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菊园新区进一步全面推行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G2307000-2013-005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菊园新区 发文日期: 2013-12-04
名 称: 关于菊园新区进一步全面推行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菊管[2013]10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根据《上海市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沪府发〔2012103号)、《关于本市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卫基层〔20137号)文件要求,为探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进一步转变服务模式的有效途径,使社区卫生服务以维护和促进居民健康为中心,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制定菊园新区全面推进家庭医生制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全科医师担任居民的家庭医生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的核心,以社区护士、中医和公卫职业医生作为家庭医生的支撑,以社区各类资源作为家庭医生的后盾,建立与居民签约服务关系,利用居民健康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全过程的、信息化的健康管理,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家庭医生定点首诊制及按服务人口预付卫生经费等机制。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本市医改精神,遵循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把家庭医生制度作为深化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推动实现卫生资源的有效分配与利用,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三、职责分工
1.各村(社区)、各业务部门在新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广泛开展宣传,要采用多种形式,对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工作的宣传,要让人民群众了解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工作的开展目的和意义,全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自愿签约的依从性。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明确各村(社区)家庭医生,及时宣传家庭医生制服务;定期要到各村(社区)沟通推进情况,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服务内容
以社区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要服务内容,各镇、街道可在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内确定辖区内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具体项目。
四、服务形式
1.约定服务模式
1名医生签约服务2500-3000名居民的标准,建立家庭医生包干责任制,为辖区重点慢性病患者、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重点健康管理人群家庭提供主动、便捷、连续、综合的健康管理服务,并逐步覆盖全人群,服务范围涵盖暂住六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家庭医生队伍由开展临床诊疗和公共卫生工作经历的注册全科医生,以及通过全科岗位培训的临床执业医师或执业中医师等业务骨干担任,家庭医生和居民通过签约,确定服务内容、方式、频次、期限等款项。
2.深化服务内容
免费为签约居民每年开展1次健康状况评估,按需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按规范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的随访工作;特别是80岁以上老年人和归侨侨眷等空巢老人、离休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间上门随访;建立居民个人电子信息化健康档案,将每次诊疗、体检、随访的情况实时记录,实现健康档案动态更新;开通家庭医生的热线接听居民电话咨询。
3.拓展服务方式
为孕产妇、新生儿、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提供上门巡诊服务;通过家庭医生电话预约社区门诊或者健康小屋服务,预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请的市级、区级综合性医院专家号;针对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亚健康人群提供电话服务,给出用药及检查指导意见;按需提供随访、导医、会诊等双向转诊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字化建设,逐步推出在线咨询服务、网络诊疗室、家庭医生QQ群等,扩展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
4.完善服务管理
建立以家庭医生为核心,居委会卫生干部以及健康志愿者等为后援的团队协作机制,构筑全社会支持的家庭医生工作平台;设置服务团队公示牌或宣传栏,家庭医生统一着装,携带工作包在指定服务区域提供服务,规范家庭医生服务流程;定期开展居民问卷调查,按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履约情况作为家庭医生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设立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奖、超时津贴,鼓励家庭医生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和激励机制。
 
 
                        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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