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镇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开展2013年招商竞赛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WF1203000-2013-030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南翔镇 发文日期: 2013-03-19
名 称: 关于开展2013年招商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嘉翔府[2013]3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有关单位:
2013年是南翔实施“十二五”规划攻坚克难的重要之年,是项目化创造南翔发展新的优势阶段性目标的推进落实之年,也是南翔创新突破、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加大“一部五业”招商力度,创新现代服务业招商方法,打造功能转型示范区,是南翔“十二五”经济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加速推进南翔“三个融合”的重要举措,更是打造南翔经济发展新优势、共创幸福南翔的重要基础。为此,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各经济单位中开展2013年招商竞赛活动。希望通过此次竞赛,不断提升广大干部员工的招商积极性,不断创新各单位现代服务业招商方法,不断突破南翔招商新的高度,为打造嘉定最具活力的经济板块、加快南翔功能转型取得新成绩打下坚实基础。
现将开展2013年招商竞赛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镇各经济单位及全体人员。
二、竞赛时间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竞赛内容
此次竞赛以南翔区域内商务楼宇及其他商务用房为主要载体,引进“一部五业”类企业(总部经济、文化信息业、电子商务业、商贸商务业、房地产业、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等)入驻,进一步夯实经济发展基础,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经济发展新体系,最终实现幸福南翔的建设目标。
此次竞赛活动分为团体和个人两大类别。
团体竞赛:以参赛单位新增招商户数、楼宇项目数、2000万元注册资本及以上项目数、总部经济项目数、文化信息项目数、股权投资类项目数、项目注册资本和外资项目数等八项指标为竞赛评比内容。
个人竞赛:以参赛个人新增招商户数、楼宇项目数、2000万元注册资本及以上项目数、总部经济项目数、文化信息项目数、股权投资类项目数、项目注册资本和外资项目数等八项指标为竞赛评比内容。
上述竞赛统计数据以2013年度新增项目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材料为准。
四、参赛办法
各参赛单位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及时组建竞赛工作小组,按要求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招商专项竞赛活动,并落实竞赛活动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员,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备案。
2014年2月,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按照各单位2013年度招商完成情况,根据竞赛规则进行评比,并将竞赛结果报镇党政班子领导审定。
五、奖项设置
团队奖项:
招商团队奖:设优秀团队一、二、三等奖各1名
个人奖项:
招商个人奖:共设四个奖项,具体如下:
招商明星金奖:3名
招商明星银奖:3名
招商明星铜奖:6名
招商单项奖:   7名
以上奖项不可兼得,如有兼得情况,按照奖励就高原则评定。
六、评选办法
招商优秀团队奖:
按各参赛单位八项指标综合得分进行评比,得分前三名的分获一、二、三等奖。具体评比得分办法如下:
1. 新增招商户数:完成当年度指标得基本分200分;每超指标一户加1分;超指标户数达到50%后封顶。未完成指标不得分。
2. 新增楼宇项目:完成当年度指标得基本分300分;每超指标一户附加10分;同时属生产性服务业的楼宇经济项目,经营面积在100至300平方米(不含300平方米)的项目每个附加5分,经营面积在300至500平方米(不含500平方米)的每个附加10分,经营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每个附加15分。未完成指标不得分。
3. 新增2000万元注册资本及以上项目:完成当年度指标得基本分300分;每超指标一户附加10分,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项目另加10分。未完成指标不得分。
4.新增总部项目:完成当年度指标得基本分200分,每超指标一户附加30分。未完成指标不得分。
5. 新增文化信息项目数:完成当年度指标得基本分300分,每超指标一户附加10分。未完成指标不得分。
6.新增股权投资类项目数: 完成当年度指标得基本分300分,每超指标一户附加20分。未完成指标不得分。
7.新增项目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00-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项目每个附加1分,500-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每个附加2分,1000-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的每个附加3分。
8.新增外资项目:完成当年度合同外资指标得50分;完成当年度外资到位指标得50分;未完成指标不得分。
招商明星奖:
按各参赛人员招商八项指标综合得分进行评比,得分前三名为金奖、第四名至第六名为银奖、第七名至第十二名为铜奖。具体评比得分方法如下:
1. 新增招商户数:每新增一户得2分。
2. 新增楼宇项目:每新增一户得10分;同时属生产性服务业的项目,经营面积在100至300平方米(不含300平方米)的每个附加5分,经营面积在300至500平方米(不含500平方米)的每个附加10分,经营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每个附加15分。
3. 新增2000万元注册资本及以上项目:每新增一户得10分,超过3000万元项目另加10分。
4.新增总部项目:每新增一户得30分。
5. 新增文化信息项目:每新增一户得10分。
6.新增股权投资类项目: 每新增一户得20分。
7.新增项目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00-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项目每个附加1分,500-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每个附加2分,1000-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的每个附加3分。
8.新增外资项目:完成合同外资至100万美元(不含100万美元)每个得3分,100至300万美元(不含300万美元)每个得5分,300至500万美元(不含500万美元)每个得10分,500万美元以上每个得15分;完成外资到位得分及得分标准同上。
招商单项奖:
按各参赛人员招商指标中的单项得分进行评比。共设七个奖项,分别如下:
注册项目招商奖一名:新增注册户数最多者。
楼宇项目招商奖一名:楼宇项目得分最高者(得分标准与招商明星奖中新增楼宇项目得分标准相同)。
优势项目招商奖一名: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数最多者。
总部项目招商奖一名:新增总部项目数最多者。
文信项目招商奖一名:新增文化信息项目数最多者。
股权项目招商奖一名:新增股权投资类项目数最多者。
外资项目招商奖一名:外资项目得分最高者(得分标准与招商明星奖中新增外资项目得分标准相同)。
七、奖励办法
奖励标准
招商优秀团队奖
一等奖:   奖励人民币80000元
二等奖:   奖励人民币50000元
三等奖:   奖励人民币30000元
招商个人奖
招商明星金奖:   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人
招商明星银奖:   奖励人民币5000元/人
招商明星铜奖:   奖励人民币3000元/人
招商单项奖:     奖励人民币2000元/人
奖励结算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根据竞赛结果进行奖励结算,并开具奖金兑现通知单,各有关单位凭通知单兑现。获得优秀团队奖的,其奖金由各单位根据相关人员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经营者最高不得超过总额的30%;获得个人奖项的奖金归获奖者个人所得。
八、其他说明
1.新增企业是指实收资本不少于15万元人民币且在2013年度内取得税务登记证的企业。
2.总部项目是指经过市区两级政府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以及运营总部等地区总部(以批复或认定证书时间为准)或在南翔镇域内购买土地自建总部大楼(以签署的土地出让合同时间为准)的项目。
3.新增楼宇项目是指符合南翔“一部五业”产业发展导向、属地注册、实地经营的非生产性企业,注册地与经营地必须统一且都在镇内商务楼宇、智地总部园或轻游戏产业园内,并且租赁或购买产业的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项目。
4. 2000万元注册资本及以上项目与新增楼宇项目不包含总部项目。
5.新增外资项目注册资本与新增项目注册资本不重复计算。
6.在竞赛中如出现总分相同时,首先以新增总部经济项目和新增楼宇经济项目合计得分认定,多者获胜;若总分再次相同,则以新增注册资本合计得分多少认定,多者获胜。
7.各参赛单位经营者不参加竞赛。
8.此次竞赛活动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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