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经济城,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达我镇的2014年献血指标及区献血办关于采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4年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献血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上海市献血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领导、规划、组织和协调职责,形成政府重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为加强对我镇2014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顾建业任组长,镇人大副主席、总工会主席潘加生任副组长,张英芳、房一新、陈莲、王佳丽、何萍、胡梦阳、黄静、吴建林、姜晓燕、王小琴同志为组员。下设献血工作办公室,由张英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同时成立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1名同志具体负责,做好各类表格、体检及采血人员名单报送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无偿献血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对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上海市献血条例》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播、黑板报、会议、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增强公民无偿献血的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无偿献血光荣的良好氛围。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工作。
三、维护正常秩序,保证用血绝对安全
各献血单位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区采供血机构查验“三证”(身份证、工作证、外来人员居住证),坚持献血体检和采血时查验“三证”制度,凡证件不符合者,一律不予体检和采血。要充分认识“血贩子”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严厉打击“血头”、“血霸”的违法活动,制止冒名顶替献血,共同维持正常的献血秩序,保证献血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属地管理,确保献血任务完成
1.献血工作实行辖区属地管理,凡在镇区域内开办1年以上的各种所有制性质的单位,都应自觉接受镇人民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完成2014年的无偿献血指标。
2.各单位党政领导要把献血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实事来抓,并落实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镇党委、政府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2014年一季度对各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内容。
3.健康适龄的单位领导干部和党团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参加无偿献血,为职工群众做出榜样,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顺利开展。
4.各单位要周密组织、层层发动,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公民自觉参加无偿献血,履行献血义务,确保献血任务的完成。
五、具体日程安排
1.2014年1月6日之前,各单位将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上报镇献血办。
2.2014年1月6日之前,各单位将体检呈报表及填写好的献血卡上交镇献血办。
3.体检时间及采血时间安排:
(1)第一批体检及采血:2014年1月16日(星期四)
(2)第二批体检及采血:2014年1月17日(星期五)
(3)第三批体检及采血:2014年1月21日(星期二)
采血时间:上午8:00至11:00。
4.采血地点:徐行村村委会内 (澄浏公路312号)。
需要车辆接送的单位及自备车辆前往采血点的单位,应在采血通知单下达之日,立即告知镇献血办,以便有序安排车辆。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