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批转《2013年安亭镇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F0302000-2013-022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安亭镇 发文日期: 2013-07-30
名 称: 关于批转《2013年安亭镇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安镇府(2013)6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有关单位:
镇卫生办、安全办关于《2013年安亭镇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2013年安亭镇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111111日下发的《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和市卫生局20111223日《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指导意见》(沪卫疾妇[2011]103号)的要求,为保证职业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建设项目中职业卫生建档工作质量,参照市疾控中心下发的《上海市职业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实施方案》和区卫生局联合区安监局下发的《2013年嘉定区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实施方案》(嘉卫监督〔20136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一)掌握本辖区职业卫生工作基础数据和基线资料,了解本辖区生产企业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和职业接触人员数量;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底数”(企业数、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不清、建档质量不高等基本问题。
(二)建立动态数据库,分析本辖区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为开展劳动者健康风险评估、预测职业病发病趋势提供基础数据,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指导和依据。
(三)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服务三级网络建设,提高专业队伍能力建设。
二、建档范围和内容
(一)建档范围
本辖区所有生产型企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包括有毒有害企业和无毒无害企业。
(二)内容
1、确定本辖区生产型企业名录和企业性质分类
根据区疾控中心下发的本辖区生产型企业名录等信息,结合现场走访核实,确定本辖区所有实际现存生产型企业的名录,并且按照区疾控的要求,将整理好需建档企业和排除企业两部分名单上报区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科。对于已确定的本辖区内所有实际现存生产型企业,根据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是否可能接触到可能致其中毒、引起疾病等危害身体健康的物质,分为有毒有害企业和无毒无害企业。其中,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的企业为需特殊管理企业。
2、建立生产型企业职业卫生档案
1)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有毒有害企业:根据企业生产工艺、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主要产品及副产品、作业方式、生产岗位从业人员数量及分布、职业病防护设施使用情况,以及应急设备、个人防护用品、职业病发病等职业卫生相关信息,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全面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及接触人数,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企业职业卫生档案。无毒无害企业:主要掌握企业基本情况,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无毒无害企业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卫生档案信息录入。对已建立并审核通过的职业卫生纸质档案按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建档工作要求,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准确录入到上海市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
3、实行职业卫生档案的动态管理与利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需对本辖区企业进行复档,对网络档案及时进行更新,建立动态数据库,为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职业卫生管理等工作提供信息基础。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安亭镇职业卫生建档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业卫生建档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
  长:黄月珠(副镇长)
  浩(副镇长)
副组长:李庭聪(镇卫生办主任)
许雪明(镇安全办主任)
  员:陈德英(安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夏秀萍(安亭镇黄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2、安亭镇职业卫生建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全面协调、落实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办公地点在镇卫生办,李庭聪兼任办公室主任。
  员:邵海龙(安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侯惠凤(黄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安全办工作人员另定)
四、职责与分工
(一)镇安全办
负责牵头对辖区企业信息进行排摸核对,协调村委及经济城联络并通知各相关生产企业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集中召开职业卫生建档培训会,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职业卫生建档工作。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社区建档工作实施方案,邀请区疾控中心专家组织培训,指导企业进行职业卫生建档;负责将档案信息录入上海市职业卫生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开展质量控制督导以及撰写本辖区项目工作报告;指定专人与区疾控中心联系,及时沟通反馈。
(三)各村、经济城
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卫生建档工作,负责对辖区企业信息进行排摸核对,获得所有现存企业的真实准确信息,排除不在本次建档范围的企业,及时反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联络并通知辖区相关生产企业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集中召开职业卫生建档培训会,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做好职业卫生建档工作。
五、具体措施
(一)培训建档人员
召开安亭镇职业卫生建档工作培训会,邀请区疾控中心对参与的建档人员(包括现场调查、审核和录入人员等)进行培训,对职业卫生档案进行详细讲解,全面掌握职业卫生建档的具体内容和方法,保证参与的建档人员在建档工作中掌握具体负责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
(二)收集辖区内现存所有生产型企业的信息
1、企业的筛选排除。镇安全办牵头各村及经济城对现有的企业信息进行排摸核对,确保所有现存企业的信息真实准确。存在以下情况的企业,应从本次建档企业范围内排除:①确定为非生产型企业;②注册在本辖区,而实际生产地址不在本辖区;③存在关闭、停产等其他情况。
2、企业名单反馈。企业名单包括确定为需建档的企业、已排除的企业名单两部分。上报的需建档企业即是本辖区需要完成建档任务的企业,已排除的企业应注明被排除的详细原因,并由各村及经济城将两部分名单及时反馈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物资保障工作
为确保建档工作顺利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区疾控中心领取并备齐建档所需职业卫生档案、档案代码表、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手册材料等。
(四)现场调查建档工作
1、现场调查。由镇安全办协调各村及经济城联络并通知辖区相关生产企业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集中参加职业卫生建档培训会,培训时间根据排摸情况另行安排;由企业指定的专职人员在培训现场规范填写《上海市职业卫生档案》的全部内容。有毒有害企业采用《上海市职业卫生档案》(完整版),无毒无害企业使用《上海市职业卫生档案》(简表)。
2、现场审核。由卫生中心建档工作人员对调查填写完成的《上海市职业卫生档案》进行审核,并对档案栏目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补订正,审核无误后,上报区疾控中心。
(五)资料录入与上报
经区疾控中心审核通过后的档案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录入“上海市职业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原始档案要按顺序整理并妥善保存,以备核对时使用。
请相关单位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立足本职,紧密配合,将日常开展的职业卫生工作与本项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确保在910日前完成对本镇所辖生产型企业的职业卫生建档工作。
 
 
安亭镇卫生办
安亭镇安全办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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