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撤销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建制的实施办法
索 引 号: WF6123000-2014-004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华亭镇 发文日期: 2014-05-26
名 称: 关于撤销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建制的实施办法
文 号: 华府[2014]3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居)委、机关各部门:
根据《嘉定区关于撤销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建制的实施办法》(嘉府发[2011]17号)和《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撤制村、组工作的若干意见》(嘉府发[2013]32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推进我镇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撤制工作,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为目标,坚持有利于保障村民根本利益、有利于农村基层稳定、有利于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二、撤制条件
(一)村民小组撤制条件:
1.村民小组所属集体耕地被征用、使用后,剩余实际耕地面积按村民人口计算人均不足2分,或村民小组整体动迁,或村民已全部农转非;
2.村民小组集体资产处置方案经村民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认定。
(二)村民委员会撤制条件:
1、所属村民小组已全部撤销;
2、村集体资产处置方案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并经镇撤制工作指导小组审核后报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认定。
三、实施范围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符合撤制条件的村民小组(联三村八组)、村民委员会(联华村)开展撤制工作。
四、组织机构
1.成立华亭镇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撤制工作指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组织科、纪委办公室、工贸办、社区办、农办、信访办、城建办、劳动保障、司法所、经管办、财政所、资产公司、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负责撤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审核等。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撤制工作的实施。
2.各相关村建立撤制工作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有关人员、村务监督小组组长、有关村民小组组长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成,负责撤制工作的组织实施。村撤制工作小组要本着依法、民主、实事求是的原则,清理、核实、确定参与资产分配的对象、农龄,确定方案,并向村民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规范操作,确保撤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工作程序
(一)村民小组撤制工作程序:
1.村民委员会组织拟撤销的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对撤销村民小组建制的意见进行表决。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2、村民委员会组织拟撤销村民小组的代表,对村民小组的土地权属界线及权属范围内土地性质进行确认并报镇政府,经镇政府审查后,报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审核,并由区规划土地管理局核实该村民小组土地权属和性质。如该村民小组有部分集体土地存在,镇政府必须对上述集体土地补偿费处置予以说明(土地收益可多次分配),随资产处置方案一并报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
3、村民委员会再次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对村民小组的资产处置方案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向镇政府提出拟撤销村民小组建制的请示,并附相关附件,包括:村民小组会议纪要、村民小组集体资产处置方案。
4、镇政府审核后,向区政府提出拟撤销村民小组建制的请示,并附相关附件,包括:村民委员会的请示、村民小组会议纪要、村民小组集体资产处置方案、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对土地情况的审核意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16周岁以上人员落实社会保障审核意见。
(二)村民委员会撤制工作程序:
村委会的撤销由镇政府提出方案,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经镇撤制工作指导小组审核,报区政府批准。
1.村撤制工作小组在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拟定村集体资产处置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村集体资产的范围、分配对象、分配方式、处置时限等,并报镇撤制工作指导小组审核同意。
2.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对拟撤销村民委员会建制及村集体资产处置方案进行表决。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3.村民会议通过拟撤销本村民委员会建制及村集体资产处置方案后,由镇政府向区政府提出拟撤销村民委员会建制的请示,并附相关附件,包括:村民会议决定、村集体资产处置方案、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对土地情况的审核意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16周岁以上人员落实社会保障审核意见。
4.区政府同意撤销村民委员会建制的批复生效后,村撤制工作小组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镇撤制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完成村集体资产处置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撤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深入基层,强化服务,切实做好对各村撤制工作的指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
2.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撤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与配合。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尊重农民选择,调动农民积极性;要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讲清政策,明确权责,防止工作程序简单化。
3.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撤制工作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推进此项工作。镇相关部门和村委会要加强研究撤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撤制工作有序推进。
 
 
                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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