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
为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工业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业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开始至4月27日。
三:检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四、检查内容及分工
本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求各村、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按照工业区明确的安全工作职能和责任书明确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1、地区工作部:重点加强对敬老院、社区活动中心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用电安全、消防器材配置、消防设施完好、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开展逃生演练等。
2、社会发展部:重点加强对卫生中心、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督促检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高全体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3、规划建设部: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职工棚舍以及用电安全等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4、经济运营部:重点加强对各集体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防范厂房承租单位、嘉宝片林、市场卖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落实监管人员,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农机使用安全监管力度。
5、经济公司、绿色经济城:重点加强对内资生产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和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等企业的安全监控,对企业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要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场所和设备安全,防止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6、中科、高科有限公司、标房公司:重点加强对各自园区内租赁厂房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实施开展对承租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尤其要保证园区中消防和疏散通道畅通,对三级安全动火无审批制度,存在“三合一”安全隐患现象的企业,敦促其立即整改,确保园区的安全环境。
7、出口加工区:重点确保园区中消防和疏散通道畅通,加强三级安全动火审批监控,对存在“三合一”安全隐患现象的企业,敦促其立即整改,确保园区的安全环境。
8、投资服务中心和各招商部:重点加强对核心区内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积极引导企业提高安全责任主体认识,敦促企业做好消防安全设施、确保消防和疏散通道畅通,加强三级安全动火审批监控,配合做好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确保入驻企业无安全事故发生。
9、村委会:重点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要针对所管辖企业的实际情况,全力以赴组织人员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产安全大检查。要认真加强对区域内“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废品收购站的安全检查,加强村级消火栓设置落实,确保安全。
10、居委会(物业公司):重点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及社区楼道、地上和地下车库的安全检查,积极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在楼道随意堆放的物品要及时清理,严格检查各类安全设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措施的到位情况,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提高火灾防御能力。积极组织社区群众开展消防逃生演练,加强对社区中孤寡老人、精神病患者、少儿及弱智群体的安全监护预防及措施落实到位检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安监所:在搞好综合监管、协调的基础上,重点负责检查核心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用电安全、作业环境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是否落实等。
五、检查方式
(1)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本次检查是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各单位须在“五一”前组织自查小组开展自查工作,工业区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抽查。(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要针对查找出来的一般隐患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或重大隐患书面报告工业区安监站。
六、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努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2)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对责任范围内的受检查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制定检查计划,落实检查人员,做到责任到人,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这次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效果,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单位制订整改计划,落实各项防范、应急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
(3)明确责任,加强值班。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安全值班工作,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切实履行值班职责,节日期间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4)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要将检查情况于2012年4月30日前以书面形成报工业区安监站。
附件:嘉定工业区2012年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统计表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