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9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市容局等十五部门关于推进本市生活垃圾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0〕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分类、系统衔接、全程管理”的原则,坚持“大分流、小分类”源头减量模式,推进垃圾源头分类、中转分拣压缩、末端资源利用的体系建设,促进垃圾全程减量资源化利用,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江桥镇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有力部署,探索创新,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组 长:
汪 洁 江桥镇人民政府镇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匡德华 江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潘红芳 江桥镇宣传委员
戴学月 江桥镇武装部长、城管卫生办主任
冯正局 江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钱伟勤 江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峰 江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单位:
胡开鹏 江桥镇社区办主任
王晓龙 江桥镇经贸办主任
冯慧勤 江桥镇妇联主席
徐 燕 江桥镇宣传科干事
黄志平 江桥镇建管办副主任
徐建国 新江桥保洁公司总经理
杨蕾达 江桥农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
张 伟 江桥绿化园艺公司总经理
朱海峰 嘉定区食药监江桥分所所长
下设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镇城管卫生办内),镇城管卫生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各项工作。
三、目标任务
1、增强全社会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广大居民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形成生活垃圾自觉分类行为。
2、逐步推进全镇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设置一批试点单位,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最终实现全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3、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力争两年内生活垃圾减量20%,进一步提高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减少生活垃圾二次污染。
四、管理措施
(一)加强源头分流管理,强化分类收运综合利用
1、建筑垃圾管理
建筑垃圾主要是指装修垃圾,是居民及企事业单位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一是各村、居委必须落实独立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杜绝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同时务必加强堆放点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二是各单位应委托有资质、有规范的建筑垃圾排放点的运输单位进行清运,杜绝偷倒乱倒。从2013年1月起,本镇范围内的各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一律装运至江桥镇建筑垃圾填埋场(星华公路倪家桥路口)进行综合利用,同时严禁将生活垃圾、绿化垃圾装运至此。三是江桥城管中队、新江桥保洁公司要加强对沿街单位装修垃圾堆放、处置的监管,做到有序堆放、规范清运。四是镇城管卫生办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拓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途径、探索更多资源化利用方式。
2、绿化垃圾管理
绿化垃圾主要是指养护城市园林、林带、道路及小区绿化而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枯枝、落叶、草坪修剪的碎草等。绿化垃圾必须做到独立堆放、集中收集、规范处理,统一运送至绿化树枝粉碎点进行粉碎处理后,作为绿化肥料回归生态园林内。江桥镇绿化树枝粉碎点地址为浦环路818号(浦环路南侧近沪宁高速)。
一是农发公司、绿化公司、保洁公司等职能单位必须将产生的绿化垃圾装运至江桥镇绿化树枝粉碎点。农发公司负责做好绿化树枝粉碎、堆肥利用等工作。二是各居委、物业管理公司在各小区内设立独立的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严禁绿化垃圾与建筑垃圾混放混运。物业公司必须通知负责其小区绿化养护的单位将绿化垃圾运送至江桥镇绿化树枝粉碎点。镇社区办负责做好相关的协调督促工作。
3、餐厨垃圾管理
餐饮服务企业以及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食堂、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按照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等分成两类。我镇坚持贯彻落实应报尽报,应收尽收原则,建立和完善由城管卫生办、经贸办、工商所、食药监分所、城管中队、保洁公司等共同参与的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监管网络,将镇域内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纳入统一管理,构建分工明确、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
市容管理部门、环卫作业单位要坚持餐厨垃圾“强化申报、专业收运、定向处置、综合监管”的管理要求,做到应报尽报,应收尽收,杜绝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混入其他垃圾和非法收运现象。要督促餐厨垃圾收运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收运服务范围,切实做到“应收尽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餐饮行业管理,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杜绝餐厨垃圾作为食品生产原料。经贸部门要协助搞好政策宣传,积极组织餐饮服务企业开展“绿色餐饮”活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餐后打包”,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
(二)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1、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
我镇将选取5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居住小区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试点工作,引导居民将家庭日常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果皮(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等4类。2013年3月,将召集试点小区居委及物业负责人明确工作任务,同时采用多方式、多渠道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重要性,形成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4月,确定及改造垃圾投放设施放置点位,购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落实分类收运车辆,建立以社区居民、志愿者为主的分类指导员队伍和以小区保洁员为主的辅助分拣队伍。4月下旬至5月初正式开展5个试点居住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镇城管卫生办要落实建立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和设备,并不断健全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和奖惩激励措施,提高分类成效。新江桥保洁公司要根据实际,调配好分类收运车辆,形成湿垃圾进入江桥镇综合处置消纳站,干垃圾进入江桥垃圾焚烧场,废玻璃集中堆放后进入废品回收系统,废电池等有害垃圾每月定期收运至市级处置场站的分类收运处置模式。镇社区办要负责组织居委会、物业公司动员居民全面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协助开展宣传发动、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等。镇妇联、宣传科、建管办(环保)负责协助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知识普及等。
2013年将在5个居住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4年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居住区将达到全镇居住小区总数的50%,2015年将实现全覆盖。
2、集贸市场垃圾分类
2013年,将在14个集贸市场内试点开展菜场垃圾分类工作。我们将根据垃圾的成分特性,采取源头分类、粉碎压缩或堆肥处理等方式努力实现菜场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利用。政府投资建造了江桥镇菜叶菜皮综合消纳处置站,购置了生化处理设备——“三壳”粉碎机。3月中旬,将正式推进菜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将日常菜场垃圾分成可回收物、厨余果皮菜皮(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等3类,其中分拣出来的厨余果皮菜皮菜叶等(即湿垃圾)装运到综合消纳处置站进行粉碎压缩,处理后再作为肥料返回到外环林带或者生态园林内,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晒干撒在林带内或者开沟进行填埋。
镇城管卫生办负责建造江桥镇菜皮菜叶综合消纳处置站,购置生化处理设备及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立健全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和奖惩激励措施,不断提高分类成效。镇经贸办负责组织各集贸市场动员摊主全面参与菜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协助开展宣传发动、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等。新江桥保洁公司负责调配好各类垃圾收运车辆,将湿垃圾(厨余果皮菜皮菜叶等)装运到江桥镇综合消纳处置站进行综合处置,并做好江桥镇综合消纳处置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三)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提高垃圾处理质量
为了有效提高本镇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更好的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建委等五部门制定的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4】32号)等文件精神,我镇在2012年6月1日起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本镇管辖区域内产生生活垃圾的个体经营者、沿街商铺、门店、企事业单位等,均应按规定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上海新江桥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征收。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和餐饮行业经营者,在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外,由辖区内征收单位按收费标准收取餐厨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按照嘉价[2004]64号文《关于本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准执行。
2013年起,各村、社区、镇属公司必须落实各自管辖内的企业、市场、商业门店等单位,委托新江桥保洁公司统一进行生活垃圾的收集、装运、处理,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和餐厨垃圾处理费,这样从源头上遏制乱倾倒、乱堆放、乱焚烧现象。未按规定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镇市容管理管理部门将依据建设部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不按规定处理生活垃圾的,将实施代为清运处理,代为清运处理的费用由该单位承担。造成环境污染的,将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垃圾分类试点单位要建立保洁员分拣队伍和分类志愿者指导队伍并加强日常管理,各职能部门要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督促、推进落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
推进垃圾分类减量是实现建设低碳、环保、宜居城镇的实事工程,需要社会各方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形成人人参与环保、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努力使垃圾分类减量变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同时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工作是镇党委、政府全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完成建设“北虹商务新市镇”、描绘“三桥”新蓝图、构筑“丰”字新走廊任务的基础性、综合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制定专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分层推进,全程把控,形成工作合力。
(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要按照区职能部门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居民家庭和集贸市场日常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抓好大分流、小分类工作,重点落实建筑垃圾、绿化垃圾、餐厨垃圾等分类运输和处置,特别是不断提高居民分类投放餐厨垃圾意识,确保不混装混运,促进垃圾全程减量资源化利用。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