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文件
2014年嘉定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WF8205000-2014-001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嘉定镇街道 发文日期: 2014-02-08
名 称: 2014年嘉定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嘉嘉(2014)第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市、区两级政府总体部署,加快适应食药监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本街道实际,现制定2014年嘉定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坚持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实现从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从事后处罚向过程控制、从注重结果向源头治理的转变。
工作目标:按照“五个最严”(最严的准入、监管、执法、处罚、问责)和“三个从严”(从严的纪律约束、工作标准、管理措施)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方法、务实态度,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管原则,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构建群防群治格局,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发现能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联动处置能力,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保持全街道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2014年,积极争创“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在巩固城中路餐饮服务示范街创建成果基础上,打造“疁城新天地”食品安全示范街区;推广桃园社区“透明厨房”特色试点工作。
年内,不新增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数以2013年底各街道排摸上报数为准),杜绝整治取缔后出现回潮现象,无证食品经营单位年降低率5%;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年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例/10万人以下;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全街道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各相关职能部门需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继续保持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的高压监管态势。
(一)强化食品及相关产品日常监管,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1、加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过程监管。街道食药监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一要落实最严的准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严把准入关,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产业结构水平;二要落实最严的监管和最严的执法。生产环节继续推行QS规范生产管理制度,并加大对原料控制、成品检验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备案管理,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大整治,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坚决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非食用物质、假冒伪劣食品等不合格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流通环节重视大型批发市场、物流仓储、超市熟食、预包装临保食品、集贸市场周边现制现售食品等高风险领域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问题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销售等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消费环节全面推行新版SOP的实施工作,并落实集体用餐、中央厨房、大型餐饮等高风险单位的参保工作;三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的科技信息化水平,建成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户一档的电子档案,建立覆盖生产、经营和消费全过程信息化索证索票体系。(责任主体单位:街道食药监所)
2、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监管。继续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安全。(责任主体单位:街道食药监所)   
(二)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2014年要进一步巩固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成果,总结治理整顿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1、蔬菜准出准入工作。
按照区食安委《关于嘉定区做好蔬菜准出准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街道各相关单位要继续加强蔬菜的准入准出工作。街道经济科、博庆公司继续将集贸市场开展农残抽检情况作为星级市场评定的内容之一。街道食药监所加强对集贸市场农残检测的指导和检查,引导每个市场持续规范开展检测及公示工作;要监督市场主办方查验相关凭证、检验合格证明等,在销售摊位前进行公示,并建立蔬菜台帐和备查制度,确保上市的蔬菜可追溯。(责任主体单位: 街道经济科、博庆公司,协作配合单位:街道食药监所)
2、废弃猪肉和病死猪监管。
继续加大对辖区内集贸市场、超市(卖场)的废弃猪肉监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病死猪、废弃猪肉不流入非法收运加工单位。街道经济科、博庆公司加强市场执行情况的督查,继续将此项工作作为星级市场创建内容之一。街道食药监所要加强市场(含超市、卖场)的检查,制定统一台帐,督促市场做好废弃肉收集工作。(责任主体单位: 街道经济科、博庆公司,协作配合单位:街道食药监所)
3、废弃油脂专项整治。
继续深入推进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油水分离器的安装,不断提高废弃油脂回收率,并加大对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打击力度。街道食药监所继续严把新增单位的签约关,做到新增一家签约一家,同时要将关停并转单位的名单及时通报区食药监分局,并协助做好协议的补签工作。街道食安办要加强对各环节企业签约情况的动态管理工作,确保每年签约率保持100%。要加强废弃油脂回收的监督检查工作,力争回收率达100%,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油水分离器安装的推进工作,扩大油水分离器安装范围。加强对废弃油脂回收企业的考核管理工作,加大非法收运企业的打击力度。(责任主体单位:街道食药监所、街道食安办;协作配合单位:街道城管中队、嘉城派出所)
4、自办酒、集体供餐等高风险单位监管。
强化对自办酒、集体供餐、大中型餐饮企业、工地食堂等的监督抽检力度,落实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监督公示制度;加强自办酒席的规范化管理,对全街道2个已备案的自办酒席场所进行梳理,建立退出机制,切实保障自办酒席的食品安全;深化市食安办关于“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在2013年完成全部签约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续约工作。(责任主体单位:街道食药监所,协作配合单位:街道教委、各社区)
(三)整顿规范“三小”行业,开展无证照食品单位整治
1、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整顿规范。
充分发挥各社区“一站三员”作用,在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广泛排查,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坚决整治“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品店”,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责任主体单位:街道食安办,协作配合单位:各社区、街道食药监所、街道综治科、街道城管中队、嘉城派出所等联勤成员单位)
2、开展食品小摊贩整顿规范。
严格执行《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暂行管理办法》,加强小摊贩的疏导和规范,扩大试点面,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管理,探索有效夜排档监管措施。(责任主体单位:街道城管中队,协作配合单位:各社区、街道食药监所、工商所、经济科、博庆公司)
3、开展无证照食品单位整治。
结合区域特点,实行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的治理。对符合发证照条件的,上门指导鼓励申领相关证照;对有固定场所、食品安全危害较小的,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实施动态管理;对食品安全隐患大且不配合管理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主体单位:街道食安办、街道食药监所、嘉定工商所,协作配合单位:各社区、街道市政科、嘉城规土所、州桥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街道综治科、街道城管中队、嘉城派出所等联勤成员单位)
(四)推进配套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效能
1、推进监察网络责任追究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监察网建设,有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下一步要继续完善监察系统的性能,科学建立风险评估与预警的数据分析系统,推进建立数据交换与共享的长效机制,力争到年底实现食品安全监察对象和监察项目的全覆盖。(责任主体单位:街道纪委;协作配合单位:街道食安委各职能部门)
2、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加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肉类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运行监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维护,信息可追溯,不断提高上传率、打单率;切实加强超市、卖场食品追溯;全面推进重点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建设;大力推动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连锁餐饮单位、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示范店等重点单位规范使用“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溯源系统”。(责任主体单位:街道经济科、博庆公司、街道食药监所)
3、推进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加强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检测“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统筹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加强各环节食品抽检工作,提高自主抽检比重,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抽检力度;通过探索建立合同实验室招投标制度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推动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推进和扶持连锁超市配送中心、连锁餐饮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和中央厨房等规模以上单位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完善监测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责任主体单位:街道食药监所)
4、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我街道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网络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同时在管理期限内,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一定的约束,督促单位重视自己的商业信誉,自觉地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标准,实现依法诚信经营。与此同时,要奖励守信企业,对守信企业加以宣传,并在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为诚信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责任主体单位:街道食安委各职能部门)
(五)创新监管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1、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完善各级各类食品安全预案和应对规程,建立由相关部门及各社区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强化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切实提高快速响应能力,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责任主体单位:街道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单位:各社区)
2、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公开。
全街道各相关部门及各社区要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通报;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发布。设立嘉定镇街道食品安全新闻发言人,主要发布对群众食品安全警示性、提示性信息,引导区域百姓正确对待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主体单位:街道宣传科,协作配合单位:街道食安办、各社区)
3、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
为了补充当前监管力量的不足,要积极引导第三方力量加入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建立由志愿者、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等组成的第三方监管队伍,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以及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方法,构建食品安全群防群控体系,形成监管合力。(责任主体单位:街道食安办、各社区)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街道食安委及食安办建设。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及时调整街道食安委的组成成员,重新调整制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继续牢牢抓住社区“一站三员”网络建设,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社区的工作考核,充分发挥社区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将食品安全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三是加强食品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做好食品监管执法队伍的人员、办公场地、办公经费、执法车辆、检测设备等的配备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四是加强街道食安委、食安办及成员单位、工作机构的自身规范运作,落实区食安委各项制度、意见、通知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做好人、财、物等各项保障工作,认真依法履职,保障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单位:街道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单位:各社区)
(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街道食安委各职能部门,除明确本单位食品安全职责外,还应明确本单位食品安全的岗位职责,并建立网格化监管模式,把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每位监督员,按照守土有责、分片包干的原则开展工作,通过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责任主体单位:街道食安委各职能部门)
(三)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除明确本单位主体责任外,还需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分管责任人、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并上墙公布明示。在管理责任落实方面: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考核形式和责任追究内容;严格落实信息沟通和汇报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需定期将责任履职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汇报,每年不少于2次;依托区电子化远程监管平台,实现规模以上单位食品安全溯源系统与政府电子化监管系统的对接,完成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食品质量信息化的监管。(责任主体单位:街道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单位:各社区)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
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社区“一站三员”和志愿者培训,提高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能力。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身管理能力。(责任主体单位:街道食安办、街道食药监所,协作配合单位:各社区、街道食安委各职能部门)
(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创新方式,通过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进课堂”活动,切实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中小学相关课程;通过食品安全“进睦邻点”、推广桃园社区“透明厨房”行动等,丰富宣传形式,切实提高百姓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此外,结合1月份健康教育周、3月份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月份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份质量月和科普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六进”(进社区、楼组、学校、机关、工地、企业)宣传活动,并形成制度。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深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责任主体单位:街道食安办、街道食药监所,协作配合单位:各社区、街道食安委各职能部门)
(六)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考核力度
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奖惩约束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街道对各社区的绩效考核,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社区在各类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责任主体单位:街道纪委、街道食安办)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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