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马陆镇人民政府文件
批转嘉定新城(马陆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嘉定新城(马陆镇)推进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F4305000-2012-011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2-07-23
名 称: 批转嘉定新城(马陆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嘉定新城(马陆镇)推进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新城管委(马府)[2012]10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居)委、公司、相关部门:
    嘉定新城(马陆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嘉定新城(马陆镇)推行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嘉定新城管委会(马陆镇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予以认真落实。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嘉定新城(马陆镇)推行生产和消防安全
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进一步健全基层生产和消防安全组织,预防和减少生产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本地区安全形势平稳受控。根据中央综合办、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38号)及《本市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结合本地区实际,特制定嘉定新城(马陆镇)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实行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安全管理,通过整合资源,全面推行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延伸火灾防范触角,不断夯实社会面安全防控基础,全力维护城市生产和消防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逐级落实网格化排查责任,逐年明确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目标任务,采取各种推进措施,力争到2013年,全镇所有村(居)委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
(三)工作原则。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属地管理原则,以村(居)委为单元,划分若干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民楼院、村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生产和消防管理网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嘉定新城(马陆镇)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安委会、消防委主任、镇长张玉利任组长,镇安委会、消防委副主任、镇党委副书记常先善,镇安委会、消防委副主任、副镇长朱维强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消防委成员单位为组员。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村(居)委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序推进。详见《嘉定新城(马陆镇)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架构图》(附件一)。
三、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责任。镇主要负责人是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将建立健全由镇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安监、派出所、民政、工商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镇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全面组织、协调辖区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运作。因地制宜,通过招聘等形式招募、组建消防协管员队伍,并作为消防监督力量体系的重要补充,积极引导规范其履行公共消防安全服务职能,扎实推进消防协管员队伍持续健康发展。
(二)村(居)委责任。村(居)委主任是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内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依托社区、农村消防工作站,明确1至2名生产和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生产安全检查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三)村民组和楼组责任。居民楼院、村组要建立由楼组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义务消防队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义务消防队可由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内单位职工组成的社区义务消防队,主要职责是负责社区防火宣传、初期火灾扑救等。消防志愿者可由退休(转业)军人、公安民警、单位安保人员及热心消防工作的群众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生产和消防宣传、检查,以及策划各类生产安全和消防公益活动。
(四)社会单位、场所责任。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觉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基本要求。
(五)有关监管部门责任。综治部门要组织现有综治力量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民政部门要把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综合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建立社区场所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督促、指导居委会结合实际做好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并依托志愿者队伍建设平台,健全完善消防志愿者队伍;工商部门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安监部门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抄告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社区、农村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工作
(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要每季组织安委会、消防委成员单位,开展针对性的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重点加强检查。村(居)委要每月对辖区内企业、村队、楼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村民组长、居民楼组长要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做好登记并及时跟踪督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安监部门、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
(二)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活动周、安全生产月、以及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培训、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农村、居民楼院、单位、场所的宣传橱窗、告示栏、电子屏等平台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每年组织发动居(村)民、社会单位员工至少参加1次逃生疏散演练;有条件的社区、农村要依托社区消防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社区学校等载体,建设生产和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企业职工和居民群众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消防专题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三)基层力量开展防火、灭火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保安队员要结合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工作,对社区和单位开展防火巡查。要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向管理部门和居(村)委报告。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志愿消防服务,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
(四)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公安派出所和安监所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公安派出所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和消防安全。
五、推进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即日起至2012年7月):嘉定新城(马陆镇)根据本方案要求及《上海市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标准》(附件二),制定辖区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于2012年7月15日前将方案上报至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培育试点阶段(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嘉定新城(马陆镇)根据《上海市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标准》和《居(村)委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标准》(附件三)开展网格化管理达标建设,镇安委会、消防委确定4个试点村(居)委,并结合辖区实际,完善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定人、定岗、定职、定责。
(三)以点带面阶段(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召开区域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力争在年底前,村(居)委完成100%的网格组建任务,2013年1月底前,全镇所有生产和消防管理网格实化运作;镇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经验做法,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水平。试点推广前,可以根据两个《建设标准》要求,参观工业区裕民社区及虬桥村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模板,按照每月完成居村委数的30%加以推进。试点推广后,按照《嘉定新城(马陆镇)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建设进度表》(附件四)要求,抓好落实。
(四)验收评估阶段(2013年1月至3月):镇安委会、消防委对辖区整体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情况进行督导,组织人员对各村(居)委网格化建立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消防委成员单位、村(居)委要将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基层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要拓宽经费保障渠道,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序运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监部门要将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同时,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切实形成推进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整体合力。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格化管理的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综治部门要将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民政部门要将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工商部门要严把登记批准关,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比的重要因素。
(三)严格督导奖惩。将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和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政务督察内容,定期检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镇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予以通报批评。
7月份起,请各村(居)委于每月25日上报《各村(居)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表》(附件五)至镇安全办(联系人:翟剑锋;联系电话:59156745;传真:59156745)
 
 
嘉定新城(马陆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嘉定新城(马陆镇)消防安全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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