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嘉府征[2013]5号文件《关于做好2013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和提高我镇征集新兵的质量,切实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
(一)兵役登记对象:凡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1991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2013年12月31日前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户籍在本镇的男性适龄公民,一律到本镇设立的兵役登记站办理登记手续。
(二)需携带的资料:首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办理兵役证有关手续。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并已领取《上海市公民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兵役证。
(三)兵役登记时间:
1、首次参加兵役登记及办理兵役证手续人员,于2013年6月9日(上午8-11:30,下午13 -17:30)集中办理有关手续。
2、办理兵役证年度审核手续人员,受理时间为2013年6月1日至6月15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11:30,下午13:30-17:30)。
(四)兵役登记地址:首次办理兵役登记手续人员在南翔镇德园社区(德园路345号)。办理兵役证年度审核手续人员在沪宜公路8号南翔镇兵役登记站。
(五)兵役登记的实施方法。
1、采集兵役登记对象的信息资料。依据2013版兵役登记子系统已储存的适龄公民的基本信息,组织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兵役登记对象的其他信息利用兵役登记子系统在兵役登记站现场采集完成。
2、发布通告,并上门送达《兵役登记通知书》。按市、区征兵办的要求,各村、居委会把兵役登记通告张贴到各居民区、自然村、有关单位,做到家喻户晓。各村、居委会要把兵役登记通知书在6月6日前送到每一个适龄男性公民,并收取回执,督促适龄公民按时到指定登记站参加兵役登记。
3、设置兵役登记站,受理兵役登记。镇人武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兵役登记工作班子,6月9日集中在德园路345号开设兵役登记站,6月1日至15日在沪宜公路8号兵役登记站。兵役登记站对适龄公民按报到填表、宣传教育、身体目测、政治初审、登记审核、统计汇总六个程序依次展开,并建立好相关兵役档案资料。
4、资格界定,制发兵役证。按照《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审核适龄公民的兵役登记结论,确定属于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征等对象。每个适龄公民在参加兵役登记时应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两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并现场制发纸质兵役证。
(六)预征对象的确定。6月16日前,根据年度兵役登记情况,按照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5%的比率选定预征对象,报镇武装部审核确定。各村、居委要按照下发适龄青年的人员名单,认真摸底,逐一排查,将符合条件的适龄青年确定为今年预征对象。报名应征的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征集年龄分别放宽到23、24周岁。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兵役登记工作,是征兵工作的重要环节,需要广泛的宣传教育和细致的调查摸底,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确保兵员质量至关重要。南翔镇将成立兵役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严健明同志任组长,刘彪同志任副组长,胡刃军、石青、顾大华、凤腊宝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凤腊宝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建立领导小组,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专人负责,精心组织,高标准完成本区域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工作。
(二)严密组织登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根据下发的人员名单,按时把人员组织到兵役登记站,对首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199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无特殊情况尽可能做到100%的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登记;对兵役登记证需要审核的适龄青年,必须通知到每一个人,确保人员的到位率。
(三)搞好宣传教育。各村、居委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通过不同的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运用各种宣传手段,突出宣传兵役法规、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形势、国家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军的有关政策规定,营造爱国奉献、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社会氛围。确保我镇今年的征兵任务圆满完成。
2013年南翔镇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名册和南翔镇预征对象人员花名册于6月16日前以电子文档报送武装部。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