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完善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现就2013年新成路街道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主要问题、建立企业与职工自主协调劳动关系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共创和谐、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工作局面,为我区加速新一轮城市化进程,打造长三角综合性节点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突出“广泛发动,普遍参与,重在提高”的工作思路,广泛动员企业参与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力争年内实现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1家、街道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1家,确保至2013年底,辖区85%以上的在地规模企业进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行列。
三、主要措施
1.坚持“全面发动,相互协调,各司其职”的创建管理机制,着力提高创建达标率。充分发挥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全面发动区域内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街道相关部门要把推动创建活动作为条线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对企业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作用,同时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鼓励、督促企业开展创建活动。今年的创建活动,根据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要加大街道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力度,提高独立建工会企业的创建达标率。
2.坚持“5+X”工作模式,努力形成和谐劳动关系创建长效机制。坚持创建工作与形势任务相统一,进一步落实和深化“5+X”工作模式,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继续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创建活动的核心内容,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为抓手,坚持因企制宜,加强源头参与,健全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共决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同时,要将企业稳定本市户籍劳动者就业、落实职工社会保障、规范劳务用工等作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突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以贯彻落实《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为契机,加强职代会建制基础工作,推动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规章制度,保证职代会工作的规范运作,保障职代会各项职权的落实。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建立经常性、制度化的安全隐患、职业危害排查机制,加大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杜绝重大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突出职工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推进职工素质工程,积极开展符合企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的主题活动,大力培育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
3.加强动态管理,巩固深化创建工作成果。加强培训指导,引导达标企业加快创建成果的转化和运用,进一步完善制度,不断丰富和创新创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复查机制,如发现达标企业存在不符合创建标准情况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不及时改正的,予以警告直至摘牌。
4.抓好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创建目标任务。一是组织发动(6月底前完成)。由街道统一部署,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引导企业和职工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形成“企业关心职工权益,职工关心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自查自评(10月中旬完成)。参加创建活动任务的企业要对照创建内容和标准认真进行自查。自评结果应按要求进行公示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后报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三是全面复查(10月底前)。领导小组将分组对已创建的的区级、街道级的和谐企业近两年内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查,对于存在重点工作缺失等情况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取消和谐企业称号。四是初检申报(11月中旬前完成)。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创建标准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初检,对符合本街道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的,街道制定实施办法,考核验收标准参照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一),自行给创建企业命名授牌。符合区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附事迹材料)报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指导、督促申报企业做好改进完善工作。五是验收督查(11月底~2014年4月)。配合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做好对上报企业的验收评审、公示、命名授牌以及复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为创建活动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保证。各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增强创建意识,明确工作责任,研究落实有关措施,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2.加强沟通协调。各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坚持共同发动、共同指导、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各级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分类指导,督促创建单位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创建基本内容,不断深化创建活动,合力维护本地区、本系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3.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阵地的作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报道创建单位新动态、总结新经验、推出新典型,发挥好宣传发动、理论指导、典型引领的作用。各创建企业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厂报厂刊等各种阵地,公布创建标准、目标任务、工作动态,使创建活动进车间、到班组,让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广泛了解、参与创建活动,营造共建和谐企业、共促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浓厚氛围。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新成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