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冈镇人民政府文件
外冈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镇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WF7313000-2013-002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外冈镇 发文日期: 2013-09-09
名 称: 外冈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镇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外府发[2013]2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镇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
 
镇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外冈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9日
 
 
外冈镇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今年10月13日(重阳节)是全国首个法定的“老年节”,也是上海市第26个敬老日。为贯彻落实《嘉定区老龄办关于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嘉老龄办〔2013〕4号)的精神和《嘉定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都来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现就我镇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贯彻《嘉定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是新修订的《老年法》实施之年,10月13日将迎来第一个法定的“老年节”。通过开展“敬老月”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新时期养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环境与文化氛围,宣传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广泛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今年“敬老月”活动的主题是:“贯彻老年法、造福老年人”。
活动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总体安排
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要以“贯彻老年法、造福老年人”为主题,积极开展各项敬老助老活动,加大敬老爱老助老宣传力度,落实好老龄工作“六个老有”的目标,让老年人共享外冈经济社会建设成果。
(一)由镇老龄办牵头,组织开展好“敬老月”各项主题活动。有关单位、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以“老年节”为中心积极办好“敬老月”几项大型活动。一是召开老龄工作全会;二是镇领导走访慰问高龄老人、特困老人和养老服务机构,表达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三是举办重阳敬老日文艺汇演;四是举办新《老年法》的培训、竞赛活动;五是镇社区助老服务社开展第四届助老员“岗位竞赛月”活动,组织应急救护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助老服务水平;六是开展 “九九重阳关爱夕阳---送光明”眼科普查活动;七是举办健康锻炼与生活方式的大型知识讲座;八是组织开展“为老服务日”专场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医疗服务、家电维修、理发等服务;九是开展农事趣味健身运动会;十是区老艺协外冈分会送戏进社区、养老机构;十一是庆祝戏曲沙龙300期活动,进一步推动我镇老年文化的发展。
(二)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涉老职能,积极开展各项为老服务活动。人事部门要以各种形式对离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老年医疗保健讲座、提供义诊或老年病咨询服务;文化、体育部门要针对老年人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教委要安排中小学校开展尊老敬老教育,组织适当的助老活动,教导他们尊敬长辈、孝顺父母;共青团要组织团员、青年和志愿者,向高龄孤寡老人和养老机构提供助老服务;工会要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离退休职工活动,努力促进 “六个老有”的实现;老龄办、妇联、派出所、司法所、土地所、工商等部门要在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老年维权岗”的作用,积极开展涉老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宣传、文广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除做好“敬老月”期间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外,还要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爱老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敬老爱老养老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要求。
 
 
(三)各村(居)委要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各项敬老助老活动。
 
 
今年“敬老月”的重点仍然在社区,各村(居)委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有益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开展为老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各行各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助老为老行动;扎实开展老年维权活动,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老龄宣传活动,把重点放在尊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的宣传上,唤起大家尊老敬老的社会意识。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要采取扎实有效地措施,努力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不断提高养老保障和为老服务水平。要把老同志是否有幸福感和快乐感、老年人是否满意和认同,作为检验各项涉老工作的重要标准。要真正做到对老年人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为外冈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要充分认识开展“敬老月”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敬老月”活动作为促进代际和谐、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敬老月”活动是一次系统性的大型活动,涉及方方面面,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老龄办要总体策划、协调好重大活动,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全镇性大型活动,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到“敬老月”活动中去,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力求突出主题,加大宣传力度。活动要凸显今年“贯彻老年法、造福老年人”的“敬老月”活动主题,在举办各类涉老活动时,在会标上冠以“庆祝第26个敬老日系列活动”的字样,以扩大“敬老月”的影响力。“敬老月”期间,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要在醒目的地方张贴、悬挂敬老标语,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涉老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形成浓郁的尊老敬老社会氛围。宣传要紧贴主题,大力宣传敬老典型事例,促进家庭文明、社会和谐,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意识。
(三)活动要因地制宜,务求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要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因地制宜地组织好、开展好本部门、本地区的 “敬老月”活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各类实事项目既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使老年人获益,又要体现家庭、社会和政府的共同关心。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追求实效,使活动达到预期目标,让广大老年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度过一个愉快的节日。
(四)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要全面掌握“敬老月”活动的进展情况。活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结束之后要及时向镇老龄办上报活动总结,以便根据区老龄委要求汇总后上报。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的书面汇总材料请于11月1日前送镇老龄办。
 
 
外冈镇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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