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开展2014年度南翔镇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WF1304000-2014-005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南翔镇 发文日期: 2014-01-15
名 称: 关于开展2014年度南翔镇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 号: 嘉翔府[2014]1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单位:

根据嘉定区政府下达的2014年献血指标及区献血站采血工作要求,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此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指标
(一)全镇指标
2014年我镇无偿献血指标为746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其中包括镇教委献血变更交接的36人份。
(二)分配依据
根据区政府规定,各村(社区)按总人口2.2%的比例分配(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及部分村挂钩企业);企事业单位的献血指标数要按照与其保持劳动关系职工总人数的5.5%分配。
(三)选送比例
为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我镇的献血任务,各单位体检人数必须按分配指标数的1:1.5比例进行选送。
二、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献血工作
各单位要提高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上海市献血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领导、规划、组织、协调的职责,形成政府重视、主管领导挂帅、分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
为加强对我镇2014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下设献血工作办公室,镇社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同时成立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落实一名具体负责同志,并做好献血材料的报送和献血人员的组织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无偿献血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教育。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上海市献血条例》列入当前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电子屏、黑板报、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层面,不断增强公民的无偿献血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献血光荣的氛围。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无偿献血的各项宣传工作。
(三)维护正常秩序,保证用血绝对安全
各献血单位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密切配合区采供血机构查验“三证”(身份证、工作证或暂居住证)工作,坚持献血体检和采血时查验“三证”制度,凡证件不符合者,一律不予体检和采血。要充分认识“血贩子”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严厉打击“血头”、“血霸”的违法活动,制止冒名顶替献血现象,共同维持正常的献血秩序,保证献血工作正常开展。
(四)实行属地管理,确保献血任务完成
1、献血工作实行辖区属地管理,凡在我镇辖区范围内开办一年以上的各种所有制性质的单位,都应自觉接受镇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完成2014年的无偿献血指标。
2、各单位党政领导要把献血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实事来抓,并落实好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以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负责制。无偿献血工作将纳入2014年对各单位主要领导考核评价内容。
3、各单位领导干部和党、团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参加无偿献血,为职工群众做出榜样,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献血范围和对象
(一)献血范围
南翔镇辖区范围内所有村、社区及单位(即:各村及村属企业、社区、公司、经济城、开发区、企事业单位、机关、民营企业、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有关镇属单位等)。
(二)献血对象
凡居住或工作在南翔镇内人员(含来沪务工人员),女性体重在45公斤以上、男性体重在55公斤以上,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居民,均为无偿献血对象。
四、献血相关待遇
1、优先优惠用血。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医疗临床用血后,可以凭本人《无偿献血证》、身份证、医院出院结帐单、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到相关血液管理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2、按《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本人献血后用血,五年内献一还五,五年后献一还一,终生有效。家庭成员用血,五年内献一还一。
3、推行无偿献血,各单位可对献血者进行慰问,并酌情考虑2到4天的休息,重体力劳动人员应适当延长休息时间。
五、具体日程安排
1、1月17日(星期五)召开全镇献血工作动员会。各单位要根据《献血法》、《献血条例》,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好参加无偿献血的人员,并做好报名、登记工作。请各单位于2014年1月29日前将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2)和献血报名人员汇总表(附件3)一并上交至镇政府313办公室。
2、请各献血负责人提前指导献血人员填写好献血登记表(包括个人信息、个人健康信息征询、献血者签名和单位公章)。
3、体检及采血时间安排
(1)第一批体检及采血: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
(2)第二批体检及采血:2014年2月26日(星期三)
(3)第三批体检及采血:2014年3月5日(星期三)
(4)第四批体检及采血:另行通知(长园电子和南亚公司)
4、采血地点:南翔镇古猗小学(宝翔路151号)。
六、相关说明
1、根据区献血办要求,我镇将在献血人员体检合格后当场进行采血,请各单位务必对选送的献血对象先行严格把关。
2、体检及采血当日,本市户籍献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外省市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暂居住证(必须同时出示两证,缺一不可);企业职工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工作证(如无工作证必须携带暂居住证)。
3、关于献血指标的调剂。未完成献血指标的单位,由镇献血办统一进行调剂。
4、对拒不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镇献血办将会同区血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有关条文的规定,对其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
5、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镇献血办公室负责解释。
6、镇献血办设在南翔镇政府社会事业发展办(沪宜公路8号313办公室)。
联系人:季 靓 联系电话:59176639 传真:59176622
 
附件:
1、2014年度南翔镇公民无偿献血指标安排表
2、2014年度南翔镇基层单位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2014年度南翔镇公民无偿献血报名人员汇总表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1101063936.xls                                 2014年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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