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F5209000-2014-003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徐行镇 | 发文日期: | 2014-01-08 |
名 称: |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徐行镇曹王村牌楼村民小组撤制后集体资产处置方案的请示 | ||
文 号: | 徐府[2014]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曹王村牌楼村民小组建制的批复》(嘉府〔2013〕208号)以及市府〔1996〕34号、市府〔1998〕55号、嘉府〔2002〕61号文件精神,对曹王村牌楼村民小组撤制后集体资产提出如下处置方案:
一、曹王村牌楼村民小组集体资产的审计和确认
我镇委托上海佳安会计师事务所对曹王村牌楼村民小组的资产进行清理审计,核实了该组 2013年10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收益分配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经审计,牌楼村民小组净资产总额为1797364.46元(已增加审计报告中应付款项89868.22元,即提取5%的统筹基金)。经曹王村撤制工作小组确认,该村民小组撤队总金额为1797364.46元。
二、曹王村牌楼村民小组集体资产分配对象和方案
(一)具体分配对象
自195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户口在队的农业劳动力(年满16周岁)的农龄年数作为分配对象。
(二)资产分配方案
1.根据市、区撤制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经工作组提议,提取统筹基金计78239.46元,用于撤制工作中所需的审计费等必要费用和解决遗留问题。
2.对社员“入社原始股金”,因无法查到原始档案,村民也没有提供、出示入股原始股金证,故不予分配结算。
3.扣除以上1项之后,可分配集体资产余额为1719125元,按6876.5年农龄总数分配,每年农龄可分配额为250元(按“实际可分配额÷农龄总年数”进行分配)。
4.对于固定资产459015元,由村受让。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总价为294310元(包括已拆除建筑85667元)、构筑物164705元(包括已拆除构筑物45000元)。
5.对于使用土地41.948亩,由村垫付,补偿价格为197088元,利息41285.20元。其中:浏翔公路使用面积20.798亩,补偿价格95568元,利息25803.40元;浏翔路、宝凤路绿化使用面积17.77亩,补偿价格85296元,利息13007.60元;宝凤路使用面积3.38亩,补偿价格16224元,利息2474.20元。使用土地待征地后,对征地补偿费与本次核发的使用补偿的差价部分予以再分配。
6.对于剩余耕地面积150.5298亩,待征用后再分配。
三、曹王村牌楼村民小组集体资产兑现形式
根据牌楼村民小组村民意见和实际情况,本资产处置方案以货币形式进行,一次性支付到有关人员。
特此请示。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