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镇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做好2013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F6928000-2012-001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华亭镇 发文日期: 2012-12-17
名 称: 关于做好2013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华府(2012)8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确保我镇2013年度区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顺利完成,从而保证我镇公民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根据区政府文件精神和区献血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献血工作的领导与宣传,保证献血指标的完成
为了保证本区域内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与安全,组织公民参加无偿献血是目前解决医疗用血的根本途径,也是各级政府下达的一项政治任务。为此,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做好本单位无偿献血的宣传,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献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公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区府下达给我镇指标的顺利完成。
为了保证今年献血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万平、杨叶芳、武强、丁烨、朱明、杨伟、秦宏华、杨惠良、李强等同志组成,镇长万平同志任组长,副镇长杨叶芳同志任副组长,下设献血办公室,武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镇政府卫生办,联系电话(传真):5995606759956281
各单位也应成立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制订好献血工作计划,把献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确保镇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圆满完成。
二、时间安排
20121231日前按献血任务指标数上报(1:1.5比例)献血人员名单。
201315日前审核献血名单。
201319日上午华亭地区单位献血(地点:华亭卫生中心内,时间8:0010:30)。
2013116日上午唐行地区单位献血(地点:华亭卫生中心内,时间8:0010:30)。
三、奖惩措施
1、对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指标的单位及踊跃参加无偿献血的个人,镇政府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对逾期完不成献血指标的单位,将依照《上海市献血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网上通报及处罚,并取消该单位职工计划用血待遇和有关先进评选等。
2、献血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凡在我镇区域内的各种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均应自觉接受献血指标(10名职工1只指标(200ml血)),完成献血任务,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献血。
3、各单位在组织本单位人员献血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与其它单位调剂指标的,须经镇献血办审定同意后才能进行。
4、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播疾病,保障用血安全,各单位要有高度的负责精神,积极组织本村、本单位公民参加献血,坚决制止冒名顶替献血,杜绝“血贩子”、“血头”组织他人卖血的违法行为。
四、主要事项
1、献血对象,凡年满18-55周岁、女性体重45公斤、男性50公斤以上的适龄健康公民都属参加对象(怀孕期、哺乳期妇女暂缓)。
2、各单位要按献血指标数1:1.5的比例落实献血人员,上报献血人员名单要写清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献血人员应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单位献血负责人的带领下有序进行采血,外来人员还需带好居住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查验。
3、各单位要主动关心好献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安排好休息时间(献血前夜不要上夜班,早饭要吃清淡些),考虑适当的营养费补贴。
4、各单位要严格遵守镇政府确定的献血时间节点,防止疏忽、贻误工作。
 
附件:
12013年各单位献血任务数。
22013年华亭镇献血时间安排表。
 
 
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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