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冈镇人民政府文件
2013年外冈镇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WF7319000-2013-001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外冈镇 发文日期: 2013-05-08
名 称: 2013年外冈镇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文 号: 外府发[2013]1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嘉定区关于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2012—2016)》(嘉府办发 [2012]16号)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现就2013本镇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主要问题、建立企业与职工自主协调劳动关系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开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突出“广泛发动、普遍参与、重在提高”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创建工作。目前,我镇已有142家企业(村)创建成为区镇两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村),其中区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4家,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村2家,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村)58家,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78家。今年我们将新增创建区镇两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示范村)23家,其中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村6家、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8家、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9家。至2013年底,全镇区镇两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村总量将达到151家,其中132家企业创建成区、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8个村达到区级劳动关系和谐示范村标准,11个村创建区级劳动关系和谐村。
三、主要措施
1、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着力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要加大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力度,广泛动员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强化村级组织和工业园区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村)工会联合会建设,扎实推进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示范工业园区(村)创建工作,积极探索行业工会创建形式,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
2、继续推行“5+X”工作模式,努力形成和谐劳动关系创建长效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和深化“5+X”工作模式,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突出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继续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创建活动的核心内容,扩大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覆盖面。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为抓手,坚持因企制宜,健全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共决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同时,要将企业稳定本市户籍劳动者就业、落实职工社会保障、规范劳务用工等作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职代会制度规范化运作,完善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优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建立经常性、制度化的安全隐患、职业危害排查机制,加大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杜绝重大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突出职工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推进职工素质工程,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符合企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的主题活动,大力培育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
3、全面开展复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激励措施。把参与创建活动作为各类评选表彰和企业享受区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前置条件,凡未参与创建活动的企业及其经营者、工会负责人,不得参加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评比。健全复查机制,加强对达标企业和工业园区(村)动态管理,如发现达标企业和工业园区(村)存在不符合创建标准的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取消和谐企业(村)称号。
四、具体活动计划和工作要求
1、6月上旬召开2013年外冈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推进会,总结和表彰2012年区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村),部署2013年创建活动工作计划,指定拟创建单位,并对拟创建单位进行培训。
2、各创建单位建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标准制订活动计划。领导小组名单和活动计划于6月30日前上报镇总工会。
3、创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100%,新进职工在一个月内完成合同签订。村工会联合会(联合工会)要指导和督促下属每个企业都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4、创建单位的工会与企业必须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合同,村工会联合会(联合工会)下属企业集体合同签订覆盖率达80%以上(含区域性集体合同)。10月底前必须全部完成。
5、创建单位工会与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协议,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区总工会备案。职工工资水平: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不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镇级和谐企业不低于1.1倍;和谐工业园区(村)下属所有企业的职工工资必须全部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6、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和职代会制度。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金的缴纳情况、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工资协议条款、企业的各类规章制度等进行上墙公开,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要通过召开职代会等形式向职工通报,使职工尽可能多的掌握企业的经营和决策情况。
7、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7月15日前报镇总工会。企业中无职工因其劳动权益受侵犯而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无侵害职工劳动权益案件的发生,特别是无职工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8、企业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依法为职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9、重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无重大伤亡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10、认真做好创建工作台帐,所有活动内容都要有台帐记录。已经获得区、镇两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也要做好创建工作台帐,以备复查考核。
11、10月下旬各创建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做好自查自评,迎接区、镇创建活动验收组的检查验收。
五、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2013年,是实现我镇“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各创建单位要认真按照完善制度、加强服务,注重过程、增强实效,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工作要求,以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实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双赢”目标。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创建水平。有党支部的单位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把深入推进创建活动作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非公企业要积极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主动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厂报厂刊等宣传阵地,公布创建标准,宣传创建活动意义,营造共建和谐企业、共促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浓厚氛围,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
2、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实现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加强对本单位劳动关系状况,特别是职工队伍稳定情况的分析研判,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完善群体性劳资矛盾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预防突发性重大劳资矛盾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努力实现创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实效。各创建单位要建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创建工作方案、启动创建活动,从实际出发,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努力,逐步达到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
 
附件: 1.2013年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考核评价标准
       2.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工业园区(村)创建标准
3.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4.外冈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5.2013年计划启动创建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村名单
6.2013年计划启动创建外冈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
 
  
嘉定区外冈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5月8日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