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2012年菊园新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索 引 号: WG2320000-2012-001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菊园新区 发文日期: 2012-03-08
名 称: 2012年菊园新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文 号: 嘉菊管[2012]2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社区:
为有效提升新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各项工作水平,客观公正地评价各村(居)委人口工作情况,充分发挥考核引导和评估激励的作用,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迎党的十八大、实现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管理提供支撑,为服务民生提供保障,为控制治安提供抓手”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保平安、保发展”的建设大局,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深化长效机制建设和基础工作部署,为“和谐菊园”的创建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在新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新区人口办归口管理、具体负责,并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新区人口办、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具体实施工作。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新区四个村和八个居委。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基础工作、实有人口信息、涉案人员信息登记率、房屋信息、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社区综合协管抄告制度、依法收税、人口专项工作、附加评议(详见考核表)。
1、基础工作(20分)
1)健全工作机构(10分)。健全社区人口工作专设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各社区必须成立一支社区人口管理工作队伍,各居委主任和村分管主任担任负责人。各村居委要积极组织发动物业管理人员、村民组长、楼组长、治安协管员、老党员、志愿者等担任人口管理信息员作为这支队伍的骨干力量,利用他们对自己辖区内房屋、人员比较熟悉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类人员信息上报工作。要求每个村居委常态工作人员不少于20人,作为工作的骨干力量,同时落实适当经费,确保工作的组织化、规范化、常态化、实体化。
2)健全工作制度(6分)。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台帐记录,工作有总结
3)信息报送(4分)按时上报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及相关材料,工作简讯每月不少于1件,以上扣分至该项分扣完为止。
2、实有人口信息(30分)
建立村(居)委月度抽查考核通报机制,每月对村(居)委进行抽查,以抽查情况结合办证、采集、注销等完成数据予以打分并排定名次,并将考核情况通报新区领导和区人口办。年底将每月抽查情况累加后作为人口工作年度考核依据。
    3、涉案人员信息登记率(5分)
涉案人员信息每漏采一人扣0.5分
4、房屋信息(10分)
提供房屋信息准确,每差错一处扣0.5分
5、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5分)
做好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宣传和服务工作。
6、社区综合协管抄告制度(5分)
每月抄告不得少于5条,每下降一条扣0.5分。
7、依法收税(5分)
支持配合协管员完成指标得基本分,不完成税费指标的不得分。
8、人口专项工作(20分)
1)专项工作取得好成绩视情况加分。10分
2)主动配合新区做好重点项目工作视情况加分。10分
9、附加评议(10分)
1)收到《告知书》的每份扣4分,受到《整改建议书》的每份扣6分,收到《问责书》每份扣10分。
2)被新区、区或市级部门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的、创新项目取得实效和被推广的视情况加分。10分
五、奖惩办法
1、设立专项考核专项基金,用于各村居委人口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获得年度考核前三名的村(居委)将予以表彰奖励。
2、对于社区人口信息员提供的“两个实有”(常住人口、来沪人员、境外人员、人户分离) 信息准确有效,按照“谁提供,谁得益”的原则,按每条3元予以奖励,对于工作突出的信息员由新区人口办另行奖励。
 3、村(居)委人口管理考核综合情况列入新区对村(居)委的年终考核中。
     
 
 
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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