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关于请予同意嘉康地块作为研发总部类试点地块的函
索 引 号: WF8306000-2013-001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嘉定镇街道 发文日期: 2013-05-02
名 称: 关于请予同意嘉康地块作为研发总部类试点地块的函
文 号: 嘉嘉(2013)第2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按照区委区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产业发展战略要求,嘉定镇街道于2012年将所属的集体经济联合社位于嘉定区城北路363号的厂房(用地面积15707平方米[沪房地嘉字(2005)第022579号])、嘉定区城北路北首的厂房(用地面积21661平方米[沪房地嘉字(2003)第000663])提前解除租赁协议和合作经营协议,启动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计划。
基于该地块处在张江高科技园区嘉定园和上海物联网中心产业区域内,区政府对于加快文化信息产业政策的明确导向,街道在近两年招商中引进的注册型企业——云视科技、方付通科技、寺库信息技术等移动互联网优秀企业亟待落地,加之周边包括轨道交通11号线、交通汽车站等便捷的交通条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过研究,拟将此地块改建成移动互联网研发总部园区,抓住当前互联网行业迅速发展的良好时机,吸引包括移动支付、手机游戏、电子商务、在线教育、软件设计在内的与移动互联网相关的研发企业和总部企业落户园区、扎根嘉定。街道也将建立专业团队,从移动互联网企业的发展需求出发,坚持针对性、实效性的原则,打造平台功能优先、办公环境舒适、商务配套齐全、具有互联互动特质的移动互联网研发总部产业园区,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街道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该地块已经市规土局批准为科技研发M4用地,但土地性质依然为工业用地类,使建设移动互联网园区面临一定的制约因素。按照《关于增设研发总部类用地相关工作的试点意见》(沪规土资地[2013]153号)文件精神,希望贵委同意将嘉康地块作为研发总部类用地的试点地块,以推动移动互联网研发总部园区的建设。
专此致函,恳请给予支持。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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