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2 已失效

嘉府发〔2012〕4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嘉定区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嘉定区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精神,结合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加快嘉定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提高全体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围绕嘉定三大奋斗目标,以嘉定新城建设为契机,将中医药事业融入城市发展,迁建区中医医院,打造中医药服务示范区。在全区基本建立起统筹兼顾、发展协调、功能完善、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有明显提高,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有较大改善。

三、主要内容

(一)逐步健全中医药网络服务体系

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形成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区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为中坚力量,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集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中医药网络服务体系。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中医药的业务指导;区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核定床位数的5%。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设立中医诊室和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二)大力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1、扎实推进区中医医院学科建设

区中医医院建设成为中医临床传统医学中心,力争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充分发挥区中医医院国家级重点专科示范引领作用,建成若干个市内有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带动全区中医临床学科、专科和专病建设。继续加强与上海市三级中医医院建立长期协作关系。

2、有效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进一步发挥区中医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联动作用,积极开展社区中医药基本知识和适宜技术应用培训,推广应用针灸、推拿、刮痧、火罐、熏洗、敷帖、穴位注射、热熨、导引等多种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使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掌握并应用5种以上非药物诊疗技术,开展2-3项受百姓欢迎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大力加强针灸工作,使针灸技术在医疗、预防、康复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3、加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率先开展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开展试点工作。中医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

(三)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支持名中医学术经验整理、学习、交流、传承工作,构建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平台;加强区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工作,新建朱鼎成等名中医工作室;结合中医传统师承方式,建立现代中医师承模式;深入挖掘区内老中医名方、偏方,整理成册,并积极做好推广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传播、普及中医药防治知识,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优化中医类人才队伍结构

增加中医类卫技人员比例,使区中医医院中医类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20%。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

2、加快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引进

开展“嘉定区名中医”评选工作,扩大中医专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加强中医药中级职称以上人员的继续教育、进修学习。鼓励和支持中医药技术骨干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中医临床优秀青年人才研修项目深造。根据中医药学科建设需要,积极引进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

3、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

实施青年中医药人员成长计划。结合中医跟师带徒特点,实施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进一步激发基层医疗单位对中医药传承工作的积极性,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名中医师传承人员所在单位给予补助。

4、鼓励中西医互学融通

建立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鼓励中医人员学习相关专业的西医理论知识和诊疗技术,提高急危重症的救治能力;组织开展“西学中”培训,要求区中医医院60%以上的西医临床医生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充实壮大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更好地适应现代医疗服务需求。

(五)推进中医药服务示范区建设

以嘉定新城建设为契机,建设集医疗保健、教育培训、技术研发、产业发展、高端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示范区。在示范区内迁建区中医医院,积极引入中医药高等院校;依托中医高等院校及附属医院、科研院所,引进并建立一批中药研究院(所),搭建中医药新技术研发和转化平台。同时,全面提升服务能级,积极发展以中医养生、中医问诊为重点的高端医疗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将本意见贯彻执行情况列入对各街镇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加强综合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财政投入

要切实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中医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比例大于10%,确保对中医药事业投入的增长比例不低于对卫生投入的增长比例。稳步增加对中医类经常性经费的补助。进一步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财政补偿机制,扶持中医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传统中医药服务项目补偿比例原则上高于西药、西医诊疗项目10%以上。

(三)健全中医药管理监督体系

区卫生行政部门配备专职中医药管理干部,充实中医药管理力量;认真履行中医管理职能,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和指导;严格中医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准入,严厉打击非法中医药诊疗活动,严肃查处虚假违法中医药广告,规范中医药服务秩序和服务行为,维护、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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