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相关部门:
按照全区《关于组织开展房屋编码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我镇房屋编码管理试点工作全面落实,紧密结合华亭实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提升实有房屋基础信息准确率;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资源整合,推动“以房管人”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见效;
(三)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力度,为加强人口综合调控提供信息支撑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房屋编码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口办)。镇领导小组组长由郑红兵同志兼任,副组长由章文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诸忠乐同志兼任。
办公室、社区办、财政所、派出所、人口办、房管办、规划建设办、城管中队、农办、司法所、工贸办、综治办等单位及各村(居)委分管干部为镇领导小组成员。
三、试点内容
(一)开展实有房屋基础信息核查。对全镇实有房屋开展全面的信息采集、核对,做好“上海市房屋(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内相关信息的同步更新、维护工作,并采集、维护好居住其中的实有人口信息。
(二)开展居住房屋权属及使用情况认定。在采集更新实有房屋信息的基础上,由承担具体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对房屋的权属及使用情况进行认定,录入“上海市房屋(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内相应模块,并做好标注。
(三)开展系统综合应用。根据市人口办对“上海市房屋(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内登记房屋的统一编码,开展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基础信息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等应用,服务政府决策和社会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一)人口办:组织实施本镇内的房屋编码管理试点工作;对“上海市房屋(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系统”配套功能开发建设和应用提出合理化建议;落实镇相关部门及村(居)委的工作职责,按照房屋编码管理业务标准和工作流程,稳步实施试点工作;落实房屋编码管理试点过程中人、财、物等各方面保障;加强与各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妥善解决房屋编码管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相关综合整治工作;总结房屋编码管理试点工作,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规划建设办、房管办:按照工作职责,共同推进房屋编码管理试点工作;对“上海市房屋(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系统”配套功能开发建设和应用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与区级条线部门的业务沟通,明确居住房屋的权属及使用情况的认定标准;加强对镇的业务指导,确定镇层面的认定部门及操作流程;协同解决房屋编码管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相关综合整治工作。
(三)各村(居)委:严密组织实施本村、居委开展房屋编码管理试点工作,对采集的实有房屋基础信息核实签章,按时间节点要求上交工作材料;组织综合协管员逐户采集实有房屋信息同时,采集好实有人口信息,并做好对社会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抄告;动员发动好村民小组长、楼组长、平安志愿者等积极参与信息提供,提高信息采集准确率。
(四)派出所:加强对房屋编码管理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严格把好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的正确率;及时对确认的基础信息进行录入系统、维护等工作;加强与区人口办的沟通,及时掌握、跟进房屋编码管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调解决;总结、验收房屋编码管理试点工作,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五)财政保障中心:落实试点相关工作经费保障。
(六)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并推进房屋编码管理试点工作;对“上海市房屋(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系统”配套功能开发建设和应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同解决房屋编码管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相关综合整治工作。
五、试点步骤
此次房屋编码管理试点工作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自即日起至4月上旬)
1、基础准备。人口办协调成员单位,围绕试点任务,明确房屋编码管理业务标准和操作流程。
2、组织发动。人口办协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全镇范围内的组织发动、宣传培训等工作。成立相应的编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保障。
(二)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5月底)
1、组织信息核查。根据房屋编码管理试点业务标准,各村(居)组织开展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实有房屋(包括建筑物名称、建筑物类型、门弄牌号、建筑物合法性,以及房屋类别、房屋权属、房屋用途、房屋面积、居住房屋权属及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的采集和维护。
2、开展信息认定。按照“边核对、边认定”的原则,由镇规土所、房管办对基层村(居)委上报的《实有房屋基础信息采集/核对确认单》,逐一落实房屋权属及使用情况的认定,并盖章确认反馈的认定结果。
3、落实信息录入。属地村(居)委根据镇相关责任部门的反馈情况,将《实有房屋基础信息采集/核对确认单》移送属地公安派出所,落实“上海市房屋(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内相应模块的信息录入和更新维护工作。
(三)总结阶段(6月份)
由镇人口办牵头,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村(居)房屋编码管理试点组织开展总结工作,及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对组织严密、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及时向区上报房屋编码管理工作中好的做法。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房屋编码管理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具有更好地服务政府决策和解决社会管理实际问题的现实意义。各单位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从加强人口规模综合调控、提升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高度,深刻认识房屋编码管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
(二)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嘉定区作为全市房屋编码管理的试点单位之一,必须顺利完成试点任务,为全市推进积累经验、奠定基础。为此,我们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业务标准和要求,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试点工作推进有力。
(三)加强协调,稳步实施。建立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房屋编码管理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稳步推进。各单位在试点过程中要主动总结好工作做法,并及时报送人口办。
(四)做好结合,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房屋编码管理工作与当前区里开展的“加强人口规模综合调控”和“加强村居社会管理”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尤其是在房屋基础信息排摸过程中,必须同步做好居住其中实有人口信息的采集维护。同时,各单位要根据实有房屋基础信息的排查和认定情况,对违章搭建、“群租”、居改非、非改居等非正规落脚点和非正规就业、经营情况,以及消防隐患等,主动履职,开展综合整治,提升社会管理效能。
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