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镇机关各办公室、中心:
镇村民自治工作指导小组的《外冈镇2012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外冈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外冈镇2012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
外冈镇2012年的村民自治工作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村民自治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上海市村委会选举办法》,扎实抓好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我镇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
一、依法、规范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提高民主选举水平
1、要调整充实换届选举工作机构。镇党政领导亲自挂帅,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工作指导小组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保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2、要在换届选举前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调研。根据《组织法》的新规定、新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针对征地动迁等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保证村民的民主选举权利和被选举权。
3、要加大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上海市村委会选举办法》的宣传,营造选举氛围,提高选民知晓率。正确引导村民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工作能力强、党和村民放心,真心实意为村民办实事,受绝大多数村民拥护的人员选进村委会领导班子。
4、要加强选举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分层次进行选举工作培训,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和具体的操作环节,确保选举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5、要进一步提高民主选举水平。各村委会的选举委员会成员要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大力提倡采用不设候选人(“大海选”)的选举方式;提倡村民组长、村民代表通过投票选举方式产生。保证妇女在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的比例。
二、规范村民民主理财活动,深化村级财务管理
1、人员产生及组成规范。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用投票方式产生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以增强其公信力。理财小组一般由五至七人组成,其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具备一定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组长由小组成员推选产生。村“两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村总会计不在推选之列。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村务监督小组可以同时为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承担村民民主理财工作责任,并报镇村民自治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理财时间规范。全镇统一民主理财日为每月5日上午,遇节假日可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如有特殊原因需临时调整理财时间的,各村应提前向镇村民自治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理财程序规范:理财小组组长主持理财活动→理财小组对上一次审核的账目进行复查,确认无误后盖上骑缝章→村委会主任汇报上月村级财务活动情况→理财小组对原始凭证逐一进行审核,如有疑义的,提出质疑→村委会主任或村总会计须逐一解答→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由理财小组组长逐一签字,注明理财活动日期,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章→填写《村民民主理财活动记录》。
三、深化村(组)务公开,提高村委会工作透明度
2012年,各村村(组)务公开工作应在公开内容、时间、形式、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加以规范。
1、全面公开。除全区统一规定的村务公开22项内容、组务公开10项内容外,各村可根据各自实际和村民的意愿,适当增加公开内容。
2、及时公开。不同的公开内容应按照年、季度、月、及时等不同时段分别公开。
3、多样公开。除公开栏固定公开外,还可通过会议、简报、网络等多种形式公开。
4、规范公开。需要公开的内容必须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无误,由监督组长签字、盖章后方可公开。同时应落实专人负责村(组)务公开工作,公开资料以年为单位及时、规范归档,全面、真实反映村务公开的全貌。
四、全面推广督查制度,探索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继续推行完善镇村两级联动督查的工作模式,建立长效有力的监督机制。监督上施行“四项制度”:一是“飞行”检查制度,即每月一次民主理财专项检查,每季度一次镇督查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二是备案管理制度,指导各村建立完善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村务监督民主理财小组,重点加强每月民主理财及每季度村务公开审核活动的备案管理。三是季度反馈制度,将每季度对各村村务公开的检查意见进行通报,落实整改。四是考核挂钩制度,实行日常检查情况和年终考核得分相挂钩的办法,通过勤检查、细分析、强有力的督促,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五、完善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
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应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集中时间、统一部署、全面推进的方式有序地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评议对象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推选之列。逐步扩大民主评议对象范围,包括村“两委会”成员、村民组长以及享受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今年100%的村都要采用村民会议的形式民主评议村干部,村民会议集中评议因受场地的限制,可采用各村民小组分别评议的方式进行。评议结果应与村干部报酬直接挂钩。
六、规范“双优”评选制度,增强村民责任心和荣誉感
规范评选制度,在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基础上,根据各村实际完善优秀村民、优秀村民代表评选制度,发动广大村民积极投入到评选活动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使评选活动成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激励的良好平台。
同时,要结合我镇宅基地置换工作的不断推进,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做法,为广大村民提供更多的生活上的服务。组织全镇村(居)委会主任参加每年一次的“上海市村(居)委会主任培训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外冈镇村民自治工作指导小组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