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五个实施意见已经嘉定工业区管委会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部门紧扣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要求,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特此通知。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村、社区“一站三员”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职责,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各村、社区“一站三员”工作责任落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一)建立村(社区)食品安全专、兼职队伍(信息员、协管员、宣传员)。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及隐患进行排摸,重点加强对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小摊贩、小餐饮、小作坊、非规范化养殖场及非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并报告相关部门,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配合开展与食品安全工作相关的联合执法活动。
(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讲座、有线网络、社区刊物及发放各类宣传品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法律宣传等。
(三)协助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固定办酒场所、农村自办酒席等管理工作。
(四)做好工业区食安办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事项。
二、加强村、社区食品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
在每个村(社区)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站(需挂牌),监管站由站长、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组成,承担以下职责:
(一)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站站长工作职责
1、对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
2、制定辖区年度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并领导村(社区)的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开展工作,并加强管理;
3、健全以村民(居民)为主的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并加强管理;
4、全面了解辖区食品安全情况,包括基数、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等;
5、定期组织检查、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工业区食安办,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6、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站协管员工作职责
1、配合站长实施全年的食品安全工作;
2、负责与工业区食安办、村民(居民)小组的沟通联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3、配合食品安全执法机构执法;
4、配合做好村(社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5、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站信息员工作职责
1、掌握辖区内有证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的食品企业动态情况,每季度一次开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上级部门;
2、掌握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包括食物中毒、突发污染事件和人畜共患病等,并及时上报;
3、掌握辖区内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单位动态情况,每月一次经站长签字后报工业区食安办,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包括无证生产窝点);
4、开展辖区内无证食品窝点取缔前的核实准备等,并积极参与取缔工作;
5、收集各级领导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所做批示的执行情况;
6、做好单位底数、动态变化、日常检查和整治取缔等各类信息台帐记录工作,实行统一建档,分类管理;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站宣传员工作职责
1、配合站长做好全年的食品安全工作;
2、组织辖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
3、开展企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行为宣传;
4、配合做好村(社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落实保障措施
各村、社区要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
(一)人员配备
食品安全监管站站长由村(社区)主要领导兼任,协管员由村(社区)负责卫生的副主任或委员兼任,信息员由村(社区)卫生条线干部兼任,宣传员由村(社区)负责宣传条线干部兼任,各村、社区必须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站的日常监管及信息的排摸和实时上报工作。同时,必须配备一名食品安全检查员,检查员必须是本村的村民,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日常巡查、排摸和上报。
(二)责任落实
食品安全监管站工作职责纳入村(社区)年度工作责任书,明确“一站三员”工作职责,树立村、社区负责人的责任意识,确保“一站三员”工作落到实处。
(三)管理延伸
有条件的村(已设立组务工作站的且有公共办公场所的)可以设立食品安全组务联络站,并落实联络站工作人员,进一步下探管理的触角,消除监管的盲区。
(四)经费保障
各村必须落实食品安全专项经费,保障“一站三员”及食品安全组务联络站的正常运行。工业区将视站点设置和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五)奖惩机制
各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站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底对村、社区的考核,与年终奖励挂钩。对辖区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事件瞒报漏报的村、社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嘉定工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志愿者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强化社会公众的第三方监管力量,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2012年起,工业区各村(社区)及各监管部门均建立了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这支队伍在排摸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地下窝点,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执法部门和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提升志愿者工作水平,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工作职责
1、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检查,公正判别,不徇私情;
2、有组织地到社区、机关、学校、企业或通过网络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3、关注辖区食品安全状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
4、参与监管部门“开门执法检查”,既监督食品企业又监督职能部门执法;
5、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二、加强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
1、完善人员配备
在目前基础上有重点地吸纳人口协管员、抄表员等基层力量,切实发挥他们基层走动勤、情况熟悉的优势;同时注重吸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科研院所专家等具有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的热心人士,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此外,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吸纳更多热心公共事业的年轻人,更有效地发挥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的作用。
2、完善区域分布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高低,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外来人口较多的食品安全风险高发区,适当增加食品安全志愿者的密度,加大对无证照及地下食品加工窝点的排摸力度,确保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无遗漏。
3、加强专业培训
针对志愿者队伍缺乏专业培训,食品安全专业水平不高的问题,定期聘请相应的食品安全专家及部分监管人员对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包括最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见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食品安全常识等,帮助志愿者甄别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的第三方监管作用。
4、建立激励机制
对于发现并上报无证食品加工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志愿者,根据《嘉定工业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予以经济奖励。综合志愿者参加志愿活动的积极性以及食品安全问题发现的情况,工业区食安办对工作表现比较突出的优秀志愿者进行甄选,在食品安全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奖励,并在相关媒体上通报表扬。
嘉定工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六进”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依法维权和监督意识,营造浓厚的食安氛围,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村(社区)、进军营、进家庭”。现制定工业区宣传方案如下:
一、参与部门
工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1、进机关。以专家讲座和张贴宣传广告为主,结合大型文艺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利用双月报告会的契机,每年开展一至两次较大规模的专家讲座。在机关醒目地方每月张贴食安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工业区食安办。
2、进企业。以培训考试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主,结合企业文化开展食安知识宣传。每季开展一次食安知识培训,凡关键岗位需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在固定地方张贴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更新1次,并将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对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和各职能部门对企业的评级中。责任单位:工业区食安办、各职能部门。
3、进校园。以分层进课堂和大型专家讲座为主,结合学校的知识竞赛、兴趣班等活动开展宣传。分小学、中学和大学(天华学院)三个层次进课堂宣传,由食安办统一下发三个层次的教材,由学校教研组制定教案,组织备课、授课。小学段每月2次,中学段每月1次,大学段每2月1次。每年2次开展进学校大型专家讲座。责任单位:工业区食安办、工业区教委。
4、进村(社区)。组建食品安全讲师团对辖区村(社区)轮回巡讲,每村(社区)每年不少2次。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张贴各类食安知识,每月更新1次,并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工业区食安办、各村(社区)。
5、进军营。以专家讲座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为主,结合每年双拥工作、“八一”建军节、新兵招录等契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每年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专家讲座,在军营醒目位置张贴食品安全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工业区食安办、工业区民政科。
6、进家庭。充分发挥“一站三员”及志愿者走家串户的能力,通过上门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小手牵大手”亲子活动等形式,使食品安全进入家庭。开展对每户家庭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每年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工业区食安办、各村(社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六进”宣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食品安全年度宣传计划,通过宣传栏、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确保食品安全“进村(社区)”、“进家庭”等工作落到实处。各职能部门要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协调和指导,切实把“六进”宣传当做加强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强化考核评估
食品安全“六进”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业区对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绩效考核,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3、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六进”宣传的信息报道,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相互间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并形成长效机制,使食品安全“六进”宣传形成常态。
嘉定工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区食品安全工作,打击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励制度。
一、总体要求
由工业区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申报、审核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对举报违法活动的有功人员,根据其申请或者认为应当予以奖励的,经审核同意,发放奖金以资鼓励。在实施奖励时,应重视保护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对举报内容、举报人有关情况、奖励情况严格保密。
二、职责分工
食安办统筹协调辖区的食品安全举报工作,对举报事项督查督办;各相关监管部门负责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1、农办负责辖区种植、养殖环节的举报调查及后续处置工作;
2、食药监分所负责辖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举报调查及后续处置工作。
三、奖励范围
举报以下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人员(包括“一站三员”、信息员、志愿者等第三方监督人员)可以获得奖励。
1. 无证生产经营食品;
2.销售变质、过期食品,或者伪造、涂改食品生产日期;
3. 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或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4.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经营注水肉;
5.违法违规收运、销售餐厨废弃油脂用于地沟油加工和泔脚养猪;
6. 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造成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为需要奖励的情形。
四、奖励条件
奖励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举报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生在本区域内;
2、举报人实名举报或者能够核实举报人有效身份;
3、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对象和主要违法事实或者线索;
4、违法行为或者线索事先未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掌握;
5、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
6、对举报人员的奖励,实行一案一奖制。同一违法案件被不同举报人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对第一举报人进行举报奖励,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时间为准。
7、对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消费行为,地沟油加工窝点和泔脚养猪等的举报,实行不重复奖励制度,即取缔回潮的或备案纳管的,再举报的人员不再予以奖励。
五、奖励标准
根据举报提供的证据与事实相符合的程度及货值金额,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类别及标准为:
1、能提供被举报人及其违法事实,直接或者间接协助现场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
2、能提供违法案件线索,未参与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基本相符的,给予500元的奖励。
3、对举报违法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员,适当提高奖励额度。对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的举报,经工业区食安办上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申请区级奖励。
六、奖励审核和发放
举报案件由各村、社区填写《嘉定工业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审核发放单》上报工业区食安办,食安办审核后,将核定的奖励资金拨付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收到奖励资金后及时发放给举报人。发放单一式两份,并建立奖励档案。
嘉定工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
关于开展市民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有效开展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督,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热情,决定在辖区开展食品安全市民评议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共治,共同参与维护食品安全为市民评议活动的指导思想。通过市民代表参加食品安全评议活动,建立起有力的协同联动治理机制,形成坚实的外部约束和道德底线,达到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良好状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餐饮消费环节的市民评议,督促政府部门有效落实监管责任、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达到社会各方良性互动、相互制约的共治格局。
三、主要内容
(一)评议范围
辖区主要商业街餐饮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
(二)评议内容
主要评议餐饮单位在卫生许可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场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卫生、食品原料卫生、加工操作卫生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三)评议方法
由市民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按照评议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餐饮单位开展评议,并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1、评议参加人员:热衷食品安全监督的广大市民。通过社区推举代表的方式确定评议活动参加人员,由食安办组织开展评议标准及相关要求的培训。
2、评议标准: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评议;
3、评议步骤:组织市民对餐饮单位通过“一看、二议、三评”进行打分,评定结果在95分以上的为良好,80-95分的为一般,80分以下的为较差。对于较差单位,由食药监所开具《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整改复查。食安办向市民代表反馈评定的结果,并听取意见。
4、结果公示:确定餐饮单位监督公示结果,将结果在工业区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并发至每户居民。同时在社区食品安全宣传栏内予于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市民评议活动作为实现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切实把市民评议活动当作食品安全监督的有力补充,有序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学习培训
组织市民评议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市民评议水平,为此项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考核评估
将市民评议活动列为食品安全工作任务之一,层层落实,加以推进,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并在年底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嘉定工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