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嘉定区支持和鼓励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实施细则》(嘉财[2011]60号)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实施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为企业集中提供培训服务、资助扶持重点培训项目等措施,充分调动工业区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对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紧密结合结构调整升级和技术进步对劳动者提出的要求,通过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工业区企业进一步健全职业培训制度,提高职工整体素质,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加快培养一支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职工队伍。
二、使用对象和范围
专项资金的使用对象为工业区各类企业中包括一线操作、专业技术和企业管理岗位的本市职工、外来农民工等在内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下同)。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工业区各类企业实施职工职业培训补贴、为中小企业集中提供培训服务,以及对区域性重点培训项目予以扶持。
三、专项资金的实施
(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职工职业培训补贴
1.补贴条件。申请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企业职工职业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具备相应条件自行组织或委托开展职工职业培训;
(2)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重点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原则上一线职工参加培训数不低于60%;
(3)职工职业培训计划和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原则上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2.申报材料。企业申请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应按照税收征管关系,向工业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2)企业符合上述补贴申请条件的书面承诺;
(3)企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的相关纳税凭证复印件;
(4)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企业职工培训计划。职工培训计划内容应包括培训项目、培训实施机构、所具备的培训条件、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和方式、考核鉴定方式、经费预算等内容;
(5)非初次申请培训补贴的企业还应提交上次申请时提供的职工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3. 受理审核与资金拨付。
(1)受理。全年工作日受理企业对上年度职工职业培训经费补贴的申请,对内容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2)审核。建立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机制。工业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受理企业补贴申请后,应会同教委、总工会、财政中心、投资服务中心等部门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市公布的培训项目分类指导价,结合企业培训需求和培训计划核定补贴额度。
(3)拨付。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由财政部门核定补贴额度,重点企业按最高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的80%拨付补贴资金,一般企业按最高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的75%拨付补贴资金,每季度结算拨付一次。
4. 列支项目。补贴资金可用于企业职工培养项目开发、培训课程引进、实训设施设备添置、师资队伍建设、培训项目实施、高师带徒、技能比武、岗位练兵活动的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继续教育、对职工自主参加社会化培训且鉴定合格的经费补贴,以及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等各项与职工职业培训相关的成本支出。
(二)为中小企业集中提供培训服务
对确有职工职业培训需求,但缺乏培训能力或不具备补贴条件的企业,可由工业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工业区统筹使用一部分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集中提供培训服务。具体补贴标准和办法参照嘉工委[2010]91号文件执行。
1.建立中小企业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教委、总工会、投资服务中心等部门,建立公益性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并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要和企业职工培训需求确定菜单式的培训目录,以签约方式择优确定相应具备较好培训条件、较高培训质量的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2.实施方式。有培训需求的职工,可根据培训目录向服务平台提出培训项目申请,由劳动保障部门整合多家企业零星分散的培训需求后,经审核通过后委托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培训,按先自费参加培训,后补贴的原则,切实发挥专项资金服务中小企业职工培训需求的社会效益。
(三)对区域性重点培训项目进行扶持
对有利于提高企业职工综合素质的区域性重点培训项目,可由统筹使用专项资金进行扶持。
1.区域性重点培训项目确定。区域性重点培训项目主要包括结合各类人才培养专项工作的重点项目,如首席技师评选资助、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技能竞赛的组织、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运行、新成长劳动力培训以及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等项目;工业区重点发展行业或区域性紧缺急需的重点培训项目;以及对在职工培训上成果显著、有示范作用的企业和教育培训机构进行重点资助和扶持的项目。
2.实施方式。重点培训项目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区财政、教育部门和总工会确定,以项目化运作方式实施。
四、专项资金的监管
(一)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企业应将申请获得的职工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全部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内控机制,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专项资金用于职工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主要以技能素质培养为重点,包括职业道德、技术技能、安全生产、创新创造、企业文化、经营管理、法律法规、身心健康等在内的职工综合素质培养。用于企业内部职工培训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费,原则上各按50%的比例使用,不得截留、挪用。
(二)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机制。工业区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社会机构实施第三方评估,对企业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中小企业公共培训服务平台签约的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培训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作为是否再次对企业核拨补贴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发挥企业内部民主监督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企业工会组织作用,通过实行厂务公开、推进职工代表大会等,加大对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实施方案落实、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民主监督力度。
(四)对违规企业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处理。对查实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或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企业和教育培训机构,将取消其再次申请培训补贴或承担培训任务的资格,并对已拨付的补贴资金予以追回。
五、工作保障
(一)工业区成立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雷文龙担任,常务副组长为王方文,副组长为张敏、齐鹏,成员为黄世沂、罗梁、孙莉霞、许莉萍、瞿稼农、陈静,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张敏,副主任为罗梁、陈静。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指导各企事业单位落实相关工作。制定或完善工业区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发挥各部门优势,协同管理、共同推进工业区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职工培训的指导服务、重点项目的资助扶持、专项资金的评估监管等工作。
(三)经费保障。工业区财政每年另行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在企业培训补贴申请受理、中小企业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专项资金评估监管等环节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而发生的相关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