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区加强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05 已失效

嘉府发〔2010〕1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水务局《关于批转<嘉定区加强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的请示》(嘉水务[2009]第1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五日


嘉定区加强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迎世博加强中小河道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中小河道的长效管理,巩固提高河道整治成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迎世博盛会,展嘉定风采”的总体要求,确保全区河道水环境优美整洁、水清岸绿,全面推进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行业指导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我区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是辖区内中小河道(镇村级规划和规划外保留河道)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区域内中小河道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区水务局作为本区河道主管部门,负责全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督促各街镇落实河道管理养护的各项工作。

三、目标要求

按照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本区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要围绕“条条河道有人管、段段河道有人养”的管理目标,实现3个“全覆盖”:

一要实现全区中小河道日常保洁全覆盖。要在现有镇级保洁社和村级保洁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四定”(即定人员、定河段、定标准、定时间)制度,健全保洁组织网络,加大保洁力度,扩大保洁范围,实现水域与陆域保洁并重。

二要实现全区中小河道设施养护全覆盖。要在做好中小河道日常保洁工作的同时,对全区中小河道的防汛通道、护坡、护岸、护栏、铭牌、警示标牌、绿化等相关的附属设施加强管理和维护整修,确保完好。

三要实现全区中小河道监督巡查全覆盖。要不断完善河道养护监督巡查机制,一方面要建立河道巡查制度,加强河道保护,另一方面要聘用社会监督员,对河道保洁、设施养护等河道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检查。做好督查巡查记录,并定期向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及区水务主管部门进行情况通报。通过督查巡查,要及时发现处理违章搭建、倾倒垃圾、侵占河道等水事违法行为,确保“新账不欠,老账逐步还清”。

四、管理标准

(一)中小河道维修养护内容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堤防护岸、水域、绿化及相关的附属设施。

(二)通过加大对中小河道的日常维护保养、行业监管考核等工作,切实做到“条条河道有人管,段段河道有人养”,实现河道管理网格化,并根据市《河道保洁有关规定》及《上海市星级河道评定办法(试行)》等有关行业要求,全面达到河道面清、岸净、通畅、景美的长效管理目标。

(三)中小河道维修养护标准参照《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试行)》执行,具体养护标准如下:

1、河道管理

(1)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负责各自区域内河道的日常检查、督查、考核。

(2)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和区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河道保护,加大河道执法力度,严禁向河道内直排未经处理的工农业、餐饮、禽畜和生活废水、污水,严禁随意填堵河道,严禁在河道两岸取土、打桩、挖筑鱼塘,严禁在河道内随意设障、设置渔簖、网箱,严禁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和搭建违章建筑。

(3)对发现的隐患及违法、违章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2、河道保洁

(1)河道管理范围内陆域应做到清洁,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农业废弃物等。

(2)河道水面基本保持清洁,每5000平方米水面漂浮物控制在1平方米以下。

(3)打捞的各类杂物必须做到当日打捞当日清运,集中堆放,无随意堆积现象。

3、绿化养护

(1)河道绿化年保存率、成活率98%以上,无占绿、毁绿现象;草坪、乔木、灌木、花卉等植物,无霉污、病斑、虫害、枯枝烂头、枝体倾斜等现象。

(2)按绿化养护要求,对各类植物定期做好修枝、整形、轧草修边、浇水、喷药、除虫、防病等养护工作。

(3)河道绿化内应无垃圾、杂草。

4、设施维护

(1)要定期加强对镇村级河道的全覆盖检查,确保河道设施安全。

(2)要加强水利设施、各类构筑物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堤防护岸要保持设施完整,基本达到原设计标准;栏杆的护栏表面应保持洁净,无变形、损坏、风化现象。

(3)要注重防汛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置,确保水安全。防汛通道要保持平整、完好,无坑洼、破损,路基无塌陷,无违章堆载,无违法建设和违章建筑。

5、河道档案

(1)建立和完善河道档案,健全河道管理信息,河道整治、管理、日常维护保养资料齐全。

(2)实施“一河一档”制,实现河道动态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和菊园新区是各自辖区内中小河道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队伍、落实资金、落实措施,有序推进。区水务局要加强检查、验收、考核等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区环保、绿化市容、城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河道管理的相关工作。同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河道长效管理作为“迎世博、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和谐汽车嘉定”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保民生”的重要举措。

(二)队伍落实,资金保障

各街镇要落实河道管理部门,明确责任,组建相应的河道养护保洁队伍,也可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养护队伍,切实做到河道有人管、有人养。要落实相应的资金用于河道的管理、养护和保洁,添置必备的机械、器具、设备、设施,确保各项河道管理养护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注重管理,严格考核

中小河道的管理养护必须确保目标实现和长效。要对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定性定量的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专业部门考核和社会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区水务局负责对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考核的组织工作,采取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社会测评、群众评议等形式,就组织领导、基础工作、队伍建设、河道养护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其考核分作为下拨年度河道养护补助资金的参考依据。对管理不善、执行不力、考核成绩差的单位,在提出整改意见后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补助资金。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负责对辖区内镇村河道的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执法,巩固成效

要加大河道的监督巡查力度,加强对河道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处罚,明确监管责任,使河道的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要充分发挥水务执法、环保执法、城市管理执法等执法部门的作用,利用社会的力量,对擅自填堵河道、随意设障、向河道乱倒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粪便等破坏河道功能、影响河道景观、污染河道水质、妨碍水安全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决不姑息,提高全社会的水安全、水环境意识。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中小河道长效管理需要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共同参与,才能真正实现长治久洁。要进一步加大对“爱水、护水”理念的宣传,实现河道管理成果的共建共享。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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