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行镇人民政府文件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批企业污水纳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F5204000-2013-027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徐行镇 发文日期: 2013-03-25
名 称: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批企业污水纳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徐府〔2013〕2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区政府对我镇污染减排的指标要求,为确保我镇二级管网覆盖段内具备纳管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完成污水纳管,现决定实施第七批企业污水纳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做好内部雨污水管道的自查工作,雨污水混流或预处理设施不齐全的,应在20138月底前完成雨污水分流改造或预处理设施的改造工作,并按规定设置专用污水检测井。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二级管网(从区级污水总管接入到镇区主要道路段)建设资金由镇财政负担,三级管网(从企业排水口接入到二级管网段)建设由企业自筹资金、自行负担。
三、企业实施纳管后,须至区水务局办理《排水许可证》申领手续。为方便办理相关手续,在区水务局的业务指导下,委托有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统一上门勘查和施工,并协助办理《排水许可证》。
四、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全面督促企业污水纳管工作,各村、经济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资产公司等有关部门做好协助配合工作。企业在雨污水分流改造过程中,如需要技术等方面的服务,请与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燕鸣,联系电话:59555113),也可直接与区水务局给排水管理署联系。
五、区水务局、区环境保护局与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将于201311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逾期不纳管、擅自排污的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1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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