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机关各部门:
《徐行镇残疾人联合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徐行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徐行镇残疾人联合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一条关于“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的精神,徐行镇残疾人联合会至2012年将任期届满。按照区残联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此次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总结镇残疾人事业五年来取得的成绩,制定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选举新一届残联领导机构,建立镇残疾人专门协会,加强基层残联的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残联“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徐行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二、基本原则
1.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行民主集中制;
2.按照民主程序,认真推选好代表;
3.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选配好领导人选。
三、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残联主席团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2.选举产生新一届残联主席团委员;
3.选举产生新一届残联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4.聘请新一届残联主席团名誉主席;
5.推举新一届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6.选举产生残疾人各专门协会主席、委员;
7.选举产生出席区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四、大会代表
镇残联代表大会的残疾人代表必须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有关部门代表和区属、双管单位代表,与代表所在部门协商产生;代表的产生要充分体现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要注意推选女性代表。
(一)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突出。
3.热爱残疾人事业,密切联系残疾人,能倾听和反映残疾人的呼声和迫切需求,在残疾人中具有较高威信。
4.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
5.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二)代表名额
本次大会正式代表为82名,其中各类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53名,占代表总数64.63%;镇有关部门领导、残疾人工作者29名,占代表总数的35.37%。
五、机构人选
镇残联主席团设主席、副主席,执行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主席团主席由分管残联工作的行政领导兼任,副主席由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兼任,执行理事会理事长由负责残联工作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担任,理事长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副理事长设2名,由残联专职干部、优秀残疾人代表担任。镇残联主席团设委员15人,执行理事会成员、残联专职干部、残疾人各专门协会主席及优秀残疾人骨干应为委员候选人。主席团委员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残疾人各专门协会主席候选人名单,事前征求区残联意见,同时报镇党委批准后,提交大会选举,选举后由镇政府任命,并报区残联备案。同时聘请镇党委副书记担任残联主席团名誉主席。
六、选举时间
2012年9月下旬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七、组织筹备
为加强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顾建业副镇长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代表大会筹备小组,认真制定好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积极做好代表大会召开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并以本次换届选举为契机,及时调整充实镇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八、注意事项
1.做好必要的思想动员和社会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召开镇残联代表大会是残疾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发动广大残疾人为选举新一届残联领导机构、确定今后五年的目标和任务、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目标而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2.充分做好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出席代表大会代表及各专门协会主席、委员的推选工作,使各类残疾人都有自己的代表,体现残疾人代表的广泛性。
3.召开代表大会期间,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大会议程有序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体现绝大多数残疾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