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完善“万人就业项目”协管员队伍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A1312003-2013-00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3-06-26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完善“万人就业项目”协管员队伍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13〕4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关于调整完善“万人就业项目”协管员队伍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调整完善“万人就业项目”协管员队伍管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调整完善本市“万人就业项目”协管员队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万人就业项目”运作,理顺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能,按照“管理下沉、队伍整合、推动转制、规范运作”的总体思路,对本次“万人就业项目”协管员队伍的调整完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对象范围

对象范围是指万人就业项目中的房屋协管、市容环境协管、商品交易市场协管、交通协管、环境保护协管、特种设备安全协管、社区保安协管、社区综合协管、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就业援助协管、社会保险协管11支队伍(以下统称协管员队伍)。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区、街镇三级联动,条块协同的要求,将协管员队伍全面纳入本区街镇或行业属地化管理,理顺条块管理职责,建立权责相统一的运作机制;推动协管员队伍整合转制,明晰从业人员劳动关系,提高管理效能。力争到2013年底,协管员队伍全部退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管理范围,促进协管员队伍向组织正规化、管理规范化、业务标准化发展。

三、主要方法

区政府对本区协管员队伍转制工作负总责,立足本区实际,通盘考虑本区域内协管员队伍调整转制工作,整体规划协管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确定协管员队伍的撤并转留与配备规模,明确街镇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权责。

()实行协管员队伍整合转制

1、本区的“万人就业项目”协管类队伍共有11支,涉及9个主管局、办。这次调整完善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通盘考虑队伍的整体情况,对部分工作任务相近、管理模式相似的协管员队伍进行整合,实现队伍合并,职能叠加,人员调剂使用,提高工作效能。

将现有协管类11支队伍整合成2+12支队伍。第一支队伍交通协管,将原交通协管独立建队;第二支队伍综合协管,将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就业援助协管、社会保险协管、特种设备安全协管整合在一起;将社区保安协管、市容环境协管、房屋协管、社区综合协管、商品交易市场协管、环境保护协管整合在一起,称社会协管,在12个镇、街道各建一支队伍。

2、在整合基础上,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镇,通过组建或指定国有(集体)性质的正规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关系,实行协管员队伍转制。转制后,对协管员队伍不再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形式实施管理,按《劳动合同法》明晰协管员的劳动关系,实行专门管理。

原则上第一支队伍由区公安分局牵头,组建或指定国有(集体)性质的正规经济组织承担;第二支队伍由区人社局牵头,组建或指定国有(集体)性质的正规经济组织承担;社会协管队伍分别由12个街镇牵头组建或指定国有(集体)性质的正规经济组织承担。

()队伍转制后的管理模式  

1、第一支队伍交通协管,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建或指定的国有(集体)性质的正规经济组织直接吸纳原队伍中的从业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待遇,进行日常的劳动关系管理;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开展业务指导、组织培训发证、服务质量管理等日常工作。工资标准由区政府统一明确。各街镇在日常工作中紧密配合。

2、第二支队伍综合协管,由区人社局负责,组建或指定的国有(集体)性质的正规经济组织直接吸纳原队伍中的从业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待遇,进行日常的劳动关系管理。工资标准由区政府统一明确。其中特种设备安全协管直接按行业进行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就业援助协管、社会保险协管实施整合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开展业务指导、组织培训发证、服务质量管理等工作。街镇劳动保障中心受区人社局委托,负责人员使用、落实工作任务、开展绩效考核、进行服务质量管理等日常工作。

3、社会协管分别由12个街镇负责,组建或指定的国有(集体)性质的正规经济组织直接吸纳原队伍中的从业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待遇,进行日常的劳动关系管理。工资标准由区政府统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开展业务指导、组织培训发证、服务质量管理等工作。各街镇负责属地化日常管理,明确落实责任部门,负责人员使用、落实工作任务、开展绩效考核、进行服务质量管理等日常工作。

街镇、行业主管部门、国有(集体)性质的正规经济组织的详细工作职责另行制定。

四、资金保障

1、平稳衔接

在协管员队伍从业人员数量受控的前提下,对原有市级财政负担的补助资金,按“只出不进”原则,由市财政锁定,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定额补助到本区财政。区财政将市级各类补助资金与本区财力所安排资金合并使用。

按市相关规定继续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对现有协管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的资金扶持。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岗位补贴,根据协管员队伍人数及补贴标准进行核算后,由失业保险基金按月拨付至区财政专户。要加强对岗位补贴资金的监管,实施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补贴到人。

转制后协管队伍人员的工资扣除按政策规定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外,2013年按市府规定每人每月实得1740元,以后每年视情逐步提高。新设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费每人每月80元、队伍运行的基本办公经费每人每年300元,落实财政资金保障社会保险逐年增长和缴纳住房公积金。转制后,不管是以区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队伍,还是以街镇管理为主的队伍,在区政府统一规定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外,各街镇规定的其他绩效奖、补贴、福利待遇应按原方法实施,做到一视同仁,确保平稳转制。原项目中已经发生的劳防、服装、装备等因开展工作所需费用的核定拨付按原渠道运行。区、街镇负担的经费比例不变,结算方式另行研究。

2、完善机制

建立协管员队伍资金核算机制,纳入预算管理,保障协管员队伍日常经费投入。区政府对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作经费、管理费作统一规定,对基本的绩效奖、各类补贴等确定最低标准,逐步建立适度的队伍工资福利的增长机制,确保从业队伍的长效建设。针对协管员队伍转制后面临管理、税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等成本增加的情况,适度增加必要的资金投入。

五、工作安排

1、本区在20133月底前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区人社、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各街镇参加的嘉定区推进“万人就业项目”队伍调整转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本区协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注重强化属地责任和条块合作,积极稳妥地推动协管员队伍整合转制。

220134月,听取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镇对“万人就业项目”队伍调整转制工作的意见,形成初步方案。

320134月~5月,在原梳理本区各支“万人就业项目”协管员队伍的基础上,锁定人员,不再新进人员,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界定职责,组织调整转制业务工作培训,选定转制模式,初步拟定承担转制任务的国有(集体)性质的正规经济组织的工作方案,落实区镇两级资金的安排。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下,制定本区协管工作规范,组织人员培训,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和各街镇一起做好协管员队伍属地化管理和队伍整合转制工作。

420136月~8月,全面启动实施调整转制工作。开展队伍整合,组织清算,明晰人员劳动关系,确定管理构架,建立规章制度,对委托管理的国有(集体)性质的正规经济组织拨付人员管理经费和业务工作经费,明确统一国有(集体)性质的正规经济组织、区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的详细工作职责。

520139月底,基本完成整个协管队伍转制工作。

6201310月至12月,进行回顾总结,完善运行模式,全面完成整个协管队伍转制工作。研究确定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当的人员调整和工资福利标准的完善及正常调整机制等。

六、有关要求

1、各街镇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万人就业项目”队伍调整转制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调整转制工作,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

2、在调整转制过程中,要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确保调整转制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各支队伍的业务工作不停不乱,协管队员思想稳定,扎实有效履行好职责。

3、“万人就业项目”协管队伍转制后,对以条为主管理的队伍,街镇要全力支持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承担起赋予的职责;对以块为主管理的队伍,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全力支持街镇属地管理,不得过多干涉街镇对队伍的调整和日常管理。街镇和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到紧密配合、齐抓共管。

4201331起,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模式管理的协管员队伍原则上不再新进人员。“千百人就业项目”中涉及到协管队伍的调整转制同步整合转制,经费按原渠道列支。

5、“万人就业项目”公共服务类队伍和“千百人就业项目”的整合,在总结“万人就业项目”协管员队伍调整完善基础上,可视情况适时推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