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
镇民政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和救助帮困送温暖工作的通知》已经镇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
和救助帮困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2014年新年春节将至。为做好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和救助帮困工作,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推动安亭镇双拥创建和扶贫帮困工作,促进和谐安亭建设,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和救助帮困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
各单位要深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军民充分认识做好双拥工作对于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意义,有效激发广大人民的爱国拥军热情;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大众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各类双拥典型的模范先进事迹,并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扩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的社会影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双拥和国防教育基地的阵地作用,大力宣传我党我军光荣传统;要大力加强双拥文化建设,组织开展社区书画院为部队官兵、重点优抚对象写春联、联谊联欢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军营文化进社区、社区文化进军营活动,探索基层双拥文化活动,不断密切军民鱼水情谊;继续加强双拥广场、双拥路(街)等建设,做好灯箱标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双拥文化环境布置,努力开创双拥文化繁荣新局面。
二、切实做好部队服务保障工作,积极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各单位要一如既往地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安亭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积极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路子,大力支持部队训练演习、生活设施建设和改善、文化教育、环境治理等方面建设,主动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大力开展科技、文体、医疗、法律等进军营活动,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部队官兵和全镇优抚对象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以“关爱功臣”活动为抓手,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服务工程,积极为优抚对象办实事、送关爱。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两新”组织开展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努力调动广大军民关心双拥、参与双拥、支持双拥,努力实现政府搭台、军地互动、全民参与的双拥工作模式,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三、切实做好上海市双拥模范镇“八连冠”创建工作,完善和落实各项双拥政策法规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本市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文件指示,认真检查、梳理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做好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和义务兵家属优待等工作,要认真做好官兵立功报喜和“光荣人家”张贴工作,做到不错、不漏。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上海市双拥模范镇考评标准,在全面总结上一轮双拥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固强补弱,积极做好双拥模范镇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明确各自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本着重在平时、重在实效的原则,把工作创新与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切实为广大官兵和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要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监督指导,不断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迎接上海市双拥模范镇考评,全力争创“八连冠”。
四、积极做好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各单位与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社会救助“一口上下”运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按照属地化原则,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社会救助评议小组作用,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组织力量对困难群众的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和分析,分别实施“重点帮”、“特殊帮”、“普遍帮”、“专项帮”、“对口帮”,有针对性的采取分类帮困,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要加强对救助帮困方面矛盾的控制和化解,为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创造有利条件。一是落实市、区各项救助政策。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工会、残联、妇联、团委、红十字会等部门要按照市、区相应部门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政策措施,在形式和内容上要求细、求深、求实,更加突出针对性,确保帮困送温暖的实效。各部门要分步实施各类帮困措施,集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于春节前将所有政策落实到位,将帮困款物发放到对象手中。二是做好镇级救助帮困工作。2014年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活动以广覆盖、保基本、少重复、不遗漏为原则,在实施过程中注重加强“一口上下”运作机制和加大“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帮扶力度。同时,突出重点与面上平衡相结合,生活帮困与助学助医相结合,现金补助与实物补助相结合,对本镇群众送温暖与对来沪务工子女就学人员送温暖相结合。落实好应急专项救助。对因遭遇突发性事件、天灾人祸及其他原因,在获得各类社会救助帮困后,仍然严重影响其个人或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对象,给予一次性应急专项救助。实施好一次性的医疗救助。对2013年因患大重病致使生活特别困难的对象,给予一次性医疗救助。落实好一次性的临时生活救助。对民政优抚对象、传统民政救济对象、城乡低保、低收入对象、困难残疾人、散居五保户等其它有特殊困难的救助对象,给予一次性的节日临时困难生活补助。开展好教育救助活动。对低保、低收入以及特殊困难家庭的在校子女发放助学券以及助学金,对低保家庭部分在校学生实施教育出证。开展社区市民综合帮扶活动。对城乡低保、低收入或其他困难家庭在给予各类政策性、慈善性救助后,困难仍较大,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实施个案帮扶。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镇党政班子领导、机关干部在春节前会同村、居委干部走访慰问共建部队、优抚对象、困难群众、散居五保户(社会孤老)、贫困老人和特困救助对象等。鼓励和倡导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贫困家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扩大帮困送温暖的覆盖面。继续开展结对助学活动。对已签订《结对助学协议书》的单位要按照《结对助学协议书》的规定于春节前履行助学责任。
五、做好统计总结工作
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简朴、务实的原则,开展军政军民联谊、联欢、走访慰问等活动,营造祥和、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动员部署,进一步细化拥军优属和扶贫帮困送温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帮困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做好拥军优属、救助帮困、走访慰问等信息数据的统计,请各单位将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情况,于2014年2月10日前书面报镇民政办。
安亭镇民政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