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108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WC1309000-2020-07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0-05-22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108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嘉教办〔2020〕89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郁婷、丁大良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禁止中小学生在学校使用智能手机进行立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综合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诚如你们所言,关于智能手机是否该禁止带入校园的话题,已经成为广泛共识。学生携带手机确实方便了与家长、同学间的联系,但手机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其负面影响不可忽视。你们关于对禁止中小学生在学校使用智能手机进行立法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很有启发。

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新生事物、网络世界有着巨大的好奇心。以他们的心智程度,想要做到理性使用智能手机十分艰难,还需要家校通力合作。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的要求;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国卫办疾控函〔2019〕780号)中提出的:“个体控制使用电子产品时间,家长陪伴孩子时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学校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的要求。全区中小学一律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由班主任进行统一保管。

禁止智能手机进校园,目前国家法律层面尚未出台相关法规,区级层面也没有相关立法权限。我们将您提出的建议向市教委等相关部门上报,同时根据具体的建议对策,进行改进:一是强化管理。各中小学校增强责任意识,健全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将学生在校使用智能手机作为违纪行为对待,并与家长充分沟通,加强教育指导。二是细化指导。丰富课程形式与内容,基于课程标准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建立适合学生成长及学习所需要的信息化网络,大力推广并投入使用台式电脑,通过设置编程、人工智能、信息化管理等相关课程,正确引导学生熟练掌握计算机各种工具的应用,并在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下,对互联网有着正面、积极的认知与使用。三是家校联动。给学生创设良好环境,学校通过家访、家长会、家校论坛等形式,提醒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好该项工作,不鼓励给孩子买智能手机,已买智能手机的适度使用,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与保护职责;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言传身教,加强与孩子沟通,及时了解孩子在学习、人际交流等中的压力并及时解决,教导孩子绿色上网,避免孩子为找寻寄托迷恋网络,对智能手机不能自拔。

此项工作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出台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全面禁止中小学生在校时使用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智能手表在内的所有可联网的通信设备,规范中小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的行为,让学校和教师处理此类事件时有法可依、有理有据。

衷心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支持嘉定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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