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江丰社区,各经济城、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主要道路两侧经营活动的管理,切实维护“三桥”市容面貌,优化“丰”字产业环境,更好地推动全镇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管理对象
全镇主要道路两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实体型单位。重点对其中擅自破墙开店、破墙开厂、无证经营、跨门经营、“六乱”现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管理。
二、把握管理原则
1、“依法合法”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对符合规划、证照齐全的经营单位,加强规范管理。对存在破墙开店开厂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单位和经营户,依法开展整治。对道路两侧的经营项目要实施严格的准入审核,严把入口关,防止违规项目合法化。
2、“属地管理”原则
按照辖区“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基层单位对辖区企业和居民负有日常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对各阶段发现的擅自破墙开店开厂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做好劝阻和整治工作。
3、“分类管理”原则
坚持对全镇重点道路、景观道路、主要道路实行严控。华江路、爱特路等“丰”字产业主干道是重中之重。全镇主要道路既要防止新增擅自破墙开店开厂等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逐步减少“历史问题”,“新账不欠,老账逐步还清”,逐步恢复道路立面形象。
4、“常态管理”原则
根据江桥城市化发展要求,要把控制擅自破墙开店开厂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市容环境整洁作为一项长期管理任务来抓。
三、建立管理机构
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综治人口办、监察中队、经贸办、规土所、工商所、税务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综治人口办:把主要道路两侧擅自破墙开店开厂等违法违规行为列入大联勤重点执法内容,对重点道路、重点区域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监察中队:对基层单位发现上报的新建、在建破墙开店开厂,以及其他违法违规现象,在基层单位劝阻和整治期间,给予执法支撑。
经贸办:对存在擅自破墙开店开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全镇经济部门和单位,在项目准入、企业服务、政策扶持、专项审批等方面从严从紧,实行一票否决。
规土所:对破墙开店建筑属于两违建筑范畴的,开展执法整治。
工商所:加大对无证无照、无序经营单位和区域的执法整治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整治,配合开展联勤整治。
税务所:对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定期开展专项整治,配合开展联勤整治。
日常管理中,根据不同事项不同主体,由主要负责部门牵头整治。
四、落实管理要求
1、加强宣传。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对主要道路两侧企业、经营单位、农户和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能性和苗头性的对象,要第一时间上门劝阻。要通过加强沟通,加强教育,加强劝阻,从源头上抑制各类违规经营的动机。
2、加强巡查。各基层单位要加强领导,守土有责,对辖区内主要道路两侧经营活动要进行常态巡查,早发现,早干预,切实守住第一道防线。各职能部门和执法单位要结合日常管理,完善对违法违规现象的巡查发现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
3、加强整治。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责、全镇联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联勤执法机制的作用,纵向整合,横向配合,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项目的执法整治。华江路、爱特路等重点道路要结合拓宽改造工程,确保全部消灭道路两侧破墙开店等违法违规现象,并按照责任区管理,确保今后不再新增各类违法违规经营现象。
4、加强考核。各管辖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因管理缺位、懈怠放任导致违法违规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职能部门不尽责、不作为、推诿扯皮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