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G0201000-2014-005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真新街道 | 发文日期: | 2014-03-10 |
名 称: | 真新街道关于加强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 | ||
文 号: | 嘉真街[2014]9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旧住房综合改造是一项事关民生的大事,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改善居住环境、建设美丽真新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本街道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完善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机制,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试行办法》,结合街道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要充分认识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把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作为落实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工作,坚持组织主导与居民自治相结合、综合改造与环境整治相结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稳步有序推进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街道1997年1月1日前建成使用的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旧小区基础配套功能、美化居住环境、规范管理秩序、提升区容区貌。
二、健全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规划土地管理所,负责编制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计划、建立项目实施的相应管理机制、指导协调和监督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社区管理科、市政管理科、财政所、综治办、物业办、安监站、真新房管办、项目管理办等部门和单位依责做好相应工作。
三、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上海真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街道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的项目法人和实施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组织开展居民意愿、修缮内容、资金筹措和现场管理等工作。上海真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工程管理和组织施工,严禁启动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不具备开工条件旧改项目的施工(开工)。
四、强化属地管理
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不仅是一项建设工程,更是一个群众工程,要充分发挥居委会在旧改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居民自治与自我管理,充分发挥各方参与形成合力。旧住房综合改造小区所在社区党支部应当成立以社区居委书记任组长,业委会、物业公司、实施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社区民警参加的旧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宣传解释、矛盾调处、安全巡查、市民监督员和志愿者队伍建立等工作。街道对旧改小区所在社区居委按0.5元/㎡标准补贴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专项经费;实施社区居委书记工程款会签制度,旧改工程款须旧改小区社区书记会签后方可报街道审批;未经社区书记会签的旧改工程款项,一律不予支付。
五、健全征询公示制度
要充分尊重居民改造意愿,要积极开展和规范改造意向事前征询和改造方案公示,建立健全意向征询和改造方案“两次征询、三次座谈、三次公示”制度。“两次征询”即旧改项目意向征询和旧改方案征询,旧改意向征询业主同意率原则上不低于95%,旧改方案业主同意率原则上不低于90%;“三次座谈”是旧改实施单位在拟订改造初步方案后,要分别召开社区党组织、居委、物业公司、业委会四方座谈会,社区代表和党代表座谈会以及楼组长和居民代表三次座谈会听取意见;“三次公示”是实施单位要及时公示改造意向事前征询结果、旧改初步方案、最终改造方案。
六、健全市民监督员制度
在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指导下,社区党支部会同实施单位选择3~5名改造小区内热衷于公益事业、有一定工程管理经验的业主、楼组长或者社区居民代表组成市民监督员队伍;市民监督员在小区旧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对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街道或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报告,参与综合验收,收集并转达群众对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健全工程全过程管理
实施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充分评估、论证,科学确定合理施工工期。在工程招标投标时,要将合理施工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压缩合理施工工期;确需调整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增加技术措施费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负总责。要加强安全质量监管队伍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监理责任,选派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提高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对于施工现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质量安全隐患,监理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并书面报告建设实施单位。制止无效时,应当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八、健全验收移交机制
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申请验收;实施单位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试行办法》在组织工程验收备案的同时,应牵头社区科、物业办、房管办、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及市民监督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备案的旧改工程,实施单位应当要与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签订住宅修缮工程移交协议,办理验收移交接管手续;街道房管办、社区科、物业办、居委会作为见证方见证工程移交工作。
九、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旧住房综合改造是政府实施的惠民工程,既提高了居住质量;又改善了小区环境。对完成旧改后的小区,要引导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引导居民珍惜小区改造后带来的良好环境;要继续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居民主动承担起维护小区环境的相应义务;要探索建立后期管理长效机制,通过物业市场清理整顿等多种途径,不断强化物业市场管理,完善物业服务制度,巩固旧住房综合改造成果,实现一次投入、长效管理目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