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徐行镇关于加快推进污水纳管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2日
徐行镇关于加快推进污水纳管工作的方案
为加快推进徐行新市镇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创建宜居生态镇,按照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污染减排指标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排污纳管四至范围及时间要求
东至沪太路、北至宝钱路、西至嘉行公路、南至嘉罗公路。凡在二级管网覆盖段内具备纳管条件的排污企业,均要求在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将污水纳入市政管网。
二、纳管原则
按照“谁受益,谁建设”、“以新带老”的原则,由房产权益者与承租方相协商,原则上以房产权益者为建设三级支管投资主体,其产权归建设单位所有。
三、工作职责
(一)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二级管网建设及管网覆盖段内具备纳管条件企事业单位的污水纳管工作;负责纳管审核、统计工作;负责纳管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业务指导、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各村、居委:负责辖区内企业、居民内部雨污分流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工作;负责督促各企业及时按相关规定进行纳管。
(三)凡向环境排放污水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简称排水户)为污水纳管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各自内部的雨污分流工作,并及时接入城镇污水主体管网。
四、污水纳管流程
各排水户完成内部的雨污分流工作后,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提出纳管申请,并签置污水纳管协议;由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统一安排有资质单位进行格栅井的建造、开通管网接口;并经区水务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向区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同时办理排水许可证。
(一)排水户申请排水许可证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专项规划的要求;
2.已按规定实行雨污分流和建设必要的污水预处理设施;
3.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标准;
4.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
有工业污水产生的排水户除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对水质的监测报告。
(二)排水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污水处理方案和处理设施的说明;
2.排水平面布置图、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说明;
3.排放污水的种类、水量和时间的说明。
排水涉及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含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对逾期不纳管、擅自排污的企业,镇政府将会同规划、环保、水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