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1309000-2021-05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05-28 |
名 称: | 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1-141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嘉教办〔2021〕52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王永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早干预家庭教育,减少青少年心理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结合区妇联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学生心理问题。青少年出现心理问题,原因固然非常复杂,但家庭教育无疑最为关键。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着十分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您关于尽早干预家庭教育,减少青少年心理问题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很有启发。
一、关于“依法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体系的构建,成立专门机构对家长进行辅导”的建议
2010年2月,全国妇联与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文件。2019年5月,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文件,为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和家庭教育指导者,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2020年8月,全国妇联、教育部又修订出台了《关于印发〈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的通知》(妇字〔2020〕30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完善了家长教育行为规范要求。
区教育局严格执行上述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架构家校合作的组织框架,明确了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学院业务部门、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以及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家校合作中的责任定位,并分阶段地进行组织创新,重点规范家长学校建设。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二是设置专门办公室;三是落实经费及相关人员待遇。区内所有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200多个社区建立家长学校。
二、关于“将学校列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参与单位,构建立体化的教育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区教育局以市级委托项目《探索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机制》的子项目《探索区域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标准建设》为抓手,致力于服务家长,解家长之忧。2010年起,与区妇联、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委、区检察院等协调合作,通过“快乐女生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花季护航五年行动计划”项目、“青春健康”项目、“亲职讲堂”未成年人保护教育直播课等,整合专业资源,协商解决学生发展成长中亟需的性生理、青春期发展、心理发展等问题。同时与社区合作开展专题讲座、知识宣传、团体辅导等教育活动,树立协同育人的理念,相互配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解除学生心理发展的阻碍。
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一是组建一支专家指导队伍;二是扩容家庭教育专业指导队伍。全区中小学均成立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通过市家庭教育指导骨干教师培训班培训骨干教师28人,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培训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级)20余人,通过上海开放大学、上海家长学校举办的培训班培训家长学校负责人和家庭教育指导师140余人,有效提升学校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师资水平。
加强家庭教育课程建设。一是推进“嘉家计划”之家长幸福学堂系列课程。二是用好家长慕课课程资源。三是建设家庭教育指导进校园系列课程。目前,已开发20节家长幸福学堂微课,为全区10多万户未成年人家庭提供家长慕课课程学习机会,为学校提供53场青春期家庭教育指导进校园讲座,效果良好。
三、关于“建立督导评估与问责制度,加大对家庭教育评估和监督”的建议
区教育局、区检察院、区妇联指定专门部门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分别由区教育局德育科、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区妇联家儿权益科具体负责。以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目标,对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树立科学教育理念、提升亲子沟通能力、破解家庭教育难题等予以教育和引导。对于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的,区检察院可采取相应的强制教育和惩戒措施,包括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责令严加管教、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建议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等。
家庭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各部门将加强协作、整合资源,保护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安全成长的社会环境,将家校共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嘉定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