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镇人民政府文件
2013年南翔镇群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WF1205000-2013-042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南翔镇 发文日期: 2013-05-03
名 称: 2013年南翔镇群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 号: 嘉翔府[2013]6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居住房屋租赁行为,遏制“群租”现象的蔓延,根据区委、区府《2013年嘉定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安排的意见》和市房地局《上海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现就南翔镇开展“群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把遏制“群租”列为“平安南翔”的工作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属地管理和综合治理的原则,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开展好整治工作;要坚持思想创新,使行政管理和业主自我管理紧密结合,不断加大防范查处力度;要坚持堵疏结合,在规范租赁市场秩序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多渠道地提供适合来沪人员居住的房屋,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群租”现象的蔓延,在当年末实现总量90%的下降;引进新型租房管理项目挤压非正规居间代理人,规范居住房屋租赁市场秩序;运用新闻、报纸等载体多渠道开展好政策宣传,形成群租危害、依法租赁的舆论导向;层层落实好责任制,建立长效的综合管理机制;积极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形成业主自我管理的机制。
三、整治范围
2013年度的整治范围为南翔镇的住宅小区及厂房等居住设施内的下列“群租”行为:
1、将一间房间出租给多个自然人或家庭,或者出租给一个家庭,但人均承租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
2、将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或者厨房间、卫生间等改为卧室,对外出租的;
3、擅自将购买或承租的居住房屋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租的;
4、将购买或承租的居住房屋出租给单位后,单位再安排员工住宿时,有上述三类情形的。
四、组织领导
1、由镇综治办牵头,会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南翔办事处、镇人口办、镇管社区办、南翔派出所、南翔工商所、镇规保办、南翔税务所及各村、社区成立南翔镇整治“群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严健明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陈瑾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镇整治“群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中各职能单位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各村、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党总支(支)部书记任组长,综治、卫生、宣传等条线负责人组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协同民警、物业、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平安志愿者等力量,负责做好辖区内整治“群租”专项工作。
五、工作职责
1、南翔镇综治办是整治“群租”工作的领导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整治“群租”专项工作的相关事宜。
2、南翔房管办是整治“群租”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对违法违规出租的要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对“群租”进行认真界定,规范房屋租赁经纪行为,指导业委会将整治“群租”行为列入《业主公约》,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加强日常管理。指导物业公司对有“群租”行为早期特征、早期现象的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同时,负责查处房屋分割搭建过程中擅自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进行行政处罚。
3、南翔镇人口办组织全镇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开展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动态掌握出租屋内“群租”现象,配合物业、居委做好上门督促整改工作。
4、南翔镇管社区办负责做好全镇社区“群租”整治参与工作和“反群租”宣传工作。通过楼组管理,及时收集、反馈“群租”萌芽与事态进展情况。同时利用小区宣传栏、展板、电子屏幕、楼道的便民提示栏和黑板报向业主、居民宣传群租不仅会危害相邻业主的权益,还存在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隐患。
5、南翔派出所负责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治安和消防管理,落实房屋租赁人的信息采集责任,办理和查验居住证,与出租人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保证书,开展经常性的出租房屋治安消防检查,消除隐患。
6、南翔工商所负责查处擅自利用出租房屋无照开设旅馆等经营活动,并依法予以取缔,严肃处理从事“群租”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企业。
7、南翔税务所负责查处“群租”出租人是否遵守税务法规,是否依法纳税,对逃税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8、镇规保办负责对在农村地区涉嫌“群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丈量核定,出具建筑面积认定情况说明,并上报镇整治“群租”专项工作办公室流转备案。
六、整治步骤
在2013年第一季度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接下来三季度,分三个阶段进行整治:
1、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阶段(4月底前)
按照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成立南翔镇整治“群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分工、落实专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本镇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小区和重点内容,明确下阶段的整治目标、整治措施和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4月底召开镇“群租”整治推进工作大会,会上通报整治重点。
2、重点整治阶段(11月底前)
针对在调查摸底阶段发现的“群租”问题较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且拒不整改的突出问题,镇综治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依法处置”的联合执法操作规程。在具体整治工作中,实行先督促自行整改,拒不改正的再联合执法的方式。打击重点是分割出租和按床位出租。
时间节点:5月上旬确定一至两个小区开展试点整治,其后全面展开。
3、督促总结阶段(12月底前)
由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部分住宅小区“群租”问题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的,要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对整治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跟踪督促整改。
七、整治要求
1、加强领导
要进一步从实际出发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对住宅小区“群租”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府提出的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2、明确责任
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要与基层工作绩效考核、平安社区创建、文明小区评选等相结合,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加强协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强调配合,形成合力。对“群租”问题比较突出的住宅小区,要主动跨前一步,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4、做好宣传
各社区要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在宣传进小区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对本镇整治住宅小区“群租”问题的有效举措,以及整治成效和居民反响,进行广泛的正面宣传。同时加大对“群租”存在隐患和危害的曝光力度,强化舆论监督,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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