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工业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消安委)成员单位、各村(居)委、子公司,专业园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继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公安部消防局关于《集中开展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及《“打盗抢、防诈骗、严管理、保平安”消防专项行动石油化工单位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工业区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工业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业区消安委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在工业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发动社会单位和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多部门联合集中整治,分类开展三次专项行动,即开展对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集中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排查居民住宅底层商业网点专项行动,坚决拆除一批违章搭建,整改消除一批安全(火灾)隐患,曝光一批重大安全(火灾)隐患和安全(消防)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安全(火灾)事故,全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和运行安全,切实为工业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工业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集团公司总经理雷文龙任组长,工业区党工委副书记谈亚芬任副组长,工业区管委会其他副主任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与工业区安全办、消安委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察考核等工作。各有关单位(部门、园区、经济城)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工作职责
(一)各村(居)委、专业园区(招商部)、经济城:落实专项行动属地责任,结合地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对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以及底层商业网点进行集中排查,摸清情况底数。各村要重点排摸辖区内企业、仓储单位违章搭建、违法生产、违法作业等情况;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消防安全的工作局面。
(二)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清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规划建设部:联合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监管,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要求的,依法督促整改。
(四)叶城工商所:根据消防部门抄报的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企业名单,做好监控提示工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企业,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在年检期间实施重点审查;对逾期未按要求消除相关隐患、未取得相关消防法律文书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
(五)安监所:依法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石油化工企业、居民住宅底层商业网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违章生产经营威胁公共安全的,及时督促单位整改。
(六)土地所、房管办:指导和监督各专业园区(经济城)、各村委会、居民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对三个专项行动涉及的场所和单位进行违章搭建的全面排查,督促各工贸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指导企业、业委会及时更新、改造和修缮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以满足消防安全需求;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及障碍物。
(七)城管中队:在进行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审批和景观灯光建设时,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并依法实施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及障碍物。
(八)武装部:把消防安全纳入地下空间日常维护管理范围,检查相关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联合派出所督促整改地下空间可能存在的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以及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充电、存放等消防安全隐患。
(九)投资服务中心:加强对人员密集的商贸市场、网吧、宾馆、饭店等服务企业的消防教育及检查,对查出的消防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并报送相关责任部门。
(十)地区工作部:加强对养老院、福利院、居民住宅底层设置的各类小型饭店、商店、网吧、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加工、汽车维修等各类商业网点的消防教育及检查,对查出的消防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并报送相关责任部门。
(十一)社会发展部:加强对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的消防教育及检查,对查出的消防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并报送相关责任部门。
(十二)经济运行部:加强对村民住宅底层设置的各类小型饭店、商店、网吧、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加工、汽车维修等各类商业网点的消防教育及检查,对查出的消防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并报送相关责任部门。
(十三)其他行业、系统监管部门:根据网格化要求,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特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自查和宣传培训工作,确保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配合开展安全专项行动,通过积极参与联动执法,合力查处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有效整改相关安全(消防)隐患,协调解决相关安全问题;积极参与工业区专项领导小组的专项监督、考核等活动。
四、排查整治范围与内容
(一)重点排查整治化工单位生产和储存“两个环节”中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纪律为特征的化工单位“习惯性违章”。(责任单位: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交警一中队、二中队、陆渡检查站、质监三分所、安监所;牵头领导:谈亚芬。)
检查范围:石油化工单位生产场所、储存场所、施工现场。
工作措施:一是要督促辖区内化工单位按照《化工单位自查要点记录表》要求逐项对照,仔细检查核实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现状,逐项整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二是开展全面排查,要结合辖区化工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排查重点,认真开展以下工作:一要认真核查单位上报的自查自改情况;二要重点排查整治化工单位生产和储存“两个环节”中的消防安全隐患;三要重点排查整治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纪律为特征的化工单位“习惯性违章”;四要重点排查化工单位夏季停车检修施工现场和其它常规施工现场。三是要督促化工单位固化完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风险评估、事故防范、应急处置等机制,严格规范动火管理、停车检修等安全监护流程,执行工艺设施设备、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防爆电气设施的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和重点工种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经常性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
(二)集中整改一批居民住宅底层商业网点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居委会、房管办、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叶城工商所、武装部、城管中队;牵头领导:王方文。)
检查范围:居民住宅底层设置的各类小型饭店、商店、网吧、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加工、汽车维修等各类商业网点。
工作措施:一是对居民住宅底层商业网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凡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一律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实施罚款。二是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存储、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以及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按上限从重处罚。三是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立即责令相关单位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四是对逾期未按要求消除相关隐患的,不予通过工商部门的年检。
(三)集中拆除一批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的障碍物。(责任单位:规划建设部、土地所、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安监所、城管中队、武装部;牵头领导:冯根。)
检查范围: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工作措施:一是对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二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临时查封,并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依法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集中消除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的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地区工作部、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房管办、安监所、武装部;牵头领导:谷创、汤海平。)
检查范围: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含地下车库),建筑公共部位、首层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商场、市场、小型商铺营业区域、通道和安全出口。
工作措施:一是对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未采用不燃材料,且未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督促居(村)委、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指导业主委员会(业主)按规定使用维修资金,及时予以更新和改造。二是对建筑公共部位、首层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严格的存放、充电管理规定,集中存放管理电动自行车,并统一维护保养有关充电设施设备。三是对商场、市场、小型商铺营业区域、通道和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的,依法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改正。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25日)。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具体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摸自查阶段(6月26日至7月25日)。各单位结合实际,分类开展排摸工作,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同时,按照“边排摸、边整治”的要求,督促社会单位及个人抓紧进行自查自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细化和量化各项工作任务,并于8月底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9月底前,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区域和部位,组织开展“回头看”。同时,将专项行动与重要节庆安全保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确保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各类庆典活动的消防安全。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短板不足,研究建立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切实巩固和深化整治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务必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力推进,确保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工业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通过工作例会、督导检查、隐患抄告、定期通报等形式,切实做到联动、联勤、联防、联治。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并及时通报、抄送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确保信息对称、监管到位。
(二)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靠前指挥、跟踪问效,确保措施落实到位;期间,工业区消安委将成立专项行动督导小组,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重点督导各单位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责令采取措施迅速改变被动局面。对发生有影响火灾或较大以上火灾的,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约见谈话,责成说明情况,并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视频、社区板报等宣传载体和媒介,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对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曝光,努力形成严管声势和氛围。要继续发挥“96119”消防热线和消防官方微博等互动平台作用,鼓励市民群众自查自改身边火灾隐患。要深入“城中村”、“三小单位”、农民工子弟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殊群体集中的区域和场所,通过以案说法、现场演示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切实增强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加强沟通,及时报送。各单位要结合单位职责和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6月25日前上报工业区消防委办公室(联系人:顾春昱;联系电话:39966506;传真:39966673;电子信箱:guchunyu@jiading.gov.cn);专项行动期间,每月2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好的工作做法、典型经验、执法案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