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经济城,各有关企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2013年徐行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复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7日
2013年徐行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复查工作方案
为了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复查机制,进一步巩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成果,根据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2012-2016)》(嘉府办发〔2012〕16号)有关复查工作的要求,经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徐行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复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07~2011年度区、镇两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二、方法步骤
(一)全面实施阶段(4月-9月)
1.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实施辖区内区、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复查工作。
2.复查企业根据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对照《创建考核细则》进行全面自查,完善相应工作内容及台帐资料。
3.区级和谐企业(含模范企业)的复查台帐资料于7月底前报镇总工会,镇级和谐企业的复查台帐资料于8月底前报镇总工会。镇总工会在收到企业上报材料后先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于9月10日前将完善后的区级和谐企业(含模范企业)的复查台帐资料及镇级和谐企业复查得分情况汇总表报区总工会。
(二)督查整改阶段(10月-11月)
1.区创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区级和谐企业(含模范企业)近2年内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查,并在部门审查的基础上,由区创建办按照区级和谐企业(含模范企业)的一定比例组织开展督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组织企业集中开展再整改工作。
2.对复查不达标的企业,由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予以警告直至摘牌。
三、保障措施
(一)此次复查工作将列入街(镇)党委、政府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目标考核,根据各单位复查企业数、复查质量、复查率及复查企业得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二)复查达标的和谐企业(区、镇两级)录入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信息库,并由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享受相应的区、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激励和优惠政策。
(三)自2013年起,区创建办将建立验收、街镇(系统)检查和企业自查工作体系,每3年开展1次和谐企业复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级管理。复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复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组建复查队伍,严格质量管理。为确保复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复查工作联络员,加强对复查工作的指导。各单位结合创建考核细则,严把质量关,使各条标准和项目均得到有效落实。
(三)认真开展调研,巩固创建成果。复查工作中要注重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发掘和总结典型经验,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改进方法和措施,注重树立先进典型,提升创建复查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