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批转嘉定新城(马陆镇)司法所《2013年嘉定新城(马陆镇)司法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WF4308000-2013-002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3-02-07
名 称: 关于批转嘉定新城(马陆镇)司法所《2013年嘉定新城(马陆镇)司法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新城管委(马府)[2013]1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嘉定新城(马陆镇)司法所关于《2013年嘉定新城(马陆镇)司法所工作要点》,经嘉定新城管委会(马陆镇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予以认真落实。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
 
2013年嘉定新城(马陆镇)司法所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嘉定新城(马陆镇)司法行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嘉定新城(马陆镇)工作大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不断解放思想,创新社会管理模式,进一步夯实基层建设基础,大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资源优势,全力维护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为嘉定新城建设、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嘉定区委《关于在全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和嘉定新城(马陆镇)党委《关于嘉定新城(马陆镇)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按照“立足新城、服务嘉定、力量整合、整体联动”的基本思路,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继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调解纠纷成功率达到96%以上,基层调委会调处的案件不低于案件总数的85%。     
2、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在全镇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继续加强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完成“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形成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良好氛围;完成法治嘉定创建工作阶段性任务。
3、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处于可控状态,安置率和帮教率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做好重点对象的稳控工作。
4、法律服务健康发展,发挥好律师、司法所服务功能,制度规范,监管得力。法律援助渠道不断拓展,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引导公民依法维权。
5、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不断提高;构建和谐工作氛围,队伍心齐气顺,工作热情高昂,勤政廉政,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主要工作
(一)发挥调解优势,全力维护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继续贯彻《嘉定新城(马陆镇)党委关于嘉定新城(马陆镇)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确保司法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司法所作为社区调解的指导者、调解志愿者队伍的组织者以及社会大调解格局的基础平台的作用。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
2、人民调解向企业动迁、民房动迁和劳动保障领域的矛盾纠纷拓展。积极应对嘉定新城建设大动迁所带来的严峻形势,针对劳动争议持续上升的趋势,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重点,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资源,构建“工作特色鲜明,保障措施有力,服务自成体系”的工作格局,与专业调解小组形成合力,为嘉定新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3、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和专业调解小组的专业化建设水平。加强镇层面“各专业调解小组”的专业化建设。努力加强在新城核心区(居为)司法站建设,增强自主运作和调解功能。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志愿者和调解信息员队伍建设,广泛动员、挖掘社区资源,聘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士加入调解组织,扩大调解组织的群众性和社会性参与面。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分片指导负责制,建立人民调解层层落实责任机制。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化水平,实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居)。
4、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按照“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原则,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报送机制和信息网络,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党委政府依法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依据。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广泛运用社会资源,开展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预防化解,组织基层调委会开展“防激化、保稳定、促和谐”竞赛活动。加强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建设。
5、切实加强调解队伍培训工作。发挥地区人民调解协会的功能作用,健全和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加强村(居)司法站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继续推动调解员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和评级制度,着力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
6、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积极探索在新领域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在外来人员集聚的村居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探索通过“以外调外”,加强外来人员的人民调解工作。结合马陆实际,人民调解员主动参与动拆迁领域纠纷调解,切实保障政府实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以点带面,。协调和配合信访、劳动等部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7、有序推进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逐步提高人民调解的法律权威,不断总结民事纠纷委托调解和治安案件、轻伤害案件的委托调解,努力提高受托案件调解的数量和质量。               
8、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总结和宣传。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明确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总结新鲜经验,鼓励基层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手段和方法的创新。
(二)实施管教并举,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9、继续以社区矫正目标管理创建活动为抓手,提高刑罚执行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发扬后世博精神,加强司法所社区矫正宣告场所规范化建设和社区宣告工作。
10、探索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的科学方法和手段。深化分类分阶段分级矫正工作,丰富心理矫正内涵,加强个性化矫正工作,进一步推动和规范社区服刑人员补偿性公益劳动的实施,适时建立和调整街规范化公益劳动基地。
11、建立健全嘉定新城(马陆镇)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支持并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初步形成社会化帮教体系,为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提高帮教效果提供有力的支持。
12、继续狠抓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加强“必访”、“必接”和“必控”工作,努力减少刑释解教人员下落不明,提高衔接率和安置就业率,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
13、继续深入推进社会回归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工作。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关爱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进一步促进服刑劳教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改造。
14、加强司法所专职干部和社工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建立规范的培训考核机制,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社区服刑,提高专业化的工作水平。
(三)突出创新发展,大力营造普法依法治理浓厚氛围
15、深入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开展新颁布的《刑诉法》、《民诉法》、《劳动合同法》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保持和发扬“平安世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面对嘉定新城建设而触发的劳资纠纷、职工安置、就业保障等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问题,加大对促进就业、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同时教育公民守法维权。
16、着力抓好 “法制嘉定”创建活动。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工作氛围,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17、进一步推进“法律八进”活动。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能力,继续做好“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部门)”的评选工作,着力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重点,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着眼于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协助做好“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的创建评比工作,着力抓好“法律进企业”活动;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区为目标,开展市级“民主法治小区”和“民主法治村”的创建评比工作,做好“三星级”、“四星级”法制宣传站评选工作,继续做好“法律进乡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积极探索开展“法律进农贸市场”活动。根据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的时间节点和集中定居点,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宣力度。
18、扎实推进公民法制教育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区法制讲师团对成校教师、成校教师对公民的两级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司法所全年完成本地区公民法制教育培训不少于5000名。
19、深化委办局分片联系街镇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整合有效资源,完善工作网络,构筑上下联动的大法宣工作格局。司法所要主动联系牵头单位,全年至少开展一次委办局联系街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0、大力宣传十八大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围绕法制政府、公信司法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法律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改变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不良秩序,引导依法维权。
21、认真做好“12.4”及重要法宣节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8、16依法治市日等重大活动,提升宪法和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马陆》报和各司法站等现有平台开展常规法制宣传教育。
(四)深化服务管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22、发挥司法行政优势作用,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继续发挥律师、司法所的服务功能,继续寻求律师与基层单位结对,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23、继续深入开展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一些突出问题。
24、司法所和各基层单位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司法干部、调解员,以学习提高素质、以创新推进工作、以关怀凝聚力量,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创造心情舒畅、和谐气顺的工作环境,增强维稳工作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马陆司法所
二O一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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