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经济城,各有关单位:
根据嘉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嘉消防委〔2012〕25号)要求,为认真吸取今年11月份以来本区发生多起火灾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3年2月底,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镇消防委建立由镇长胡明华任组长,分管镇长金耀明任副组长,镇消防委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具体负责部署、协调全镇的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所所长宣卫东兼任。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地区火灾形势平衡受控、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村、居委要发动消防志愿者、小联勤队伍等力量组成检查小组,扩大检查范围,加大检查力度。检查中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开展以木器加工厂、彩钢板建筑、可燃易燃厂房(仓库)、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等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单位要紧盯重要活动、重要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单位员工、保安人员、消防志愿者、消防巡防队员、小联勤队伍,采取联合检查、错时制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开展“地毯式”梳理,全面排查上述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是否占用防火间距、安全疏散通道是否堵塞、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整好用、是否违章用电用火用气、电线是否乱接乱拉,电器是否超负荷运行,液化石油气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使用部位,数量、皮管、瓶来源等)以及与其他明火灶具合用,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室内走道、出口是否畅通、位置是否合理,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是否安装铁棚栏,是否配备应有的逃生和灭火设施,消防水源是否充足等情况。
二是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行为;公安派出所要及时排摸、取缔烟花爆竹非法储存、销售窝点,尤其要加强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执法力度,及时、快速、安全处置群众举报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燃放等活动。各村、居委要加强对辖区内闲置厂房和村民出租房的检查,坚决防止不法分子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三是开展以弱势群体监护、居住建筑楼道堆物为重点的居住环境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各村、居委要组织消防安全网格化队伍,加强对村民、居民住宅小区内火灾隐患的排查,紧盯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居民住宅楼道、危棚简屋等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对弱势人员保护,是否对独居(孤寡)老人、精神病人、智障人员等弱势群体落实监护人,房屋出租、人员住宿是否符合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入住登记是否符合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水源是否缺乏、疏散通道是否堵塞等情况。
三、分段实施,稳步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15日)。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自查自改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委要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检查组,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做到不漏1个社区、不漏1个村庄、不漏1个单位场所;各村、居委要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并实行逐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切实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坚决遏制小火亡人及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2月20日前,将《徐行镇消防安全重点整治排摸表》(附件1)及《徐行镇弱势群体人员信息及结对情况统计表》(附件2)书面报送镇安监所。公安派出所对专项行动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原因未查明不放过,没有整改不放过,整改没有效果不放过,责任人或具体操作人员不处理或未追究责任不放过),全力整治火灾隐患。
(三)督查整治阶段(2013年1月1日至2月10日)。镇消防委将成立专项工作检查组,结合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庆安保工作,对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2月11日至2月底)。各单位要对“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同时,迎接区消防委对我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