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扎实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G2322000-2013-001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菊园新区 发文日期: 2013-12-04
名 称: 关于扎实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菊管[2013]10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根据区消防委《关于扎实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力维护菊园新区消防安全持续稳定,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的易发多发期,加之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及2014年全国及本市两会等重要节点较为集中,火灾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工作实际,迅速研究部署火灾防控工作,特别是在2014年全国及本市两会召开期间,要全面提升火灾防控等级,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监管职责,尤其是在圣诞节,2014年元旦、除夕、元宵节等节日当晚,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通过层层抓防范、层层抓落实,全力维护新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城市安全运行和群众欢度节日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全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机制,积极完善落实属地政府主导,各职能部门包片,单位和群众自治的消防安全常态化治理模式。新区派出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以及底层商业网点进行集中排查。安监所要认真排查小区及社会单位的消防隐患,切实将隐患消除在初始、化解在萌芽。
三、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年关岁末,历来是非法运输、储存、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猖獗时期。新区派出所、安监所、综治办、工商所等部门加强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打击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掌握识别非法劣质烟花爆竹的方法和安全燃放知识,积极鼓励市民举报违法行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采用一切手段和方法,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消防安全宣传。一要依托媒体媒介,开展社会化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楼宇电视、街头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手机短信、微博等滚动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二要关注弱势群体,开展针对性教育。要聚焦老年人、来沪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以居()委消防工作站为平台,深入老旧小区、老式民宅、建筑工地、群租房,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普及。三要借助专业平台,开展职业化培训。利用好消防学校培训平台,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组织消防控制室人员技能专项培训。
五、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新区消防委将对各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和部门职责,抓紧细化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其中,工作方案请于129日前上报,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做法、典型经验、执法案例等)请于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联系人:孙健;联系电话:39104877;传真:39104893)。
 
 
                        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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