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F6121000-2014-002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华亭镇 | 发文日期: | 2014-03-05 |
名 称: | 华亭镇关于实施2014年第一季度“开门红”考核的意见 | ||
文 号: | 华府[2014]1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村(居)委、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镇三届四次党代会、三届三次人代会提出的年度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五大奋斗目标”,为全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现就第一季度“开门红”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村党总支书记。
二、考核内容:
(一)经济指标
1、税收入库总额完成全年目标的25%以上。
2、特定目标税收完成全年目标的25%以上。
(二)社会管理工作
1、社会治安。
2、公共安全。
3、违法用地和建筑。
4、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5、农村“三资”管理。
6、农村人口管理。
7、社会综合管理服务站建设。
(三)重点工作
1、文明创建工作。
2、完成第三次经济普查正式登记阶段工作。
三、考核结算:
(一)经济指标考核奖金为1000元。其中税收入库总额、特定目标税收奖金各为500元。
(二)社会管理工作奖金为3500元。其中社会治安、公共安全、违法用地和建筑、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农村“三资”管理、农村人口管理、社会综合管理服务站建设各为500元。由镇社会管理各工作小组按季度考核分为A、B、C三类,每类对应的奖金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
(三)文明创建奖金为500元;完成经济普查工作奖金为500元。
(四)税收入库总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再加奖500元;有新增不规范生猪养殖场的,扣1000元,完成不规范养猪场整治的奖励2000元;有新增违法用地或新增违章搭建的,扣2000元;有新增田间违章搭建的,扣1000元。
四、结算兑现:
第一季度“开门红”的各考核内容,分别由镇财政所、第十税务所、镇社会管理各工作小组等部门提供,镇经营管理办公室测算后,报镇党委、镇政府批准后,兑现第一季度“开门红”奖励。
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