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G2208000-2013-001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菊园新区 | 发文日期: | 2013-03-21 |
名 称: | 2013年菊园新区民政工作要点 | ||
文 号: | 嘉菊管[2013]19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3年,菊园新区民政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市、区两级民政工作会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科技产业化、深度城市化”的工作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和提升专项服务水平为首要任务,突出群众和基层组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工作基础,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1.切实做好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及其他各类救助对象补助标准调整工作。加大对城乡低保、重残无业、支内回沪人员等对象的动态管理力度,确保城乡低保制度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规范执行。
2.严格执行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根据市、区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低保认定标准开展收入核对工作,以公开促公平,在低保领域全面应用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确保低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3.认真实施医疗救助实时结算工作。按照区民政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医疗救助实时结算推广工作。动员低保家庭人员及时参加居民医保,并做好相应的摸底、调查、统计、申报工作。
4.做好各项慈善救助工作。组织开展“蓝天下的至爱”慈善募捐活动,围绕“安老、扶幼、助学、济困”的慈善宗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助医”、“助困”、“助学”、“助残”等慈善项目,加大慈善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公示力度,利用“网络监察系统”公示慈善资金收支情况,促进新区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和谐养老环境
5.加强养老服务实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积极筹建新区社会福利院,不断完善新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运行和管理,年内适时新建老年人日间服务点。加强新区社区餐厅、六里新家园助餐点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各级助餐运作补贴经费及时到位。依托“一口上下”系统做好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6.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继续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新模式,切实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加强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规范财务会计科目设置和帐务处理。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争取早日与市、区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网络联网。加强助老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嘉定区助老服务员业务技能培训,确保在编助老员全部持证上岗。
7.推进老年活动室建设和管理。继续以社区为重点,加强新建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的创建。同时,加强对已建成的老年活动室的服务、管理、改扩建和补贴工作,推进社区开展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星级达标活动。
8.丰富老年群体的教育和文体活动。完善新区老年教育设施,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和共享。深入推广远程老年教育,提高远程老年教育的参与率和覆盖面。积极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走访慰问、宣传表彰、文艺演出、服务关心等活动,组织开展文化艺术进社区、进养老机构等活动。加强老年体育和文艺骨干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参与市、区各项文体比赛。加强对社区活动场所等老年文化健身阵地的管理和建设。
9.深入开展社会化助老项目。继续做好“老伙伴”项目。进一步探索与复源社工师事务所合作,配合做好《“日间照料”菊园新区关爱长者服务》和《老年人精神文化活动》项目。加强与嘉一联中、教师进修学院和嘉定消防中队等区域单位长期合作,全面落实独居老年人结对关爱活动。
10.积极打造“智慧社区”养老新模式。在充分调研菊园老年人需求的基础上,探索创建菊园“智慧社区”,依托辖区科技企业,为老年人提供科技助老服务。
三、围绕双拥文化共建系列活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关系
11.加强双拥文化建设。积极配合区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创建工作,以纪念延安“双拥运动”70周年等双拥文化活动为契机,开展“牵手夕阳红•军民一家亲”等“军地文化创和谐•军民共建一家亲”双拥文化共建系列活动。丰富双拥文化进军营、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六进”活动。
12.大力支持部队建设。着眼部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部队干部家属“两就”工作。支持辖区部队开展文化体育、信息化建设和重大军事任务,配合部队开展“军徽映夕阳”、“军徽照晨曦”等拥政爱民活动。继续组织动员“两新组织”参与双拥共建活动,探索深化军民融合式发展。
13.完善优抚保障体系。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关爱保障体系,加强优抚对象关心教育工作,研究、做好新形势下的优抚信访工作。逐步拓展优抚政策的保障范围,探索完善对在乡老退伍军人关心、补助工作。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临时困难补助和农村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等工作。加强基层优抚业务培训和指导检查,健全优抚社工、志愿者队伍和社区优抚工作网络。逐步完善优抚对象关爱工程,配合做好优抚公益服务项目。
14.全面落实退役安置工作。做好2012年7名冬季退役士兵安置接收工作,加强对退役士兵的就业形势及退伍安置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开展退役士兵学历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介服务,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就业情况服务跟踪工作。
四、着眼深入规范,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
15.大力推进村(组)撤制工作。严格把握村(组)撤制过程中的各种程序,保护村民利益。确保年内完成竹筱村的撤村工作及永胜村3个村民小组的撤制工作。
16.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定新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三年计划,明确三年工作目标任务。以规范民主理财活动为突破口,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和“三资管理”工作,使村级民主理财活动做到人员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加强村(居)委社区档案规范化建设,编写村委会基本情况手册,配合区做好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17.推动组务管理小组(站)工作。推动各村以村民小组会议形式推选产生3-5人的组务管理小组(站)工作成员。制定管理小组(站)工作职责,确定工作内容,充分发挥管理小组(站)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和“三资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18.不断规范各项自治制度。指导各村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定或修改“一章程七制度”,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格式规范、内容规范,特别是村民自治章程,更多体现村情民意。
19.进一步规范民主管理活动。各村的民主理财活动都应做到人员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新区财经科和社区科将继续开展民主理财日的“飞行检查”、每季度综合检查及其他形式的检查,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做好每月五日的民主理财日工作。
20.完善村级民主评议活动。逐步扩大被评议对象,包括村“两委会”成员、村条线干部、村民组长以及享受村集体经济补贴的其他村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评议形式,各村要通过村民会议的形式开展民主评议,切实保障村民的监督权。
21.完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工作。坚持实行全年无休制,有序推进“一口式”受理服务进程。
五、加强规范管理,大力发展社会组织
22.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对辖区内26家民间组织(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20家、社会团体6家)进一步规范管理。根据《关于加强本区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搭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平台。通过资金扶持、团队培训、便利服务等方式手段,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
23.扶持和发展新型群众团队。发掘和组建有特色的群众团队,加大对专业性团队的培育,发展以满足群众公众需求为目的、从事社区民生服务、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群众团队。进一步加大新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和社会服务类群众团队的培育发展。建立团队服务机制,推广“活力种子”群众团队服务。
24.组织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在辖区社团组织中全面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模范社团和优秀社团评选。根据沪嘉民社【2013】2号文件精神,全面启动新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
25.加大对复源社工师事务所扶持力度。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健全组织机构,保证各项公益服务活动有序开展,增强复源的社会公信力。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强团队培训,邀请复旦大学、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的专业老师为社工及项目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与指导。成立复源社工师事务所党支部,加强党建工作,大力扶持上海复源社工师事务所发展。建立可持续的项目通道,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谋发展,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开展特色服务,通过招投标程序和政府让渡的模式承接并运作社会公益项目,年内复源社工师事务所扩大公益项目的投标渠道,积极承接市、区、新区三级公益项目,以实现公益项目的多样化。扩大服务对象的受众群体,针对社区中弱势群体,开展“帮帮乐”系列便民服务,为失独家庭和大重病患者家庭等特殊家庭提供专业帮助。加大生活服务中心的宣传力度,举办周年庆活动,扩大居民对生活服务中心的知晓率。
六、加强专项事务管理,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
26.落实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扶持发展福利企业,贯彻落实已出台的“暂行办法”和新出台的福利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意见,促进福利企业稳定和健康发展。元旦、春节、助残日(周)期间大力开展“扶残帮困送温暖”活动,指导3家福利企业做好数据统计、年检等工作。
27.深化“贴心”殡仪服务和平安祭扫工作。以小区为网络单位,建立完善“管理重心下移、一口受理、服务群众”的长效社会殡葬管理机制,大力宣传免费殡仪和“贴心”殡仪服务,为小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殡葬服务。积极提倡文明办丧事,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殡葬新风尚。
28.积极配合做好婚姻登记证明服务工作。配合区民政局做好出具《监护法律关系证明》和《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等服务工作。加强婚姻法、收养法宣传工作,倡导节俭文明庄重的新婚俗。
29.完善救助管理工作。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动机制,注重源头预防、抓好主动救助。深入推进“救助管理进社区”工作,积极开展联动专项集中救助,努力实现重点街区基本无流浪乞讨现象,街面流浪乞讨现象明显减少。
30.落实新一轮文明创建。以市、区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为抓手,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和文明城区创建,推动民政各项创城指标落实。
31.加强民政能力建设。继续对村、社区民政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效率和水平。
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