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嘉定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嘉府征[2012]3号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我镇的兵役登记工作,确保和提高我镇征集新兵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
(一)兵役登记的时间。适龄青年首次参加兵役登记及领取兵役证手续,集中兵役登记时间为2012年6月22日(周五)的上午8时—11:30分和下午13时—17时。办理兵役证年度审核手续,受理时间为2012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二)兵役登记的地点。众仁路385号南翔镇成人教育学校内。办理兵役证年度审核手续,沪宜公路8号南翔镇兵役登记站。
(三)兵役登记对象。凡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户籍在本镇的男性适龄公民(以下简称适龄公民),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一律到镇设立的兵役登记站依法办理兵役登记或兵役证年审手续;2012年12月31日前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一律到镇设立的兵役登记站办理预征登记手续。
(三)兵役登记的实施方法。
1、采集兵役登记对象的信息资料。依据2012版兵役登记子系统已储存的适龄公民的基本信息,组织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兵役登记对象的其他信息利用兵役登记子系统在兵役登记站现场采集完成。
2、发布通告,并上门送达《兵役登记通知书》。按市、区征兵办的要求,各村、居委会把兵役登记通告张贴到各居民区、自然村、有关单位,做到家喻户晓。各村、居委会要把兵役登记通知书在6月21日前送到每一个适龄男性公民,并收取回执,督促适龄公民按时到指定登记站参加兵役登记。
3、设置兵役登记站,受理兵役登记。镇人武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兵役登记工作班子,在镇成人教育学校开设兵役登记站。兵役登记站对适龄公民按报到填表、宣传教育、身体目测、政治初审、登记审核、统计汇总六个程序依次展开,并建立好相关兵役档案资料。
4、资格界定,制发兵役证。按照《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审核适龄公民的兵役登记结论,确定属于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征等对象。每个适龄公民在参加兵役登记时应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两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有社会保障卡或学籍卡的适龄公民还需一并带上,以便办理电子兵役证)并现场制发纸质兵役证。
(四)关于预征对象的确定。9月底前,根据年度兵役登记情况,按兵员征集条件和不低于上一年度出兵数3倍的比率选定预征对象,报区征兵办审核确定。各村、居委要按照下发适龄青年的人员名单,认真摸底,逐一排查,将符合条件的适龄青年确定为今年预征对象。报名应征的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征集年龄分别放宽到23、24周岁。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兵役登记工作,是征兵工作的重要环节,需要广泛的宣传教育和细致的调查摸底,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确保兵员质量至关重要。各单位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密切协调,狠抓落实。
(二)严密组织登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根据下发的人员名单,按时把人员组织到兵役登记站,对首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无特殊情况尽可能做到100%的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登记;2012年南翔镇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名册于6月30日前以电子文档报送武装部;对兵役登记证需要审核的适龄青年,要必须通知到每一个人,确保人员的到位率。
(三)搞好宣传教育。各村、居委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通过不同的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运用各种宣传手段,突出宣传兵役法规、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形势、青年学生投笔从戎报效祖国建功军营的典型事迹、国家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军的有关政策规定,营造爱国奉献、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社会氛围。要扎实做好预征青年的摸底、排查和确定工作,从源头上把握兵员质量关,确保我镇今年的征兵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兵役登记通告
2、南翔镇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名册(样表)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