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
《嘉定工业区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食品加工及非法行医等行为的工作意见》经管委会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嘉定工业区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食品加工及非法行医等行为的工作意见》
2、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3、工作流程
4、嘉定工业区打击非法食品加工及非法行医等行为考
核表
5、嘉定工业区打击非法食品加工行为月报表(样张)
6、嘉定工业区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月报表(样张)
7、嘉定工业区打击非法食品加工及非法行医等行为
实时上报表(样张)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嘉定工业区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食品加工及
非法行医等行为的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食品加工及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有效防控健康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各相关部门的
工作要求,结合嘉定工业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及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黑作坊”、“黑窝点”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杜绝新增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食品加工。打击未取得许可的各类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重点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的“黑作坊”、“黑窝点”等。
(二)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以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各类医疗执业及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成立嘉定工业区打击非法食品加工及非法行医等行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发展部综合科,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各基层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组建专门队伍。
(二)实施步骤
1.开展调查排摸。
根据网格化管理模式,采用“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区域”的分片包干工作机制,落实专管人员。以2013年12月底上报数为基数,各村、社区再次对非法食品加工、经营及非法行医情况进行排摸,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于2月28日前将排摸情况上报社发部综合科。
2.开展宣传发动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非法食品加工、经营及非法行医等行为的危害性,提高群众的防范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有效防范。
3.开展集中整治。
各村、社区根据排摸情况,开展非法食品加工、经营及非法行医行为的集中整治,在锁定底数的基础上,采取与房屋出租户签订责任书、上门劝导宣传等方式,对各违法场所及行为进行处置,以逐步减少存量,并将整治情况上报社会发展部综合科。对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较大和问题比较突出的事项,及时上报社会发展部综合科,由综合科组合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4. 开展常态管理。
坚持“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将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各村、社区在锁定底数的基础上,认真履行在排摸发现、常规处置、情况报告、跟踪回访等各方面的职责,加大对非法食品加工、经营及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方面加强对辖区居民群众的宣传,加强对房屋出租户的引导,提高居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发动群众及时的提供线索;另一方面对新增违法场所及行为绝不姑息,发现一例,处置一例,杜绝新增。对于危害较大、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社发部综合科,由综合科牵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建立机制。
为促使打击非法食品加工、经营及非法行医行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构建良好的制度保障,建立以下工作机制:
(1)组织保障机制。村、社区要建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打击行动,在“一站三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志愿者和信息员队伍,同时落实专项资金,确保打击工作的顺利开展。
(2)排摸发现机制。村、社区认真履行实时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延伸监管触角,消除监管盲区,将预防与监管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消除非法行医及食品安全潜在风险。切实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对违法行为及早发现、及早控制、及早上报。每月20日前填写统一制定的汇总表报社会发展部综合科,对于新增信息,填写实时上报表,及时上报。
(3)及时处置机制。村、社区对排摸发现的违法行为在上报的同时,及时劝导关闭,并对房东进行教育、签订责任书,对难以处置的及时上报社发部综合科,由综合科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4)考核评议机制。建立打击非法食品加工、经营及非法行医行为工作的考核机制,设立专项考核基金,重点考核各村、社区在队伍建设、房东管理、信息排摸、及时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5)会议通报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汇报、交流工作动态,通报打击、整治情况及重大案件查处情况,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商讨对策,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每月召开基层工作分析会议,通报打击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活动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食品加工及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加强领导,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村、社区和职能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力求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各部门要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协调与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加强人员培训,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各村居委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加强查处非法食品加工、经营及非法行医的组织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摸底调查,及时上报信息,开展联合整治。要充分发挥卫生干部、人口计生干部及食品安全“一站三员”监管网络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基层监督队伍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形成多部门合力的高压态势。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要认真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严厉打击。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非法行医及非法食品加工经营等行为的危害性,提高群众的防范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有效防范。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食品加工经营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方针,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能进能出、规范有序”的方法进行管理,达到杜绝增量,逐步减少存量的目标。
附件2:
相关职能单位职责
各村、社区负责区域内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食品加工经营等行为的工作,建立队伍,明确职责,落实经费;定期开展排查工作,及时进行违法行为的取缔,及时上报信息;做好辖区内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群众自我保护和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配合卫生、公安、城管、计生、食药监分所、卫监分所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
社会发展部综合科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与办法;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打击行动;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考核评估体系;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上报工作。
计生办联合卫生监督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排摸、查处工作。
娄塘派出所和叶城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各村居委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食品加工经营行动;对移送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涉嫌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查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不法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严格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予以查处。
工业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定期组织无证食品加工经营的专项检查;对基层上报的无证食品加工经营情况进行梳理、分类,符合办证条件的协助、督促其办证,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协助村、社区坚决予以取缔。牵头开展打击无证食品加工经营行为的联合执法;在开展打击整治的同时,严格监督流通消费等下游单位的进货渠道,将企业违法使用地下食品与诚信考核挂钩,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卫监分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查处无证行医和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负责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和上报;牵头组织开展无证行医的联合整治行动。
人口办负责对农村合法稳定房屋租赁的登记管理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加强房屋租赁行为管理。
房管办负责查处社区涉及违反房屋租赁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加强房屋租赁行为管理。
其他职能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食品加工、经营及非法行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