫生、满意度等7个方面,具体指标统一性要求及相应指标的督导评估负责科室见附件1。
2.关注不同学段校(园)长履职特点要求,增强针对性。 幼儿园园长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依法依规办园治园,促进幼儿园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落实全面发展理念,坚持面向全体,教好每名学生,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校长要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办出特色,切实提高育人水平,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指标内容见附件2。
(二)任期结束督导年度安排
1.启动阶段(8月底前)。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当年度校(园)长离任情况、学校综合督导情况等因素制定年度任期结束督导工作计划,向区教育工作党委和区教育局通报。督导室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评估所需人员、经费等,联合党群科更新完成校(园)长任期情况数据库。
2.实施阶段(9月至次年6月)。督导评估组按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完成督导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形成过程性资料和任期结束督导“一校(园)长一报告”。
3.总结阶段(12月)。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一是向区教育工作党委和区教育局通报校(园)长任期结束督导评估工作的“一校(园)长一报告”,重点针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向学校(幼儿园)及继任者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情况。二是向被评估校(园)长和继任者及所在学校反馈评估结果。三是完成任期结束督导评估工作的年度情况工作报告,提交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嘉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督导指标统一性要求
2.嘉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指标内容
附件1:
嘉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督导指标统一性要求
1.党的建设。主要包括履行“一岗双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党建带队建团建、促进党建和业务融合、党风廉政建设、防控意识形态风险等情况。(督导评估负责科室:党群科、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党建服务部)
2.立德树人。主要包括落实“五育”并举、建立健全学校教育质量内部保障制度、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教研、减轻作业负担、课后服务、校本课程建设、学生体质和心理健康、学生评价、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关爱等情况。(督导评估负责科室:德育科、学前科、基教科、体卫科艺科)
3.学校治理。主要包括推进依法治校,完善学校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家校共育、校园文化建设、校务公开等情况。(督导评估负责科室:督导室、党群科、教育工会、家长委员会、计财科、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党建服务部、审计事务部、学生事务部及综合事务部)
4.教师工作。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持证上岗、教师 配置、教师专业发展、教师职称评聘、教师考核评价、教师培训、班主任工作、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教师身心健康、师生关系等情况。(督导评估负责科室:党群科、人事科、德育科)
5.规范办学。主要包括落实“五项管理”、规范招生、规范 收费、学籍管理、合作办学、控辍保学、校风教风学风等情况。(督导评估负责科室:学前科、基教科、德育科、体卫科艺科、党群科)
6.安全卫生。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制度、落实安 全责任制、配备安全设施设备、保安资质审核、开展安全教育、防治校园欺凌、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食品饮水安全、卫生达标、培养学生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校园安全事件处置等情况。(督导评估负责科室: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学生事务部、德育科、体卫科艺科)
7.满意度。主要包括学生、教师、家长、社区等各相关方面 对学校的评价及满意度情况。(督导评估负责科室:督导室、家长委员会)
附件2:
嘉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指标内容
一、幼儿园园长
1.党建工作。主要包括履行“一岗双责”、基层党组织建设、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党建与业务融合、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2.发展规划。主要包括适合幼儿园园情的发展规划,构建科学适切的办园目标体系,形成自我规范、自我诊断、自我改进、自我发展的办园监控机制情况。
3.规范办园。主要包括招生、收费、资金管理使用、内部管理、文化建设、办园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4.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师德师风,教师持证上岗,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和保育员配备,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保安等人员资质审核,聘用人员管理,教职工待遇保障,教师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5.科学保教。主要包括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上海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指南》,确立“幼儿发展优先”理念,探索教养医结合,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在教育活动组织、师幼互动、环境支持、幼小衔接、克服“小学化”等方面的情况。
6.安全卫生。主要包括落实安全责任,健全食品安全、近视防控、传染病应急处置、卫生保健等制度,规范配备安全设备设施和人员,安全风险管控、膳食营养、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防控、食品饮水安全、安全教育、心理行为保健等方面的情况。
7.家园共育。主要包括建立常态化机制,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和在园教育紧密结合,以及家长参与、科学育儿指导等方面的情况。
8.办园成效。主要包括幼儿发展和园所发展。重点考察幼儿健康发展、全面发展、和谐发展情况和园所近些年办园取得的明显成效及社会影响力等方面情况。
9.家长满意度。通过适当方式,开展家长满意度调查。
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1.党建和思想品德教育工作。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履行“一岗双责”,基层党组织建设,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品德发展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建和业务融合等方面的情况。
2.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学校自我评价机制,形成“规划、实施、评价”的规划管理闭环,及时改进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等方面情况。
3.落实“五育”融合。主要包括确立科学教育理念,建立健全学校教育质量内部保障制度,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深化“三全育人”和全员导师制,开足开齐上好艺术(含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劳动和综合实践活动、少先队活动等课程,关注学生体质和心理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4.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教学质量内控机制,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用好国家统编教材,落实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建设,加强教研工作,使用信息化教学设施,推进创新创造教育,以绿色指标引领评价改革等方面情况。
5.减轻不合理学业负担。主要包括学生睡眠、手机、作业、读物、体质统筹管理,作息安排,课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6.校园安全卫生。主要包括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食品安全、近视防控、传染病应急处置、卫生保健等制度,规范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和人员,开展安全教育、防治校园欺凌、食品饮水安全、卫生达标、培养学生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校园安全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情况。
7.教师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师德师风、教师持证上岗、教师专业发展、教师配备、教师激励与绩效考评、班主任工作、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师生关系、教师身心健康等方面的情况。
8.依法依规招生。主要包括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 同招”规定、均衡编班、控制大班额、加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不让学生失学辍学等情况。
9.学校内部治理。主要包括章程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民主集中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校务公开,财务内控,家校协同,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10.家校共育。主要包括建立常态化机制,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衔接、加强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关爱等情况。
11.办学成效。主要包括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重点考察学生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学习素养、创新能力、安全素养、美育素养、网络素养、劳动习惯等发展情况和学校提高教育质量、融入家庭社区、培育办学特色等方面情况。
10.社会满意度。通过适当方式,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
三、普通高中学校校长
1.党建和思政工作。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履行“一岗双责”,基层党组织建设,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品德发展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建和业务融合等方面的情况。
2.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学校自我评价机制,形成“规划、实施、评价”的规划管理闭环,及时改进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等方面情况。
3.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主要包括确立科学教育理念,坚持正确评价导向,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深化“三全育人”,保证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时,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学生体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
4.规范招生办学行为。主要包括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程序、收费、学籍管理、合作办学等方面的情况。
5.课程教学管理。主要包括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使用审定教材,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情况。
6.学生发展指导。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明确指导机构和工作职责、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 加强指导教师培训、开展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指导学生科学 合理选课和报考志愿等方面的情况。
7.教师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师德师风、教师持证上岗、教师专业发展、教学教研、班主任工作、教师绩效评价、师生关系、教师身心健康、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等方面的情况。
8.学校内部治理。主要包括章程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民主集中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建设,校务公开,财务内控,教师绩效评价,家校关系,协同育人,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9.校园安全卫生。主要包括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食品安全、近视防控、传染病应急处置、卫生保健等制度,规范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和人员,开展安全教育、防治校园欺凌、食品饮水安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卫生达标、培养学生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青春期保健、校园安全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情况。
10.家校共育。建立常态化机制,加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衔接情况。
11.办学成效。主要包括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重点考察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情况以及学生个性发展情况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实践、办学特色建设以及办学取得的成效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情况。
12.社会满意度。通过适当方式,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嘉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