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2012年嘉定工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G1010000-2012-006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嘉定工业区 发文日期: 2012-04-25
名 称: 关于印发《2012年嘉定工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工管委(2012)3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企事业单位:
《2012年嘉定工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工业区管委会同意,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2012年嘉定工业区深入开展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完善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海市人社局、总工会、企联、工商联《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实施意见》(沪人社关发[2012]14号)和《嘉定区关于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2012—2016)》,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现制定2012年工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主题,坚持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开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广泛动员企业参与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创建工作,确保年内实现嘉定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15家、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50家。力争年内工业区在地中小企业创建参与面达到50%以上,创建达标率达到30%;在地规模企业创建参与面达到90%以上,创建达标率达到85%;创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工业园区(村)达到工业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总数的10%左右。
三、主要措施
1、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载体。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要求,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体系,广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园区(村)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示范园区(村)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创建形式,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
2、规范和谐劳动关系考核评价体系。针对当前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创建标准,建立与工业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园区(村)创建标准,不断提升和谐园区(村)创建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完善创建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建立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认真组织“上海市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单位”推荐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
3、落实创建和谐劳动关系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5+X”创建工作模式,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建设,推动解决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力度,扩大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覆盖面。切实加强职代会制度规范化运作,完善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的推进思路和方法,优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民主监督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和调处机制,协调企业利益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深化职工素质工程,促进职工队伍全面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为创建活动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保证。各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增强创建意识,明确工作责任,研究落实有关措施,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2、加强沟通协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坚持共同发动、共同指导、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各级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分类指导,督促创建单位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创建基本内容,不断深化创建活动,合力维护本地区、本系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3、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阵地的作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信息简报制度,报道新动态、总结新经验、推出新典型,发挥好宣传发动、理论指导、典型引领的作用。创建企业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厂报厂刊等各种阵地,公布创建标准、目标任务、工作动态,使创建活动进车间、到班组,让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广泛了解、参与创建活动,营造共建和谐企业、共促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浓厚氛围。
 
附件:1、2012年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标准
  2、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工业园区(村)创建标准
 
 
上海嘉定工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2012年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考核评价标准
 
序号
项 目
具 体 内 容 和 要 求
分值
1
全面执行劳动
合同制度
1、签订劳动合同协商充分,合同签订率100%;
2、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和内容合法,管理规范,履约率100%。
8
2
全面执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1、企业与工会定期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且程序规范,内容全面具体,标准量化,履约到位;
2、坚持每年一次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并建立职工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3、集体合同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按规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报区总工会备案;
4、向安全监管部门申报备案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按照规定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
18
3
依法保障职工
劳动经济权益
1、积极稳定职工岗位,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
2、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依法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3、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
4、企业执行职工劳动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等符合国家规定。
10
4
建立健全
民主管理制度
1、建立职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职工大会),审议和决定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2、建立厂务公开制度,有细则或实施办法,公开内容全面、渠道畅通、效果良好;
3、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以及制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
10
5
维护女职工特殊
权益和未成年工
合法权益
1、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将平等劳动权利、特殊劳动保护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并履约到位;
2、无损害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5
6
建立劳资矛盾
处理有效机制
1、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作用发挥良好;
2、无职工因其劳动经济权益受侵犯而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无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的侵害职工劳动权益案件;
3企业对劳动监察、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能及时纠正。
10
序号
项 目
具 体 内 容 和 要 求
分值
7
重视安全生产
和劳动保护
1、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
2、劳动安全设施、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卫生工作环境、条件及防护措施符合规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竞赛活动和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监护;
3、年内不发生重复性重伤事故,无新增职业病病例。
15
8
注重企业文化
建设和职工技能
培训工作
1、注重企业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工会引导职工爱岗敬业,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并认同企业文化;职工文体活动有制度、有计划、有场地、有设施、有载体;
2、注重职工的教育和职业技能、业务培训,有计划和制度;
3、积极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我为节能减排献一计”主题活动以及节能增效、科技创新、合理化建议、高师带徒、技能竞赛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结合企业实际任选二项)。
8
9
企业和工会
共谋发展
1、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为工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支持工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证工会依法履行职责,职工入会率达100%;
2、企业依法按时足额计提、拨缴工会经费,建立独立工会帐户,规范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3、职工支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秩序,企业经济效益稳定增长,节能减排达标。
8
10
职工和社会
评价优良
1、职工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创建活动,创建活动成效明显,职工满意率达90%以上;
2、企业劳动条件优良,职工食堂等生活设施符合卫生标准并管理有序;
3、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评价好。
8
合 计
100
一票否决项:
1、近二年内有违法使用童工现象;
2、近二年内发生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死亡事故,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连续两年新增职业病病例;
3、近二年内因企业方过错发生集体劳动争议或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近二年内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惩处或一个年度内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3 次以上的。
 
附件2
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工业园区(村)创建标准
 
1、获得“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称号一般满2年。
2、区域内企业普遍参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其中,85%以上规模企业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对暂不具备单独开展创建活动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区域性创建加以覆盖,并逐步提高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比重。
3、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良好。90%以上符合独立建会条件的企业已组建工会组织,依法保证工会履行维权基本职责;80%以上独立建会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区域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预警、调处机制健全;区域内企业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缴纳率达100%,无拖欠职工工资现象;经常性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无重大群体性事件。
4、民主管理制度运行规范。区域内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80%以上;建立健全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企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动企业完善集体协商制度,协调区域内企业和职工利益矛盾;独立建会企业集体协商机制建制率达90%以上,对暂不具备单独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条件的小企业,通过签(续)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实现全覆盖。
5、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辖区企业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督促企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危险点实施监控;连续2年未发生重大劳动卫生安全生产事故。
6、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支持企业经常性开展职工文化活动;引导职工爱岗敬业、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增强职工队伍凝聚力;建立区域性文化组织,文化设施完备,活动开展正常;形成符合区域特点的企业文化理念与文化品牌。
7、创建工作社会效果好。职工支持企业发展,企业就业岗位稳定;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事业;区域内生态环境良好,环保工作达标;园区(村)经济效益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并保持持续增长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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