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督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WC1309000-2020-02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0-02-10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督查的通知
文 号: 嘉教办〔2020〕2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工作,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托育机构、培训机构传播,区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加强疫情防控督查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及分工

由区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协调组、区教育督导室、局相关科室组成督查组分层分类进行督查。

1.各级各类学校:由副局长张杨辉牵头,区教育督导室负责落实。

2.内高班:由副书记许敏杰牵头,德育科负责落实。

3.托育机构:由副局长赵丽鸾牵头,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落实。

4.培训机构:由副局长赵国兴牵头,成职教科负责落实。

街镇教委协助对本辖区内学校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准备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协调组。

二、督查内容

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电访与实地走访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就督查对象在贯彻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文件、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一)各级各类学校、内高班、托育机构

1.疫情防控工作:工作机制、方案预案、情况排摸、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

2.春季开学准备工作:教材收发、网络教学组织安排、缴费工作等。

(二)培训机构

1.落实“2月底前暂缓开展所有线下服务”的要求情况。

2.全面开展员工离沪情况排查工作,并落实返沪人员居家观察等规定情况。

3.执行本区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落实防控措施情况。

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各级各类学校督查安排

第一阶段(2月底前):

1.学校自查:学校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有序做好各项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于2月20日前完成自查表(见附件),发送区教育督导室邮箱:jddds301@163.com。

2.全覆盖电访:2月10日至2月14日,区教育督导室对学校进行全覆盖电访,完成一校一表。

3.实地督查:2月17日至2月29日,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重点走访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民办幼儿园、随迁子女比例高的公办学校、从重点地区返沪师生比例高的学校等,并完成一校一督查表。

第二阶段(正式开学前后):

督查组对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进行第二轮督查,并完成一校一督查表。

四、督查要求

1.督查人员在督查过程中,既要了解学校工作情况,也要了解学校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学校开展工作。

2.学校督查工作材料(电访表、实地督查表等),通过“钉钉”工作平台报至区教育督导室李蓬;内高班、托育机构、培训机构的督查情况,通过“钉钉”工作平台报至区教育督导室高成员。

3.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细化指导,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对问题严重的,要发放整改通知书,进行工作问责。

4.督查人员在督查过程中,需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严守纪律,不搞形式主义,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附件:嘉定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自查表.xlsx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0年2月10日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督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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