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工业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主动发现社会治安问题,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颁发的《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关于本市进一步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见》、《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业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工业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在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去年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的打防管控措施,迅速营造主动进攻、严密管控、重拳整治的强大态势,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全部见底;二是整治斗争扎实推进,各类刑事犯罪得到有效打击,治安混乱地区、部位和场所的治安面貌得到显著改观;三是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三、工作重点
排查整治工作需要重点排摸的九类目标:(一)治安管理复杂的城乡结合部、农民集中居住区、老旧小区(动迁小区)、企业密集区、校园周边等重点地区;(二)容易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网吧等重点部位;(三)容易滋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娱乐场所、洗浴按摩、发廊、棋牌室等重点场所;(四)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批发市场、物流运输、建筑工程、拆迁等重点领域;(五)人财物流动频繁、不法分子容易混迹藏身的车站码头、公交、市场、边界区域等公共复杂场所;(六)容易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交通运输、消防、食品药品、非法行医等重点行业;(七)涉及国计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通讯等重点目标;(八)容易造成现实危害的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九)各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社会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
排查整治工作需要高度关注的九大区域:(一)辖区内影响居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同比增幅较大的区域;(二)辖区内影响居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绝对数较高的区域;(三)被群众来信(电)、来访或网上多次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区域;(四)来沪人员与本地户籍人口倒挂、社会治安秩序混乱的区域;(五)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休闲娱乐场所集中和违法搭建多、流动人员聚集、治安复杂的区域;(六)“群租”、“黑车”等治安顽症突出的区域;(七)存在重大交通、消防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区域和单位;(八)因社会管理力量薄弱,基础工作不扎实,公共服务不完善,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而存在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区域;(九)被市、区综治委(办)实行警示或被市、区综治成员单位挂牌整治的区域。
四、工作措施
(一)抓排查,注重问题发现。各村居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九类目标和九大区域进行滚动式排查,对排查出的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对策,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做到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二)抓重点,注重分类推进。在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分三类加以推进:A类为市区两级挂牌整治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B类为工业区挂牌整治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C类为村(居)委自查自改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各基层单位排查上报后,由领导小组分析评估确定类别,组成相应的检查组对上述重点地区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整治,注重工作成效。排查整治计划要做到“三明确”,即明确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协作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排查整治过程要坚持“三同步”,即排查、整治、纳管同步进行。排查整治结果要落实“三对照”,即看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看群众是否满意、看措施是否长期有效。
(四)抓管理,注重民生服务。要着眼于长效管理,把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与加强全面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要通过落实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入学等基本服务措施,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减少违法犯罪。
(五)抓防控,注重六张网建设。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排查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解剖典型案件,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和防范的措施。要健全完善街面巡逻防控网、城乡社区农村防控网、单位和行业场所防控网、防控合作网、技术视频防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建设,努力实现动态环境下对重点地区的有效覆盖和对社会治安的有效管控。
五、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2013年1月15日至3月15日)
成立党工委和管委会分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专门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各成员单位对本系统、本行业、本辖区排查整治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制定专项排查整治计划,明确责任人,建立定期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2、排查整治阶段(2013年3月16日至9月15日)
各成员单位对治安混乱地区、部位、场所和突出治安问题、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和集中排查,对于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能自行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组织联合执法,每月3日前及时统计,签订《上海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和《上海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涉黑涉恶排查整治工作责任状》。
3、考核验收阶段(2013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
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督导检查、挂牌督办和考核验收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照《上海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考核验收实施细则》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并认真填写《上海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验收工作报表》,迎接市区两级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定工业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谈亚芬任组长,综治办常务副主任钱晓龙、叶城派出所所长谷创、娄塘派出所所长汤海平任副组长,综治办、联勤办、农村农业办、安监所、土地所、城管中队、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叶城工商所、交警一中队、交警二中队、陆渡检查站、投资服务中心、相关村居委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排查整治计划,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工作,确保经费保障落实。下设办公室,由综治办副主任王江龙担任办公室主任,综治办科员谢玉兰担任联络员。(综治办电话/传真:59964108,邮箱:gyqzzb@126.com)
2、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分管综治工作的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协调各有关方面,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
3、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综治办是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检查督办、情况通报、年度考核、对外宣传、信息汇总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是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整治、信息汇总、分析研究等工作。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机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及其执法人员逐村(居)逐区域开展排查,并不间断地组织暗访活动,把重点地区的底数摸清、摸准、摸全。二是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问题发现机制,通过上海政法综治网(网上举报栏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座谈会,群众举报奖励等形式扩大信息来源范围。三是要建立健全情报分析研判机制,定期收集分析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社情民意和治安动态,从中发现问题掌握情况。四是要建立健全分级督办机制,每家村居委要排查出本辖区内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同级内跨区域的重点地区由工业区综治部门确定。各村居委根据《督办单》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理,办理结果及时上报工业区综治办。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