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工期,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现根据《南翔镇党委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嘉翔委(2007)第110号以及《嘉定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嘉府发(2011)第30号文规定结合南翔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投标范围
本镇范围内各开发区、村、社区、专业公司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涉及财政、集体建设工程项目投资额在30万以上(含30万元)的,各单位都应办理建设项目招投标手续。其中投资额在30万以上(含30万元)200万以内的,必须向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招投标手续;投资额在200万以上(含200万)的,必须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招投标手续。200万以下的建设项目包括立项在30万元至200万元的土建、市政(含道路、绿化、驳岸)、装饰、装修、绿化、水利、市政配套和安装设计、勘察、建立等项目。
财政国有投资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且有效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
二、招投标的操作程序
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主要包括:①项目报建登记②公开招标信息发布③公开报名确定投标单位④编制招标文件⑤项目评委组成⑥开标、评标、定标⑦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工程合同⑧材料归档。
(一)项目报建登记
项目报建登记是项目招标的前期工作,在办理项目招投标手续之前,建设单位必须针对建设项目财政和集体分类填写项目审批表,经上级领导批复确认后,携表及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至镇财政所进行项目预审。
预审后,建设单位必须携带项目申请表、预审报告、相关技术条款及设计图纸至镇招投标项目管理办公室办理招投标手续,经上级领导批示后,进入正式招投标流程。
(二)公开招标信息发布
公开招标信息发布必须在镇署网站上发布,发布信息之日到接受报名的时间为不少于3个工作日。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为项目的主要概况、项目的资质要求、报名的日期和地点等。在网站信息发布后打印保存相应的信息发布资料以备查。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未发布公开招标信息的,一律不办理备案手续。
(三)公开报名确定投标单位
公开报名必须在信息发布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的时间为不少于一个工作日。报名时,各报名单位必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等相关资质材料证明,由镇招投标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资质审查并备份。
(四)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可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具有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编制,招标文件一般包含以下内容:①投标邀请书②投标人须知③合同主要条款④投标文件格式⑤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⑥技术条款和设计图纸⑦评标方法⑧投标辅助材料及附表。招标文件依据公平竞争和节约投资的原则。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放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组织人员编制投标文件。
(五)项目评委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的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由建设单位代表和具有相应工程技术能力的技术人员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六)开标、评标、定标
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和定标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日程安排公开进行,一般投标截止日期即为开标的时间,从发布招标文件起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少于7天;评委必须独立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形成书面的评审意见,,经汇总后向招标人提出全体评委签字确认的书面评审报告及总分汇总表,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镇纪委负责招投标各个流程的监督。
(七)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工程合同
建设单位在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工程合同应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致。
(八)材料归档
建设单位应妥善保管相关招投标资料以备查验,并及时将工程合同、廉洁协议等相关材料交送至镇招投标项目管理办公室。
三、责任追究
在本镇招投标程序中,对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违纪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其他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