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经镇领导研究决定,从2014年3月起,实行村(居)集中记账。集中记账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大楼二楼,由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负责管理。为了顺利做好对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村(居)设一名报账员,报账员要具备会计上岗证,并熟悉村里的实际情况,确定后将名单上报经济管理事务中心。未上调的原村会计在本届村(居)委期间仍享受原岗位待遇。报账员业务上仍受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领导,如试用三个月后仍不能胜任的,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将要求村委进行调整,对报账员的管理列入对村委的考核。
2、各村总会计将本村及村属集体单位的银行账户及相对应的财务印鉴、网上银行审核U棒进行清理,列出清单并附银行对账单,准备交接(附表)。一旦交接后各单位不得另行开设银行账户。
3、各村总会计要做好2013年底的财务软件备份及账册打印工作,并及时整理好村委及村属集体单位的财务档案,包括历年的财务账册、凭证、台账和其他会计档案,编制详细清单。各村的档案管理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4、2014年2月份的账务核算、申报及2013年度的所得税申报工作,仍由原各单位会计完成。
外冈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